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葫芦岛市公安交警系统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2018-02-13 葫芦岛交警

为全面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市局党委“人人都是风景、人人都是名片、人人都是营商软环境”的发展理念,葫芦岛市公安交警系统立足于打造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坚决执行省交管局全省公安交警“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做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先行者”十项举措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服务举措,制定出台了“葫芦岛市公安交警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1、为方便市民停车,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在新老城区适当地块,以及规划允许设立路面停车位的道路建设地上停车场及路边停车位,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2、各企业单位对驻地周边交通标志的设置、标线的施划提出改变要求的,经调研论证,如合理、合法,交警部门将立即实施整改;如对厂内及周边的交通组织或停车场进行设计、规划提出请求的,交警部门将全力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咨询,直至完成建设。


3、对各从业员工或物流车辆较多的企业周边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为上下班员工和出入厂区的物流车辆安全顺畅出行保驾护航;同时,对企业周边开展排查,对达到信号灯设置规范要求、符合建设信号灯条件而没有设置的路口增设信号灯。


4、对有保险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一般性碰撞事故,责任明确且能保证肇事车辆继续安全行驶的,不予拖扣车辆。


5、为事故处理群众发放警民联系卡,明确告知办案民警的联系方式和处理的时间、地点,并公开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赔偿项目、赔偿标准、法定办结时间和举报电话。


6、向达到规模标准的二手车市场派驻业务民警,实施车管业务“一站式”办公服务,通过指导帮扶,放活市场主体,搭建服务性市场平台,全力助推我市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


7、在机动车检验方面为大型运输企业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利用休息时间优先快速审核、简化源头管理流程,最大限度节约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时间成本。


8、当京沈高速公路我市辖区发生因恶劣气象造成的长时间、大路段交通拥堵时,高速交警确保在30分钟内到达拥堵现场,并对生鲜活农产品、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大型客运车辆实施先期应急疏导,提供“半小时脱困”服务。


9、在高速公路沿途公布应急报警求助电话,对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我市辖区遇有突发疾病、车辆故障等紧急状况时,第一时间提供必要的应急救助,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救援。


10、为高速巡逻警车统一配备医疗急救箱、修理工具箱和贮水、贮油桶等“两箱两桶”,便于在巡逻执勤过程中能够及时救助受伤、受困人员和因缺水、缺油、缺少维修工具等原因而抛锚受困的车辆。


附:权威发布丨做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先行者 全省交警推出十项举措 服务辽宁振兴发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