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告丨疫情期间校门出入须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12号)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对我校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1

学校只开放东大门进出校园,封闭(除东大门外)所有进出通道。大门开放一进一出通道,封闭其它通道每日6时至22时开放通行,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人员、车辆进出。


2

严格管控进出大门人员和车辆,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严格检查车上人员、随车物品、车辆后尾箱,对不配合查验登记、不配合检测体温、不服从管理扰乱执勤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

因工作和任务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 本校教职员工:凭校园一卡通、接受问询、测量体温合格后,佩戴口罩出入校园,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2. 与我校进行教学、科研合作的校外人员:由所在二级单位填报《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附件1),附校外人员《健康卡》(附件2)及身份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教务处(科研处)审批。教务处(科研处)研判有关人员返校的必要性,若同意其入校,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后提交保卫处,保卫处批准后发放《出入校园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出校园。此类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人员所属的二级单位负责,党政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3. 物业、食堂、商业网点、施工、检测等社会化服务人员(车辆):由校内对接单位填报《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附件1),附有关人员《校外人员健康卡》(附件2)及身份证明等资料,提交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凭通行证进出校园。快递、快餐从业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4. 除医疗救护、应急、消防、公安等紧急公务,其余外来检查、接洽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校内对接单位向保卫处提出准入申请并负责接、引等相关工作。


4

寒假期间已离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留校学生未经学生处批准不准出入校园。


5

对属于还在医学观察期内;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未佩戴口罩的人员;闲逛、游玩、爬山等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办理出入通行证流程


二级单位填报《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审表》,附上校外人员《健康卡》及身份证明材料

职能管理部门审核 

保卫处审核后发放通行证

 二级单位领取通行证

发放通行证


联系人:


1、保卫处:申艳文,电话:15913883087,地点:行政楼102室;


2、教务处:葛秋良,电话:13502298790,地点:行政楼417室;


3、科研处:戴华炜,电话:15986993836,地点:行政楼422室。


附件:

1.《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

2.《校外人员健康卡》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提取码:0nf8



惠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好文推荐丨点击可查看原文





·我太太太太太想见你!

·志在我心中,愿为你守护

·钉钉叮叮叮



版面:校学生会新媒体中心丨刘伊琼

封面:校学生会新媒体中心丨赖心怡

初审:叶静敏丨复审:詹秀红丨终审:赖昭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