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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蜂窝97万!这是怎么回事儿?

广西消防 2022-05-14


最近天气凉了

胃口也好了

众多吃货纷纷现出了“原型”

选择吃什么是不是比数学选择题还难?



吃货也分青铜和王者

有些“王者”可万万不能“上”

蓝朋友这里就有两名不可效仿的“王者”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的两名男子

因贪吃蜂蛹,不仅触法获刑

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图源网络)

近日

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以失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

赵某、黎某

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二个月

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恢复费用共计

97.46万元






据了解,2019年10月25日,黎某下班后途经韶关市翁源县某山时,发现了一个马蜂窝,于是告诉了他的好友赵某,随后二人决定采用火烧的方式摘取马蜂窝进行食用,并一起购买了用于助燃的杀虫剂。


天色渐暗,黎、赵二人到达了目的地附近。黎某先打开杀虫剂喷向马蜂窝,随后用打火机点燃了喷雾,把火喷向马蜂窝。不料,在火烧蜂窝过程中起了风,火星被吹进了旁边的树林里,并引燃了杂草。


赵某:“火越烧越大无法靠近,我们扑了大约20分钟看到无法打灭火,就驾驶摩托车离开了。”


发现山上有火光后

附近的居民连忙拨打报警电话

并联系村干部前来救火

但山火越烧越大,难以被扑灭


据了解,山林里原本种满了杉树、松树等树木

但因为这场山火都变成了灰烬

经鉴定,此次火灾引发的过火面积达969亩

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630亩

经评估,修复被烧毁的生态公益林

97.46万元


被火烧毁的山林

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

依法受理该案



法官判决


黎某、赵某二人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均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同时,因林地生态资源被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森林失火罪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伤林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记住了啊

贪吃得有个“度”

千万不要因为贪吃而去吃“国家饭”



蓝朋友特别提醒:
近来已是秋天,天气干燥
属森林火灾较为高发的季节
广大群众更要提高警惕
时刻注意安全用火,加强防火意识
自查身边的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燃”

如发现火情用最快的方式
向周边人员发出最有效的险情警报
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
报告其具体位置、交通路线、火势及蔓延情况


编辑:韩锦英 
素材来源:南方都市报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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