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荐|周国平:读《圣经》札记
纪事
去南极时,我的行装里有一本《圣经》,是我带到南极的唯一的书。我不是基督徒,但我常常需要和我的上帝交谈。我在那里开始写读《圣经》的札记,回来后又写了一些,曾经想写成一本书,如同我的许多好计划一样,至今仍处在未完成状态。
读《圣经》札记
一、不可发誓
古训说:“不可违背誓言;在主面前所发的誓必须履行。”耶稣针对此却说:“你们根本不可以发誓。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再多说便是出于那邪恶者。”
只听真话,除此之外的多一句也不听,包括誓言──这才是我心目中的上帝。
同样,一个人面对他的上帝的时候,他也只需要说出真话。超出于此,他就不是在对上帝说话,而是在对别的什么说话,例如对权力、舆论或市场。
有真信仰的人满足于说出真话,喜欢发誓的人往往并无真信仰。
发誓者竭力揣摩对方的心思,他发誓要做的不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而是他以为对方希望自己做的事情。如果他揣摩的是地上的人的心思,那是卑怯。如果他揣摩的是天上的神的心思,那就是亵渎了。
有时候,一个人说了真话,他仍然可能会发誓。他担心听的人不相信或者不重视他说了真话这件事,所以要就此发誓,加以强调。他把别人的相信和重视看得比说真话本身更加重要,仿佛说真话的价值取决于别人是否相信和重视似的。因此,如果得不到预期的效果,他就随时可能放弃说真话。一个直接面对上帝的人是不会这样的,因为他无论对谁说话,都同时是在对上帝说话,上帝听见了他说的真话,他就问心无愧了。
二、恨是狭隘,爱是超越
耶稣反对复仇,提倡博爱。针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旧训,他主张:“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针对“爱朋友,恨仇敌”的旧训,他主张:“要爱你们的仇敌。”他的这类言论最招有男子气概或斗争精神的思想家反感,被斥为奴隶哲学。我也一直持相似看法,而现在,我觉得有必要来认真地考察一下他的理由──
因为,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假如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上帝又何必奖赏你们呢?……你们要完全,正像你们的天父是完全的。
从这段话中,我读出了一种真正博大的爱的精神。
人与人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种族与种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为什么会仇恨?因为利益的争夺、观念的差异、隔膜、误会,等等。一句话,因为狭隘。一切恨都溯源于人的局限,都证明了人的局限。爱在哪里?就在超越了人的局限的地方。
只爱你的亲人和朋友是容易的,恨你的仇敌也是容易的,因为这都是出于一个有局限性的人的本能。做一个父亲爱自己的孩子,做一个男人爱年轻漂亮的女人,做一个处在种种人际关系中的人爱那些善待自己的人,这有什么难呢?作为某族的一员恨敌族,作为某国的臣民恨敌国,作为正宗的信徒恨异教徒,作为情欲之人恨伤了你的感情、损了你的利益的人,这有什么难呢?难的是超越所有这些局限,不受狭隘的本能和习俗的支配,作为宇宙之子却有宇宙之父的胸怀,爱宇宙间的一切生灵。
有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就一定要回打他吗?你回打了他,他再回打你,仇仇相生,冤冤相报,何时了结?那打你的人在打你的时候是狭隘的,被胸中的怒气支配了,你又被他激怒,你们就一齐在狭隘中走不出来了。耶稣要你把左脸也送上去,这也许只是一个比喻,意思是要你丝毫不存计较之心,远离狭隘。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已经上升得很高,你真正做了被打的你的肉躯的主人。相反,那计较的人只念着自己被打的右脸,他的心才成了他的右脸的奴隶。我开始相信,在右脸被打后把左脸送上去的姿态也可以是充满尊严的。
三、行淫的女人
有一天,耶稣在圣殿里讲道,几个企图找把柄陷害他的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带来了一个女人,问他:“这个女人在行淫时被抓到。摩西法律规定,这样的女人应该用石头打死。你认为怎样?”耶稣弯着身子,用指头在地上画字。那几个人不停地问,他便直起身来说:“你们当中谁没有犯过罪,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说了这话,他又弯下身在地上画字。所有的人都溜走了,最后,只剩下了耶稣和那个女人。这时候,耶稣就站起来,问她:“妇人,他们都哪里去了?没有人留下来定你的罪吗?”
女人说:“先生,没有。”
耶稣便说:“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别再犯罪。”
《约翰福音》记载的这个故事使我对耶稣备生好感,一个智慧、幽默、通晓人性的智者形象跃然眼前。想一想他弯着身子用指头在地上画字的样子,既不看恶意的告状者,也不看可怜的被告,他心里正不知转着怎样愉快的念头呢。他多么轻松地既击败了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陷害他的阴谋,又救了那个女人的性命,而且更重要的是,还破除了犹太教的一条残酷的法律。
在任何专制体制下,都必然盛行严酷的道德法庭,其职责便是以道德的名义把人性当作罪恶来审判。事实上,用这样的尺度衡量,每个人都是有罪的,至少都是潜在的罪人。可是,也许正因为如此,道德审判反而更能够激起疯狂的热情。据我揣摩,人们的心理可能是这样的:一方面,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竟然有人做了,于是嫉妒之情便化装成正义的愤怒猛烈喷发了,当然啦,决不能让那个得了便宜的人有好下场;另一方面,倘若自己也做了类似的事,那么,坚决向法庭认同,与罪人划清界限,就成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仿佛谴责的调门越高,自己就越是安全。因此,凡道德法庭盛行之处,人与人之间必定充满残酷的斗争,人性必定扭曲,爱必定遭到扼杀。耶稣的聪明在于,他不对这个案例本身作评判,而是给犹太教传统的道德法庭来一个釜底抽薪:既然人人都难免人性的弱点,在这个意义上人人都有罪,那么,也就没有人有权充当判官了。
经由这个故事,我还非常羡慕当时的世风人心。听了耶稣说的话,居然在场的人个个扪心自问,知罪而退,可见天良犹在。换一个时代,譬如说,在我们的“文化大革命”中,会出现什么情景呢?可以断定,耶稣的话音刚落,人们就会立刻争先恐后地用石头打那个女人,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个女人会立刻死于乱石之下。至于耶稣自己,也一定会顶着淫妇的黑后台和辩护士之罪名,被革命群众提前送上十字架。
四、本乡人眼中无先知
耶稣回到家乡宣讲,人们惊讶地说:“他不是那个木匠的儿子吗?他的母亲不是玛利亚吗?雅各、约瑟、西门和犹大不都是他的弟弟吗?他的妹妹们不是住在我们这里吗?他这一切究竟从哪里来的呢?”于是他们厌弃他。
耶稣就此议论说:“在本乡本家以外,先知没有不受人尊敬的。”(《马太福音》)或者:“先知在自己的家乡是从不受人欢迎的。”(《路加福音》)
其实,何止不受欢迎,在本乡人眼中根本就不存在先知。在本乡人、本单位人以及一切因为外在原因而有了日常接触的人眼中,不存在先知、天才和伟人。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对于一个精神上的非凡之人会发生两种感想:第一,他们经常看见这个人,熟悉他的模样、举止、脾气、出身、家庭状况等等,就自以为已经了解他了。在他们看来,这个人无非就是他们所熟悉的这些外部特征的总和。在拿撒勒人眼里,耶稣只是那个木匠的儿子,雅各等人的哥哥,仅此而已。第二,由于生活环境相同,他们便以己度人,认为这个人既然也是这个环境的产物,就必定是和自己一样的人,不可能有什么超常之处。即使这个人的成就在本乡以外发生了广泛的影响,他们也仍然不肯承认,而要发出拿撒勒人针对耶稣发出的疑问:“他这一切究竟从哪里来的呢?”
当然,先知在本乡受到排斥,嫉妒也起了很大作用。一个在和自己相同环境里生长的人,却比自己无比优秀,对于这个事实,人们先是不能相信,接着便不能容忍了,他们觉得自己因此遭到了贬低。直到很久以后,出于这同样的虚荣心,他们的后人才会把先知的诞生当作本乡的光荣大加宣扬。
可是,一切精神上的伟人之诞生与本乡何干?他们之所以伟大,正是因为他们从来就不属于本乡,他们是以全民族或者全人类为自己的舞台的。所以,如果要论光荣,这光荣只属于民族或者人类。这一点对于文明人来说应该是不言而喻的,譬如说,倘若一个法兰克福人以歌德的同乡自炫,他就一定会遭到全体德国人的嘲笑。也所以,地方与地方之间为伟人出生地发生的那些争执都是可笑的,常常还是可耻的,因为它们常常带有借死去的伟人牟利的卑鄙意图。
五、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
“你们不要为明天忧虑,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就够了。”耶稣有一些很聪明的教导,这是其中之一。
中国人喜欢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当然也对。不过,远虑是无穷尽的,必须适可而止。有一些远虑,可以预见也可以预作筹划,不妨就预作筹划,以解除近忧。有一些远虑,可以预见却无法预作筹划,那就暂且搁下吧,车到山前自有路,何必让它提前成为近忧。还有一些远虑,完全不能预见,那就更不必总是怀着一种莫名之忧,自己折磨自己了。总之,应该尽量少往自己的心里搁忧虑,保持轻松和光明的心境。
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这样你不但比较轻松,而且比较容易把这难处解决。如果你把今天、明天以及后来许多天的难处都担在肩上,你不但沉重,而且可能连一个难处也解决不了。
六、舆论的不宽容
对于新的真理的发现者,新的信仰的建立者,舆论是最不肯宽容的。如果你只是独善其身,自行其是,它就嘲笑你的智力,把你说成一个头脑不正常的疯子或呆子,一个行为乖僻的怪人。如果你试图兼善天下,普度众生,它就要诽谤你的品德,把你说成一个心术不正、妖言惑众的妖人、恶人、罪人了。
耶稣对此深有体会,他愤怒地对群众说:“约翰来了,不吃不喝,你们说他是疯子;我来了,也吃也喝,你们却说我是酒肉之徒,是税棍和坏人的朋友!”
无论是否吃喝,舆论都饶不了你。问题当然不在是否吃喝。舆论很清楚它的敌人是思想,但它从来不正面与思想交锋,它总是把对手抓到自己的庸俗法庭上,用自己的庸俗法律将其定罪。
七、狂妄者最无信仰
耶稣说了一个比喻:一个人有一百只羊,其中一只迷失了,他找到了时的高兴,比有那没有迷失的九十九只更强烈。
为什么呢?看重财产的人一定会说:这还不简单,因为他避免了这一只羊的损失,而那九十九只羊反正没有迷失,就不存在损失的问题。如果是这个看重财产的人丢失了一只羊,你送给他两只羊,让他不再去寻找那一只迷失的羊,他一定会喜出望外的。
着眼于财产的得失,当然完全不能领会耶稣的这个比喻。耶稣接着告诉我们:“一个罪人的悔改,在天上的喜乐会比已经有了九十九个无需悔改的义人所有的喜乐还要大呢。”原来,耶稣的意思是说,上帝喜欢迷途的羊要远胜于从不迷途的羊,喜欢悔改的罪人要远胜于无需悔改的义人。一句话,上帝喜欢会犯错误的人,不喜欢一贯正确的人。
不喜欢一贯正确的人──这是耶稣心目中的上帝的鲜明特征。因为所谓一贯正确,不过是自以为一贯正确罢了,不过是狂妄罢了。在祷告时,法利赛人向上帝夸耀自己的功德,收税的人(古罗马时代最为一般民众所厌恶的人)向上帝忏悔自己的罪孽。耶稣评论道:上帝眼里的义人是后者。他再三宣布:“上帝要把自高的人降为卑微,又高举甘心自卑的人。”耶稣还特别讨厌那些喜欢以道德法官自居的人,警告说:“不要评断人,上帝就不审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上帝就不定你们的罪;要饶恕人,上帝就饶恕你们。”也就是说,在上帝的法庭上,好评断他人、定人之罪的人将受到最严厉的审判,不宽容的人将最不能得到宽恕。
基督教的原罪说强调人生而有罪,这个教义有消极的作用,容易导向对生命的否定。不过,我觉得对之也可以做积极的理解。人之区别于动物,在于人有理性和道德。然而,人的理性是有限度的,人的道德是有缺陷的,这又是人区别于神的地方。所谓神,不一定指宇宙间的某个主宰者,不妨理解为全知和完美的一个象征。看到人在理性上并非全知,在道德上并非完人,这一点非常重要。苏格拉底正因为知道自己无知,所以被阿波罗神宣布为全希腊最智慧的人。如果说认识到人的无知是智慧的起点,那么,觉悟到人的不完美便是信仰的起点。所谓信仰,其实就是不完美者对于完美境界的永远憧憬和追求。无知并不可笑,可笑的是有了一点知识便自以为无所不知。缺点并不可恶,可恶的是做了一点善事便自以为有权审判天下人。在一切品性中,狂妄离智慧也离虔诚最远。明明是凡身肉胎,却把自己当作神,做出一副全知全德的模样,作为一个人来说,再也不可能有比这更加愚蠢和更加渎神的姿态了。所以,耶稣最痛恨狂妄之徒,我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八、不见而信
《新约》记载,耶稣也常显示一些奇迹,例如顷刻之间治愈麻风病人、瘫子、瘸腿、瞎子,让死人复活,用五张饼喂饱了五千人,等等。不过,耶稣自己好像并不赞成把信仰建立在奇迹的基础之上。法利赛人要求他显示奇迹,便遭到了他的痛斥。法利赛人问上帝的主权何时实现,他回答说:“上帝主权的实现不是眼睛所能看见的,因为上帝的主权是在你们心里。”
俗话说:“眼见为实。”在物质事实的领域内,这个标准基本上是成立的。譬如说,我没有看见耶稣所显示的上述奇迹,我就不能相信它们是事实。当然,即使在事实的领域内,我们也不可能只相信自己的亲眼所见,而拒不相信未见的一切。不过,我们对于自己未见的事实的相信,终归是以自己亲见的事实为基础的,所谓间接经验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在精神价值的领域内,“眼见为实”的标准就完全不适用了。理想,信仰,真理,爱,善,这些精神价值永远不会以一种看得见的形态存在,它们实现的场所只能是人的内心世界。毫无疑问,人的内心有没有信仰,这个差异必定会在外在行为中表现出来。但是,差异的根源却是在内心,正是在这无形之域,有的人生活在光明之中,有的人生活在黑暗之中。
据我理解,耶稣是想强调,一个人以看见上帝显灵甚至显形为相信上帝的前提,这个前提本身就错了,是违背信仰的性质的。这样的人即使真的自以为看见了某种神迹从而信了神,也不算真有了信仰。相反,唯有钟爱精神价值本身而不要求看见其实际效果的人,才能够走上信仰之路。在此意义上,不见而信正是信仰的前提。所以,耶稣说:“那些没有看见而信的是多么有福啊!”
九、拒绝光即已是惩罚
耶稣说:“光来到世上,为要使信它的人不住在黑暗里。它来的目的不是要审判世人,而是要拯救世人。那信它的人不会受审判,不信的人便已受了审判。光来到世上,世人宁爱黑暗而不爱光明而这即已是审判。”
说得非常好。光,真理,善,一切美好的价值,它们的存在原不是为了惩罚什么人,而是为了造福于人,使人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光照进人的心,心被精神之光照亮了,人就有了一个灵魂。有的人拒绝光,心始终是黑暗的,活了一世而未尝有灵魂。用不着上帝来另加审判,这本身即已是最可怕的惩罚了。
一切伟大的精神创造都是光来到世上的证据。当一个人自己从事创造的时候,或者沉醉在既有的伟大精神作品中的时候,他会最真切地感觉到,光明已经降临,此中的喜乐是人世间任何别的事情不能比拟的。读好的书籍,听好的音乐,我们都会由衷地感到,生而为人是多么幸运。倘若因为客观的限制,一个人无缘有这样的体验,那无疑是极大的不幸。倘若因为内在的蒙昧,一个人拒绝这样的享受,那就是真正的惩罚了。伟大的作品已经在那里,却视而不见,偏把光阴消磨在源源不断的垃圾产品中,你不能说这不是惩罚。有一些发了大财的人,他们当然有钱去周游世界啦,可是到了国外,对当地的自然和文化景观毫无兴趣,唯一热衷的是购物和逛红灯区,你不能说他们不是一些遭了判决的可悲的人。
人心中的正义感和道德感也是光来到世上的证据。不管世道如何,世上善良人总归是多数,他们心中最基本的做人准则是任何世风也摧毁不了的。这准则是人心中不熄的光明,凡感觉到这光明的人都知道它的珍贵,因为它是人的尊严的来源,倘若它熄灭了,人就不复是人了。世上的确有那样的恶人,心中的光几乎或已经完全熄灭,处世做事不再讲最基本的做人准则。他们不相信基督教的末日审判之说,也可能逃脱尘世上的法律审判,但是,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他们每时每刻都逃不脱耶稣说的那一种审判。耶稣的这一句话像是对他们说的:“你里头的光若熄灭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活着而感受不到一丝一毫做人的光荣,你不能说这不是最严厉的惩罚。
十、不可试探你的上帝
据《路加福音》记载,耶稣在旷野里住了四十天,其间曾经受魔鬼的刁难。刁难之一是,魔鬼把他带到耶路撒冷圣殿顶上,对他说:“如果你是上帝的儿子,就从这里跳下去吧,因为上帝会保护你的。”耶稣拒绝了,引《圣经》的话答道:“不可试探你的上帝。”
耶稣很聪明,他不说跳下去会不会死,上帝会不会保护他,而是否定了跳下去的动机。只要跳下去,就是在试探上帝是否真的会保护他。他不是怕死,不是怕上帝不保护他,而是根本就不可试探上帝。他用这个理由挫败了魔鬼的刁难。
我想离开这个故事作一些发挥。我要说的是,“不可试探你的上帝”是信仰的题中应有之义,谁若试探他的上帝,他就不是真有信仰。
真理有两类。一类关乎事实,属于科学领域,对它们是要试探的,看是否合乎事实。另一类关乎价值,归根到底属于宗教和道德领域,不可试探的是这个领域里的真理。人类的一些最基本的价值,例如正义、自由、和平、爱、诚信,是不能用经验来证明和证伪的。它们本身就是目的,就像高尚和谐的生活本身就值得人类追求一样,因此我们不可用它们会带来什么实际的好处评价它们,当然更不可用违背它们会造成什么具体的恶果检验它们了。
信仰要求的是纯粹,只为所信仰的真理本身而不为别的什么。凡试探者,必定别有所图。仔细想想,试探何其普遍,真信仰何其稀少。做善事图现世善报,干坏事存侥幸之心,当然都是露骨的试探。教堂里的祈祷,佛庙里的许愿,如果以灵验为鹄的,也就都是在试探。至于期求灵魂升天或来世转运,则不过是把试探的周期延长到了死后。这个问题对于不信教的人同样存在。你有一种基本的生活信念,在现实的压力下或诱惑下,你发生了动摇,觉得违背一下未必有伤大节,──这正是你在试探你的上帝的时刻。
可是,当今世上,有一些人没有任何信仰,没有任何上帝,他们根本不需要试探,百无禁忌地为所欲为。比起他们,有上帝要试探的人岂不好得多。
十一、神圣的休息日
上帝在西奈山向摩西传十诫,其第四诫是:周末必须休息,守为圣日。他甚至下令,凡安息日工作者格杀勿论。
未免太残忍了。
不过,我们不妨把这看作寓言,其寓意是:闲暇和休息也是神圣的。
在《旧约·创世记》中,我们确实发现有这一层意思。其中说:上帝在六日内创造了世界万物,便在第七日休息了。“他赐福给第七日,圣化那一日为特别的日子;因为他已经完成了创造,在那一日歇工休息。”可以想象,忙碌了六个工作日的上帝,在第七日的休憩中一定领略到了另一种不寻常的快乐。所以,他责令他的子民仿效他的榜样,不但要勤于工作,而且要善于享受闲暇。
时至今日,《创世记》中上帝的日程表已经扩展成了全世界通用的日历,七日为一星期,周末为休息日,已经成为万民的习俗。我们真应该庆幸有一个懂得休息的上帝,并且应该把周末的休息日视为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发明之一。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周末的休息日,人类永远埋头劳作,会成为怎样没头脑的一种东西。周末给川流不息的日子规定了一个长短合宜的节奏,周期性地把我们的身体从劳作中解脱出来,同时也把我们的心智从功利中解脱出来,实为赐福人生之美事。
休息是神圣的,因为闲暇是生命的自由空间。只是劳作,没有闲暇,人会丧失性灵,忘掉人生之根本。这岂不就是渎神?所以,对于一个人人匆忙赚钱的时代,摩西第四诫是一个必要的警告。
当然,工作同样是神圣的。无所作为的懒汉和没头没脑的工作狂乃是远离神圣的两极。创造之后的休息,如同创世后第七日的上帝那样,这时我们最像一个神。
十二、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的
然而,上帝的十诫毕竟不是寓言,而是不容违背的律令,一旦违背,便会遭到吓人的惩处。有一个人在周末捡柴,上帝就真的吩咐摩西,让信徒们用石头把这人砸死了。
还是太残忍了。
《旧约》中有许多严苛的戒律,谨守安息日是其中之一。我们在《新约》中看到,耶稣对于这些戒律往往持相当灵活的态度,事实上是巧妙地将它们破除了。
譬如说,在某个周末休息日,有一个门徒路过麦田时摘了麦穗,法利赛人要求严惩。根据第四诫,这个门徒是必死无疑了。然而,这时耶稣说了一句非常智慧的话,救了他的命。耶稣如此说:“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而生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对于上帝设立安息日的本意,其实是可以做不同的解释的。在《旧约·出埃及记》中,上帝宣布十诫时强调的不是休息的神圣,而是戒律的神圣。他责令子民谨守这一日,是要子民把这一日献给他,在这一日全心全意地供奉他,不忘他创世的神恩。在传统的宗教实践中,人们也是这样来理解安息日的神圣性之所在的。在这一日,教徒们必须进教堂做礼拜,所以俗称礼拜日。耶稣并没有要把安息日废除掉的意思,但他把安息日与人的关系做了根本的调整。按照他的解释,安息日诚然是上帝所设的,要紧的却是,上帝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人设这个日子的。因此,人们虽然可以也应该在安息日休息或礼拜,但不必把这当作绝对的戒律,完全有权酌情变通。事实上,耶稣自己就常常在安息日为人治病,为此而遭法利赛人攻击,但仍坚定不移。我不禁想,倘若没有耶稣带头破戒,恐怕直到今天,医院在周末还不能开急诊,不知有多少病人会因耽误治疗而死呢。
我们可以把耶稣的名言变换成普遍性的命题:规则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规则而生的。人世间的一切规则,都应该是以人为本的,都可以依据人的合理需要加以变通。有没有不许更改的规则呢?当然有的,例如自由、公正、法治、人权,因为它们体现了一切个人的根本利益和人类的基本价值理想。说到底,正是为了遵循这些最一般的规则,才有了不断修正与之不合的具体规则的必要,而这就是人类走向幸福的必由之路。
十三、种子和土壤
耶稣站在一条船上,向聚集在岸上的众人讲撒种的比喻,大意是:有一个人撒种,有些种子落在没有土的路旁,种子被鸟吃掉了,有些落在只有浅土的石头上,幼苗被太阳晒焦了,有些落在荆棘丛里,幼苗被荆棘挤住了,还有些落在好土壤里,终于长大结实,得到了好收成。
这个比喻的意思似乎十分浅显,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种子必须落在好的土壤里,才会有好的收成。按照耶稣随后向门徒的解释,含义要复杂一些,每个能指都有隐义。例如,种子指天国的信息,没有土的路旁指听不明白的人,只有浅土的石头指立刻接受但领悟不深的人,鸟指邪恶者,太阳指困难和迫害,荆棘指生活的忧虑和财富的诱惑,好土壤指有深刻领悟的人。不过,基本意思仍不外乎是:信仰的种子唯有在好的心灵土壤中才能成功地生长。
首先应该肯定一个事实:在人类的精神土地的上空,不乏好的种子。那撒种的人,也许是神,大自然的精灵,古老大地上的民族之魂,也许是创造了伟大精神作品的先哲和天才。这些种子的确有数不清的敌人,包括外界的邪恶和苦难,以及我们心中的杂念和贪欲。然而,最关键的还是我们内在的悟性。唯有对于适宜的土壤来说,一颗种子才能作为种子而存在。再好的种子,落在顽石上也只能成为鸟的食粮,落在浅土上也只能长成一株枯苗。对于心灵麻木的人来说,一切神圣的启示和伟大的创造都等于不存在。
基于这一认识,我相信,不论时代怎样,一个人都可以获得精神生长的必要资源,因为只要你的心灵土壤足够肥沃,那些神圣和伟大的种子对于你就始终是存在着的。所以,如果你自己随波逐流,你就不要怨怪这是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了吧。如果你自己见利忘义,你就不要怨怪这是一个道德沦丧的时代了吧。如果你自己志大才疏,你就不要怨怪这是一个精神平庸的时代了吧。如果你的心灵一片荒芜,寸草不长,你就不要怨怪害鸟啄走了你的种子,毒日烤焦了你的幼苗了吧。
那么,一个人有没有好的心灵土壤,究竟取决于什么呢?我推测,一个人的精神疆土的极限,心灵土质的特异类型,很可能是由天赋的因素决定的。因此,譬如说,像歌德和贝多芬那样的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般的精神世界,或者像王尔德和波德莱尔那样的奇花怒放的精巧园艺般的精神世界,绝非一般人凭努力就能够达到的。但是,心灵土壤的肥瘠不会是天生的。不管上天赐给你多少土地,它们之成为良田沃土还是荒田瘠土,这多半取决于你自己。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留心开垦自己的心灵土壤,让落在其上的好种子得以生根开花,在自己的内心培育出一片美丽的果园。谁知道呢,说不定我们自己结出的果实又会成为新的种子,落在别的适宜的土壤上,而我们自己在无意中也成了新的撒种人哩。
十四、虔诚不是目的
察看《新约》中记载的耶稣的言行,一个鲜明特点是漠视律法。律法在犹太教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以《旧约》中的摩西十诫为基础,后来发展出了极其庞大烦琐的清规戒律体制。耶稣不但自己带头破除了许多戒律,而且常常无情地抨击那些死守律法的人。他把信仰的重点从遵守律法转移到精神修养,从外在的虔诚转移到内在的觉悟,这大约是他对他所继承的那一宗教传统所作的最重大的改造。
从传播新教义的立场看,耶稣的主要敌人是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即坚守律法体制的顽固派。他一生都在与他们斗争,最后实际上死于他们之手。他最痛恨的是他们的伪善,揭露道:“他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给别人看的。”这些人佩戴着大的经文袋,在教堂里总是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以此夸耀自己的虔诚。律法在他们手中成了压迫教众的工具。“他们捆扎难背的重担搁在别人的肩膀上,自己却不肯动一根手指头去减轻他们的负担。”他们热衷于仪式的细节,其实并无真正的信仰,拘泥于律令的条文,内心却极其肮脏。耶稣愤怒地谴责道:“你们连调味的香料都献上十分之一给上帝,但是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教训,如正义、仁慈、信实,你们反而不遵守。”“你们把杯盘的外面洗得干干净净,里面却盛满了贪欲和放纵。”针对犹太教的食物禁忌,他指出:“那从外面进到人里面的不会使人不洁净;相反,那从人里面出来的才会使人不洁净。”
在我看来,耶稣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对于任何一种信仰来说都十分重要的问题:信仰的实质是什么?一个人有无信仰的界限在哪里,根据什么来判断?凡真正的信仰,那核心的东西必是一种内在的觉醒,是灵魂对肉身生活的超越以及对最高精神价值的追寻和领悟。信仰有不同的形态,也许冠以宗教之名,也许没有,宗教又有不同的流派,但是,都不能少了这个核心的东西,否则就不是真正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发现,一切伟大的信仰者,不论宗教上的归属如何,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往往具有某些最基本的共同信念,因此而能成为全人类的精神导师。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看到,不论在何种信仰体制下,许多人并无内在的觉悟,只是以遵守纪律和参加仪式来表明自己的信徒身份,他们事实上是盲目的。至于那些以虔诚的外表自夸和唬人的人,几乎一定是伪善之徒。歌德说得好:“虔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过灵魂的最纯洁的宁静达到最高修养的手段。”从本义来说,虔诚是面对神圣之物的一种恭敬谦卑的态度。这种态度本身还不是信仰,而只是信仰的一个表征,真正的信仰应是对神圣之物有所领悟。一个人倘若始终停留在这个表征上,对神圣之物毫无领悟却竭力维持和显示其虔诚的态度,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他的这种态度是否装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歌德接下来说的话是一针见血的:“凡是把虔诚当作目的和目标来标榜的人,大多是伪善的。”
十五、耶稣的命运
耶稣之死的经过很耐人寻味。
他的门徒之一犹大出卖了他,带着一群犹太人来抓他,最后扭送到了罗马派遣的总督彼多拉那里。群众要求判他死刑。彼多拉审问后一再说,他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但是,在群众的起哄下,他还是把耶稣交给群众去钉十字架了。
这就是说,事实上并没有给耶稣定罪名,他死得不明不白。
彼多拉明明知道,按照罗马法律,耶稣是无罪的,为什么仍同意判他死刑呢?因为怕犹太民众暴动,那样罗马当局会追究他的责任,罢他的官。
在刚把耶稣扭送到他那里时,有一段有趣的对话。耶稣说:“我的使命是为真理作证,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上。”他反问:“真理是什么?”他当时的口吻是怎样的呢?有两种可能。也许是困惑不解的,因为他确实不知道世上有真理这种东西。也许是油腔滑调的,因为他压根儿不把真理放在眼里。总之,在他看来,反正真理是一种奇怪的或可笑的东西。
人们常说,邪恶者是真理的敌人。我忽然觉得,这么说真是抬高了他们。他们根本不知真理为何物,怎么懂得反对和仇恨真理呢?在许多时候,他们不过是出于自己极狭隘的私利而下毒手的,至于那牺牲者是一个先知还是一个愚夫,他们不知道也不在乎。我相信,仔细查一查历史,必能发现遭到与耶稣同样命运的伟人决不是少数。
写于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
初刊于《中国青年》2002年第3至12期
选自《人间学术》,周国平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预读/校对:zzj、西早门良
整理:梓悦
执编:郑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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