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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不报警? 罚!重罚!!
根据现场监控断电时间判断,起火时间为当日早6时50分之前,然而从起火到接到报警。时间间隔超过了18分钟,该仓库库管人员自己灭火却没有报警,报警电话还是周边群众打的。
火灾又发生在分隔成多个区域的库房内部,仅凭留守人员已难以有效施救,错过了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到底是什么情况?
着火了竟不第一时间报警?
都想啥呢?
2018年7月3日凌晨0时50分,惠州市惠阳区秋长一工厂发生火灾,负责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救援时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以500元罚款。所幸最终消防赶到把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警方调查,起火地点为该工厂车间内的烤漆房,火灾面积达600平方。火灾发生后,工业园物业管理处立即致电给该工厂主管彭某本,彭某本到达现场后惊慌失措,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导致延误救援时间近30分钟,最后还是附近群众拨打报警电话。
总之,一定要记住
发生火灾
一定要及时报警!
一定要及时报警!
一定要及时报警!
企业负责人谨记!
发现火灾不及时报警或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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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不得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条规定: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陆燕华
来源:北京消防、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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