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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子举报旺旺雪饼,只因吃了没有“旺旺”

2016-09-26 广州招聘广州求职广州实习广州全职

还记得那个小时候大家都爱吃的“旺旺”雪饼吗?人旺、财旺、身体旺,今年我要旺旺!然而,就是这样的广告语,让“旺旺”雪饼被投诉了!


刚来广西南宁不久的谢先生,因为吃了多天的旺旺雪饼,运气却没有变旺,一怒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向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信中说,9月11日,谢先生到华联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期间购得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84g”一袋,单价5.00元。其产品正面显著位置较大字体标示: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因受其诱导,所以购买了一袋,买回家后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




据此,谢先生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同时超市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提供该产品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如不能,此产品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法规,投诉人要求赔偿500元。”


在举报信中,谢先生还列出了4项举报请求:



包括依法书面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办结后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被投诉举报人退还货款并赔偿;

依法对被投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及奖励投诉举报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该举报信在网上传出后,引起网友强烈围观,并议论纷纷。



9月23日晚上10时左右,记者通过举报信上的电话联系谢先生确认,举报信确实是他在9月19日通过邮寄发出的。他说,除了寄送给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他还同时给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寄了一封陈述内容、诉求一致的投诉举报信。


“我查阅了旺旺雪饼的包装,包装显示这袋雪饼的生产厂家在玉林市经济开发区。”他说,他因此给玉林市的执法部门也寄了投诉举报信,被举报人是广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9月21日,他接到一条来自工商部门的短信,随后,他接到了该分局来电,让他补充递交投诉举报所需要的材料




截至9月24日中午,谢先生尚未接到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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