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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家长注意!自家孩子“玩火”致灾,家长担责赔偿!

广西消防 2023-09-07

寒假消防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寒假期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易发高发期。为提高您和您的孩子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让每一个家庭和孩子都能远离火灾的威胁,希望您能教育和带领孩子做到以下几点:一、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乱动家里的煤气灶、家用电器、接线板等物品,不可将火种随意扔到废纸篓或可燃杂物上面;二、不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不在家中或学校集体宿舍、租住楼内私拉乱接电线,家用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总电源,电热器使用后,要待其完全冷却后再收藏;四、熟悉家中的安全出口,带领孩子检查和整改家中的火灾隐患,清理楼道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车以及杂物,养成出门做到“三清三关”: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五、帮助孩子进一步熟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教育孩子在逃生时不要冒险跑回火场;六、发现火情,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等。
各位家长朋友们,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让孩子平安健康长大。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1月4日

小朋友好奇心重

在玩耍的时候

总能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行为

只有你想不到

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而有的后果真的很严重!

“熊孩子”玩火致灾
监护人须“买单”




1


 2022年4月,礼县某小学3名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刘某、赵某、王某在下午上学时,在原告薛某储存货物的仓库附近玩爆竹,致使原告薛某存放的货物被点燃,造成原告部分货物遭受毁损,原告随即要求三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三名被告父母承担赔偿薛某财产损失16929元

2


2021年1月31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洛阳村发生一起山火,受风力影响,火势大,过火面积大。经调查,山火肇事者为外出返乡人员的小孩在山边庙宇玩火所致。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曾某将面临处罚金3000元,赔偿有林地损失费161456.2元,支付扑火费用约10万元,对无立木林地进行碳汇林改造的巨大经济代价。


3

2015年2月5日,广东惠东义乌批发城内四层,批发城内瑞泓缘商铺业主的小孩罗某洋(男,2006年1月19日出生)在四楼玩耍时,用打火机将四楼4040店铺存放的物品点燃,引发火灾,导致17死6伤,过火面积约38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173万元



作为监护人家长须时刻把教育小孩不要乱玩火的重任记挂心上不然,孩子玩火引发火灾成他人财产损失父母作为监护人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熊孩子玩火,家长买单财产损失是小,人身安全是大事后救,不如事前防!




▌编辑:林秋菊

▌审核:浩浩

▌来源:广西消防

▌投稿邮箱:1661094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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