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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诗|华兹华斯:丁登寺旁(王佐良 译)

2015-01-25 华兹华斯 黄灿然小站

黄按:2014年12月25日小站发表的译王佐良译华兹华斯《丁登寺旁》结尾有一个错别字,把“这”误植为“者” ,现重发一次,并增加王佐良对《丁登寺旁》的解读,结尾附上王佐良对华兹华斯的评价。


《丁登寺旁》原题为《一次旅行时长访怀河两岸,在丁登寺上游数英里处吟得的诗行》,译者将其缩短而得今名。原诗为白体无韵诗,每行有轻重相同的十个音节,成为五个音步,行末无脚韵。这是莎士比亚用来写剧本丶弥尔顿用来写史诗的诗体,其特点之一是诗句常不停顿于一行之末,而越入次行或更次行,形成诗段,适宜于表达大片思想感情,能表达其起伏曲折。


华兹华斯在此诗中说明大自然在他身上产生什么作用,从孩提到成人历经三个时期的变化,如何从直接的爱好进到感官的“嗜好”,终于在自然中找到自己“整个道德生命的灵魂”,最后提到他妹妹陶乐西对他的影响,并进而瞻望将来。这一个主题十分重要,包含了华兹华斯的中心思想,但不易入诗,容易写得枯燥,教条。华兹华斯的成功在于:一方面他透彻地表达了他的思想,包括它的细致的曲折起伏;另一面,又能写得清新丶动听,形象美,韵律美,而语言却极普通,不怕用日常名词──如“一种精神”,“一种能力”,“美好的形体”,“无名小事”,“事物”,“所怕的东西”等等──并且有能力用这样的语言写出不朽的警告──如“看清了事物的内在生命”,“眼前这一刻包含了将来岁月的生命和粮食”,“瀑布的轰鸣日夜缠住我,像一种情欲”,“人生的低柔而忧郁的乐声”等等。“像是有高度融合的东西/ 来自落日的余晖”则极受丁尼生的赞赏,被称为英语中最雄伟的诗行,因为写出了消逝中有永恒。他将谈理和抒情丶写景和回忆丶感觉和道德真理结合在一起,而贯穿其中是想像力和激情。他没有让诗在韵律丶词藻等方面的限制妨碍了达意,倒是通过写诗的过程更加明确和完善了自己的思想。这样的诗,以前不曾有过。这是华兹华斯最完美的作品之一,也是英国诗史上最辉煌的成就之一。


丁登寺旁


五年过去了,五个夏天,加上

长长的五个冬天!我终于又听见

这水声,这从高山滚流而下的泉水,

带着柔和的内河的潺潺。

——我又一次

看到这些陡峭挺拔的山峰,

这里已经是幽静的野地,

它们却使人感到更加清幽,

把眼前景物一直挂上宁静的高天。

这个日子又来到了,我能再一次站在这里,

傍着这棵苍翠的槭树,俯览脚下,

各处村舍的园地,种满果树的山坡,

由于季节未到,果子未结,

只见果树一片葱绿,

隐没在灌木和树林之中。我又一次

看到了树篱,也许称不上篱,

而是一行行活泼顽皮的小树精;

看到了田园的绿色,一直绿到家门;

一片沉寂的树林里升起了袅袅炊烟,

烟的来处难定,或许是

林中有无家的流浪者在走动,

或许是有隐士住在山洞,现在正

独坐火旁。


这些美好的形体

虽已久别,倒从来不曾忘怀,

不是像盲人看不到美景,

而是每当我孤居喧闹的城市,

寂寞而疲惫的时候,

它们带来甜蜜的感觉,

让我从血液里心脏里感到,

甚至还进入我最纯洁的思想,

使我恢复了恬静:——还有许多感觉,

使我回忆起已经忘却的愉快,它们对

一个良善的人最宝贵的岁月

有过绝非细微、琐碎的影响,

一些早已忘记的无名小事,

但饱含着善意和爱。不仅如此,

我还靠它们得到另一种能力,

更高的能力,一种幸福的心情,

忽然间人世的神秘感,

整个无法理解的世界的

沉重感疲惫感的压力

减轻了;一种恬静和幸福的心情,

听从温情引导我们前进,

直到我们这躯壳中止了呼吸,

甚至我们的血液也暂停流动,

我们的身体入睡了,

我们变成一个活的灵魂,

这时候我们的眼睛变得冷静,由于和谐的力量,

也由于欢乐的深入的力量,

我们看得清事物的内在生命。


也许这只是

一种错觉,可是啊,多少次

在黑暗中,在各色各样无聊的白天里,

当无益的纷扰和世界的热病

沉重地压在我的心上,

使它不住地狂跳,多少次

在精神上我转向你,啊,树影婆娑的怀河!

你这穿越树林而流的漫游者,

多少次我的精神转向了你!


而现在,依稀犹见昔日思想的余光,

带着许多模糊朦胧的记认,

还多少有一点怅然的困惑,

心里的图景回来了;

我站在这里,不仅感到

当前的愉快,而且愉快地想到

眼前这一刻包含了将来岁月的

生命和粮食。至少我敢这样希望,

虽然我无疑已经改变,早不是

我初来这山上的光景;那时节我象一头小鹿,

腾跳山岭间,遨游大河两岸,

徘徊在凄寂的溪水旁边,

去大自然指引的任何地方,与其说是

追求所爱的东西,更象是

逃避所怕的东西。因为自从

我儿童时代的粗糙的乐趣

和动物般的行径消逝了之后,

大自然成了我的一切。——我无法描画

当年的自己。瀑布的轰鸣

日夜缠住我,像一种情欲;大块岩石,

高山,深密而幽暗的树林,

它们的颜色和形体,当时是我的

强烈嗜好,一种体感,一种爱欲,

无需思想来提供长远的雅兴,

也无需官感以外的

任何趣味。——这个时期过去了,

所有它的半带痛苦的欢乐消失了,

连同所有它的令人昏眩的狂喜。我再也不为这些

沮丧,哀伤,诉怨;我得到了

别的能力,完全能低偿

所失的一切,因为我学会了

怎样看待大自然,不再似青年时期

不用头脑,而且经常听得到

人生的低柔而忧郁的乐声,

不粗厉,不刺耳,却有足够的力量

使人沉静而服貼。我感到

有物令我惊起,它带来了

崇高思想的欢乐,一种超脱之感,

象是有高度融合的东西

来自落日的余晖,

来自大洋和清新的空气,

来自蓝天和人的心灵,

一种动力,一种精神,推动

一切有思想的东西,一切思想的对象,

穿过一切东西而运行。所以我仍然

热爱草原,树林,山峰,

一切从这绿色大地能见到的东西,

一切凭眼和耳所能感觉到的,

這個神奇的世界,既有感覺到的,

也有想像所創造的。我高兴地发现:

在大自然和感觉的语言里,

我找到了最纯洁的思想的支撑,心灵的保姆,

引导、保护者,我整个道德生命的

灵魂。


也许即使

我没有得到这种教育,我也不至于

遭受天生能力的毁蚀,

因为有你陪着我在这美丽的

河岸上,你呀,我最亲爱的的朋友,

我的亲而又亲的朋友,在你的声音里

我听到了我过去心灵的语言,

在你那流星般的无畏的双眼里

我重温了我过去的愉快。但愿我能

在你身上多看一会我过去的自己,

我的亲而又亲的妹妹!我要祈祷,

我知道大自然从来不曾背弃

任何爱她的心,她有特殊的力量

能够把我们一生的岁月

从欢乐引向欢乐,由于她能够

充实我们身上的心智,用

宁静和美感来影响我们,

用崇高的思想来养育我们,使得

流言蜚语、急性的判断、自私者的冷嘲、

硬心汉的随口应付,日常人生里的

全部阴郁的交际

都不能压倒我们,不能扰乱

我们愉快的信念,相信我们所见的

一切都充满幸福。因此让月光

照着你在路上独行吧,

让雾里的山风随意地

吹拂你吧,在以后的岁月里,

当这些按捺不住的狂喜变成了

清醒的乐趣,当你的心灵

变成了一切美丽形体的大厦,

当你的记忆象家屋一般容得下

一切甜美的乐声和谐音;啊,那时候,

纵使孤独、恐惧、痛苦、哀伤

成为你的命运,你又将带着怎样亲切的喜悦

想起我,想起我今天的这番嘱咐

而感到安慰!即使我去了

不能再听到你的声音的地方,

不能再在你那无畏的眼里看见

我过去生活的亮光,你也不会忘记

我俩曾在这条可爱的河岸

并肩站着;不会忘记我这个长期崇拜

大自然的人,重来此地,崇敬之心

毫未减弱,而是怀着

更热烈的爱——啊,更深的热诚,

更神圣的爱;那时候你更不会忘记

经过多年的流浪,多年的离别,

这些高大的树林,耸立的山峰,

这绿色的田园景色,对我更加亲切

半因它们自己,半因你的缘故!



华兹华斯是“湖畔诗人”的领袖,在思想上有过大起大落——初期对法国大革命的热烈向往变成了后来遁迹于山水的自然崇拜,在诗艺上则实现了划时代的革新,以至有人称他为第一个现代诗人。


他是诗歌方面的大理论家,虽然主要论著只是《抒情歌谣集》第二版(一八○○)的序言,但那篇小文却含有能够摧毁十八世纪古典主义的炸药。他说诗必须含有强烈的情感,这就排除了一切应景、游戏之作;诗必须用平常而生动的真实语言写成,这就排除了“诗歌词藻”与陈言套语;诗的作用在于使读者获得敏锐的判别好坏高下的能力,这样就能把他们从“狂热的小说、病态而愚蠢的德国式悲剧和无聊的夸张的韵文故事的洪流”里解脱出来;他认为诗非等闲之物,而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卫者,是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


这样崇高的诗歌理论过去何曾有过?但光有理论不足以服人,需要新的诗歌来体现它!


华兹华斯的天才在于:他不仅创立理论,而且本人就实践理论。他与柯尔律治合作的《抒情歌谣集》这本小书所开始的,不止是他们两人的文学生涯,而是一整个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运动。


对于中国读者,华兹华斯却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能读英文的人当然都看过他的若干小诗,如《孤独的割麦女》,但不懂英文的人却对他的诗没有多少印象,原因之一是他的诗不好译——哲理诗比叙事诗难译,而华兹华斯写得朴素、清新,也就更不好译了。原因之二是,他曾被评为“反动的浪漫主义”的代表,因此不少人未读他的作品,就已对其人有了反感。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他那类写大自然的诗在我国并不罕见,他的思想也类似老庄,因此人们对他无新奇感。


但他是值得一读的。除了历史上的重要性之外,他有许多优点,例如写得明白如话,但是内容并不平淡,而是常有神来之笔,看似普通的道理,却是同高度的激情结合的。法国大革命就曾深深激动了他,使他后来写下这样的名句:

幸福呵,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

——《序曲》第十一章

他的山水诗极其灵秀,名句如:

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他的爱情诗,如与一位名叫露西的姑娘有关的几首,也是极其真挚,极其动人,无一行俗笔,用清新的文字写出了高远的意境。他能将复杂深奥的思想准确地、清楚地表达出来,民歌体的小诗写得精妙,白体无韵诗的运用更在他的手里达到了新的高峰,出现了宛转说理的长长诗段。用这样的诗段他写出了长诗《丁登寺旁》,表达了大自然给他的安慰和灵感;接着又经营多年,写出了一整本诗体自传,题名《序曲——一个诗人心灵的成长》,开创了自传诗的新形式。在十四行诗方面,他将密尔顿的豪放诗风发扬光大,用雄迈的笔调写出了高昂的激情,例如这样的呼唤:

啊,回来吧,快把我们扶挽,

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

你的灵魂是独立的明星,

你的声音如大海的波涛,

你纯洁如天空,奔放,崇高……

这是过去以写爱情为主的十四行诗中罕见之笔,也说明两位爱好自由的大诗人如何心心相印!

总之,华兹华斯诗路广,意境高,精辟,深刻,令人沉思,令人向上,而又一切出之于清新的文字,确是英文诗里三或四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只是他后期诗才逐渐枯竭,所作变得冗长沉闷,又使人无限惋惜。


录自《英国诗选》,王佐良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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