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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家长注意!自家孩子“玩火”致灾,家长担责赔偿!
寒假消防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寒假期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易发高发期。为提高您和您的孩子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让每一个家庭和孩子都能远离火灾的威胁,希望您能教育和带领孩子做到以下几点:一、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乱动家里的煤气灶、家用电器、接线板等物品,不可将火种随意扔到废纸篓或可燃杂物上面;二、不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不在家中或学校集体宿舍、租住楼内私拉乱接电线,家用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总电源,电热器使用后,要待其完全冷却后再收藏;四、熟悉家中的安全出口,带领孩子检查和整改家中的火灾隐患,清理楼道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车以及杂物,养成出门做到“三清三关”: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五、帮助孩子进一步熟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教育孩子在逃生时不要冒险跑回火场;六、发现火情,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等。各位家长朋友们,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让孩子平安健康长大。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1月4日
小朋友好奇心重
在玩耍的时候
总能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行为
只有你想不到
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而有的后果真的很严重!
1
2022年4月,礼县某小学3名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刘某、赵某、王某在下午上学时,在原告薛某储存货物的仓库附近玩爆竹,致使原告薛某存放的货物被点燃,造成原告部分货物遭受毁损,原告随即要求三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三名被告父母承担赔偿薛某财产损失16929元。
2
2021年1月31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洛阳村发生一起山火,受风力影响,火势大,过火面积大。经调查,山火肇事者为外出返乡人员的小孩在山边庙宇玩火所致。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曾某将面临处罚金3000元,赔偿有林地损失费161456.2元,支付扑火费用约10万元,对无立木林地进行碳汇林改造的巨大经济代价。
3
2015年2月5日,广东惠东义乌批发城内四层,批发城内瑞泓缘商铺业主的小孩罗某洋(男,2006年1月19日出生)在四楼玩耍时,用打火机将四楼4040店铺存放的物品点燃,引发火灾,导致17死6伤,过火面积约38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173万元。
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熊孩子玩火,家长买单财产损失是小,人身安全是大事后救,不如事前防!▼
▌编辑:林秋菊
▌审核:浩浩
▌来源:广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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