屋内着火,为何大爷迟迟不愿开门?原来......
近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西安路盐河桥内一民房发生火灾。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小轿车和一间民房屋顶着火,现场还有一名大爷正拿着扫帚开展火灾自救。
在消防员铺设水带,让大爷将院门打开时,大爷却迟迟不愿意开门。无奈之下消防员只得一边先对外面的火势进行扑救,一边继续劝说大爷将院门打开。
直至瓦房内火势越来越大,大爷这才将院门打开。消防员抱着水枪进入院内后发现,原来院内三间房屋里存放着三四十个大大小小的煤气罐。其中一间房屋里的煤气罐上方盖着的布条已经起火,消防员立即使用水枪对火势进行扑救。幸好发现及时,煤气罐没有被引燃。
原来......
如此多“排排坐”的煤气罐,
想想都后怕
一旦这些煤气罐被引燃爆炸
后果不堪设想
网友们也纷纷表示“太危险了!”
而类似的事故
以前也有发生过
2019年1月11日,中山市东凤镇金怡北路一家食店的厨房着火,消防员迅速到场将火扑灭,但是比起火灾更让消防员害怕的是,他们发现在食店的逃生通道里竟然堆放了21罐煤气瓶!
据食店老板老板讲述,起火原因是员工在熬制辣椒油时油温过高,操作不当导致“火油”溅射,引燃了周边的可燃物。火灾发生后员工试图利用灭火器压制火势,但效果并不明显,因为担心火灾蔓延到逃生通道的煤气罐,于是急忙将它们搬到室外。
所幸,救援及时,这起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众所周知
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质
如果存放不当极易引发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怎么判断在不具备安全场所储存燃气?如何和我们家中放置的燃气区分?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要求,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个人瓶装燃气存放不能超过3瓶。所以,我们家中储备燃气瓶的,切不能超过3瓶以上!!否则,也是违法行为。
为确保煤气罐使用安全,消费者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从正规渠道购买煤气罐,并定期检查煤气罐、气灶开关及管线是否有漏气现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煤气罐不能靠近热源、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暴晒,安全用气,需时刻牢记。
最后,蓝朋友提醒,如遇火灾,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消防员着火地点、燃烧物品、是否有人员被困、是否有爆炸物等,这些信息可以让消防员第一时间作出救援判断,进一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编辑:邹现
来源:江苏消防、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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