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荐|淮远:图书馆
尼克森图书馆看来就在小城里最古老的一家戏院对街一幢四层房子的二楼,起码从招牌来看是在那里。我读小学时上去转了两次,却找不到门口。可能所有的小图书馆,都是难寻的。大三那年的暑假,在大城里一家最古老的报社实习,帮助公管房屋版的采访工作,每天傍晚回报馆写一篇报导。因为工作辛劳的缘故,我老是找碴子在报上乱骂一通,骂足两个月,只惹过一次祸——骂某个公管住宅区没有图书馆。那是一个山腰地带的住宅区,我走遍了每一层楼,都见不到一个图书室,但从房屋版编辑给我看的一封信看来,我确实搞错了。写这封信的驴头,把自己称做图书馆主任,他要我们给他们刊登一篇宣传稿。
我一共看过两封图书馆主任签名的信,另一封是滑铁卢道图书馆寄来我家的,催我还书。那本胡言乱语的小说,我翻了一页就不知扔到哪里去了,直至收到那封信后才在起居室的杂物柜里找出来,但我还是没有拿回去还,他们后来也没有来信了。我觉得写得那么糟的劳什子,不能再让别人读到。那本小说跟我自家拥有的许多书本一样,给烧掉了。我看过的书甚少留下来,有一本留在书橱里的台湾小说,给剪掉了十三页废话。我十分讨厌把图书馆的书撕掉自己喜欢的几页的那种真正缺乏公德心的行径,倒赞成把不喜欢的撕掉好了。
同学说在学校的图书馆里,看见一本我写的书,但其中一页给撕掉了。那是一篇二百四十一字的短文,题目叫做《校长》。同学说不晓得是谁干的。我说如果哪一个同学因为喜欢或者不喜欢那一页而下毒手,那倒好。但我认为该是学校下的命令,嫌疑最大的执行者要数那个对校长忠心耿耿的图书馆主任了,他在大一那年跟我同系。
学校地窖的那个小图书馆,我只到过两次,而且都是四年级的事了,头三年我压根儿不晓得有那么一个图书室的。其实我常常在图书室入口处旁边狭小的空地上打兵乓球,但也许对打球这件事太专心了,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过或者问过,那些同学走下那道梯级是要到甚么地方。
一九八一年七月
战士
妹妹问我是否在意她的洋男友德里克把两部旧脚踏车放在她卧室里,我当然说不在意,皆因她把卧室借给我住三个晚上,他俩睡起居室,睡在那张他用来锻炼的长方形绿垫子上。德里克自命街头战士,还说上过擂台,可他只有一次在我面前抓起寄存于起居室的举重杆推了几下,然后左右各打了两记空拳,别的时候他总在睡。白天我们外出,他较喜欢留在屋里睡觉。看电视也看不长,瞄上几眼就打起盹来了。有一次我们才扭开电视机,他就急不及待趴到另一张长沙发上,脸搁在离荧光屏只有半呎的沙发靠臂边沿,但不是要看甚么,而是呼呼大睡。因此,那天深夜我和妈妈都被附近传来的五声枪响惊醒而他却懵然不知,是不足为怪的。翌晨我们问他可听见枪声,他说:“有吗?似乎听见。”
失业失得像德里克这样,倒也相当不错——住别人的,吃别人的,不单碗碟不洗,就连洗衣服也有我妹子代劳。眼下他是全职睡觉。除开睡觉,他最专心致志的事情只有开车。他喜欢开车,喜欢汽车,失业前干的是汽车维修。那天上唐人餐馆喝茶后,妈妈和妹妹带甥女去检查身体,我坐他那部残旧的六九年雪佛莱载货汽车先回妹妹住处,一路上被逼跟他大谈汽车经,其实我懂个屁。由于睡眠严重不足,我一进屋就洗脸刷牙,回房午睡——轮到我午睡了,留下他在外面,作出他在这幢房子里唯一可见的贡献——屠杀爬满大门门框的黑蚂蚁。他一面持着那瓶柠檬牌纯绿型喷射式洗碗液疯狂进攻,一面破口大骂:“这些混蛋,这些混蛋。”
一九九三年八月
选自《赌城买糖》,淮远著,素叶出版社,1995
录入:陈涛、逆插桃花
预读/校对:zzj、陈涛、Turquoise、李宏飞
执编:郑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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