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荐|鲍德温:土生子札记(陆兴华 译)
父亲去世于一九四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只几小时,他最后一个孩子也出生了。这以前一个月,我们正憋足了劲等上面两件事发生,却等到了在底特律发生的本世纪最惨重的种族流血冲突。父亲葬礼后几小时,他人还躺在殡葬场的礼拜堂里呢,哈莱姆就爆发了种族冲突。八月三日清晨,穿过满是碎玻璃的荒野,我们把父亲拉到了墓地。
父亲葬礼那一天恰好也是我十九岁生日。那天,到处肆虐的无理、无法无天的暴行、郁郁不平的悲愤以及仇恨缠绕着拉父亲去坟场的我们。我当时想,兴许这是上帝编排好的尾声呢,要这么持久,这么不协调,甚至粗暴地安在父亲一生的最后。我又想,他离开这个世界时,引发了这么多暴力冲突,一定是替我这个大儿子安排的,好治一治我的骄傲。这样的启示我一直拒不相信,可是在父亲的心目中这曾经是很重要的哩;好吧,生活似乎在说:一些事又发生啦;我们又体验到了事件发生后的自发的偶然性,这方面是我们自己发现的,而且满有把握。我一直都想对父亲表示一点轻蔑,就冲着他的生活处境,我们的生活处境。现在,他的生活打上了句号,我也就要琢磨起他的生活来,不过用的是另一种方式了,因为我心中已脱不开自己的生活。
我不算很了解父亲。我们相处得不好。大半的原因,就落在我们俩以不同的方式共享了同一种恶:固执的骄傲。他死时我才明白,我还从未好好地与他说上几句。等他去世很久,我就惋惜起来,恨自己当初不该那样。美国的生活好像总是这样,机会多了──管它是现成的呢还是臆想的,反正比这个星球上的任何国度都要积存得厚些──下一代的人就抽不出工夫和上一代人说话了。没有人,当然也包括我父亲,会搞清自己有多大岁数。只是他父亲的母亲必定生于蓄奴时代,他还算得上自由人的第一代呢。一九一九年后,成千上万的黑人蜂拥北上,他也跟着来了。于是,属于黑人的后代,却从未见过长辈们称做“远乡”的南方景色的那一代人里,我也算上一个。
他生在新奥尔良,一直是个文静的年轻人。那时,路易·阿姆斯特朗还是少年,为推销潜水服和汽车喇叭──这些东西直截了当地让我觉得这个城市是最邪恶的一个──到处跑差。到了今天,谁跟我提新奥尔良,我心里总会不可救药地现出男妓和毒鸨的形象。父亲嘴里从没提过阿姆斯特朗,除非在呵斥我们别放他的唱片时,很长一段时间里,墙上还挂着这位小号手的照片,是父亲的某个说到做到的女亲戚挂在那儿的,她和父亲有约在先,不让他取下来。他真没动它,不过最终还是想法儿把她打发出了家门。好些年后,她惹了麻烦,快要断气了,父亲还拒绝帮她一把。
照我看来他算是蛮漂亮了。这从照片上就能估摸出,妈妈的记忆也可作证。身上是星期天才穿的最好的那一套,看样子是正赶着去哪儿布道。那时的我还小。好看、骄傲、老长不大,“像个脚指头嗳”,有人这样说我。等我大了一些,再去看,照片上的他就像我在哪张照片上见过的非洲某部落酋长:他真该裸身的,全身涂满开战的颜色,还别着蛮性很浓的饰挂,就这么挺立在林立的长矛中。讲坛上的他可能是森冷的,个人生活中的他会说不出的残酷,而他也确是我遇到过的最没好声气的人;不过还得说,他身上还埋着别的什么东西,这东西赋予他巨大的力量,甚至一份征服左右的魅力。这东西我想与他的黑有关系──他非常黑──也与他的既黑又美,与他只知道自己很黑,不知道自己很美有关系。他声言为自己的黑而自豪,为这缘由,就招来很多耻辱,生活也就被限制在苍凉肃杀的圈子里。是在成长的岁月,可他早不是年轻人,生活的创痛已经饱尝。他用了一种过分的苛刻和护卫,去爱与他一样黑、一样身临敌视的孩子们。这一切,在他尽力想和我们友好相处时全露在脸上,而我记得他从未有过成功的时候。那天他邀孩子去他膝下玩,可是不管轮到哪个,不一会儿都会哇地哭起来;他想帮我们做作业,可他身上辐射着紧张,在我们身边经久不散,乱了我们的心,舌头也不听使唤了,于是他摸不着头脑,一阵火气上来,我们就得受罚,也搞不清自己的错。如果他想得起,要给全家一次想不到的惊喜,每次都是他自己弄不对情形,自己砸自己的锅,就说他夏天经常背个大西瓜回来,也总要弄到以骇人的结局收场。这么多年中,我没发现哪个孩子见他回家而高兴的。估测一下他早期的生活,与人接触方面的缺陷显然是他的特点,这也是他被逐出新奥尔良的原因之一。因此,他身上总透着某种既追索又踌躇的倾向,从未流露眼前,也许将与他一起埋葬。但凡遇到陌生人,又想给他们留个好印象,这一点就明显了。可他从未给过人好印象,从来没有。我们从一个教堂流落到另一个更小、更没出息的教堂,他也发觉人们越来越不把他当牧师对待,他死时,朋友们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来看他了。他生活于又死亡于无法忍受的精神抑郁。拉着他穿过喧嚣、破败的街道去墓地时,我领悟到这种抑郁非常强烈,浸漫遍地。现在,这抑郁也就是我的抑郁了,我心里不禁寒栗阵阵。
他去世前,我不在家已经一年多了。我有一年的时间,去思量父亲恶声恶气的言下之意,终于发现了隐埋于他高傲地撇着的唇和倔犟过头的举止背后的秘密:我窥出了白人在这世界中的分量。我明白了,过去是我的先辈,现在是我,大家的生活里总也卸不掉这块分量。那杀灭了父亲的抑郁,也能杀灭我。
他病了很久很久──在心里,我们现在才明白过来。此刻体尝他内心的苦痛,再回想他山倒不动的犟劲的一次发作,就多了一份体谅,可再要努力替他分担一些悲哀,也徒劳了。我们并不知道他正被妄想症蛀蚀,可即或当时我们明白,他对我们心灵和身体上的残酷是病症发作,也难原谅他的。现在,家中幼小的弟妹们觉得可以松口气了,原因是他不再回家来了。母亲坚持说,这么多年下来,到底是他养活了全家,可这话在孩子们的耳朵里简直等于没说,对他们来讲,养活孩子这个问题是不真实的。稍大一点的弟妹觉着了一种放心,往后邀朋友上家里,再不用怕爸爸侮辱他们了,或者像经常警告我似的,混说什么朋友和魔鬼是串通好的,就等着抢我们的东西。(我就不服气这一点,我们家哪样东西人家会看得上眼,为了这个因由,我恨他。)
等人们明白过来他是病了,他也就没得救的希望了。他就是这么怪,活得像个先知,坐在起居间的窗下,和上帝作着不可思议的亲密交往,悠悠的沉默里不时被呻吟、哈利路亚以及某些老歌的片段打断。我们都已经不把这些当怪事了。直到他拒绝进食。因为,他说,家里有人想毒死他,这时,我母亲才不得不接受一直悬在心中的事实。一住院,发现他患了肺结核,而且显然,他心里的病串通了身上的病,纵容后者去摧毁他。医生们也没法让他吃进东西去,当然可以使他从静脉进食,可一开头,他就是没指望的。
我心里依然能看见他:他坐在窗下,锁在自己的恐惧中,对每个活人都又恨又怕,包括他的孩子们,他们因为向这个蔑视他的世界靠拢,也就背叛了他。我们共有九个。我不禁要想,养九个他不大养得活的孩子,他心里曾是什么滋味?过去,他总爱对我们的贫穷开个小玩笑什么的,当然啰,我们从来没觉得这有意思,他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好笑,不然,我们懒洋洋的回应不会惹起他那样大的肝火。他苦心孤诣,而且也很得手地使我们与周围人隔绝,我为此而感到羞辱。周围的人们总有开不完的晚会,听得我们不想睡觉,他们可以诅咒,可以喝,可以在雷诺大街上挥舞剃刀。他总不明白,这些人有那么多精力闲着,怎么不上心把日子糊弄得好一些。对这个街区的每一个人,他的态度都是粗暴,而他们,当然还有自己的孩子们,也没少给他还击。
唯一来我家的白人是社会福利工作者和收账单的。总是母亲出去照应,因为父亲的脾气是受他的骄傲差遣的,断不可信任。他显然把白人在家中的出现当成了违犯,这在他几乎是荒谬的举止上、声色里,苛刻而带着报复意味的礼貌中已一览无余。我九岁十岁的当儿写过一个剧本,一位年轻的白人老师,还是个女的,导演了它,也因此,她对我分外地照应,拿书让我读,以便培养我的戏剧天分。她要带我去看她直白地称为“真正”的戏剧。去剧院在我家是一桩禁忌,不过,凭着一个孩子的残酷的直觉,我猜想那女人皮肤的颜色会保证我有冲破这个禁忌的那一天。在学校她暗示可以带我去看戏,我没有像打发一个黑人似的回绝她,只同意她晚上来家里接我。然后,我很明智地把其余的一切推给我妈。她暗示了父亲,我想她会的,让这样好心肠的女人白跑一趟总不大好吧,再说,来人还是个老师。我想象母亲用了“教育”的观念去对付“罪恶”的观念。“教育”这个词,即便对我父亲,也是有点分量的。
女教师到来以前,父亲把我拉到一边,问为什么她要来,可是看上我们家什么了,竟要在我这样的孩子身上打主意。我说不知道,不过同时也暗示说,这与教育有关。我明白父亲还等我再从嘴里漏出些什么来──我说不清他想听到什么,也许他愿听我求他帮忙,共同对付这白人老师和她的“教育”。我什么也没再说,老师一来我们就走。看得出,我们在起居间里的意见交换中,他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还是蛮支持我的;他要是想拦住我,也是做得出来的。但他没有那样做,为这一点我就瞧不起他:我当时绝没有想到站在起居间的他,那一刻正面临一次史无前例的险恶处境。
后来,父亲被解了职,这白种女人还帮过我们好大的忙。倒也真是个非常温顺、慷慨的女性,愿意费这么老大的周折来帮助我们,特别是在一个倒霉的冬天里。母亲用她想得出的最尊贵的名字称呼她:“基督徒”。父亲也听顺了她这么称呼我的老师。可他从没信任过她,总想从她坦荡的中西部风格的脸庞上捉摸出真正的、“藏头缩尾”的可怕动机来。后来的那些年月里,特别当他看出这种“教育”正把我引向万劫不复,他就毫不含糊了,警告我说,我中学里的白人朋友哪里是朋友,等着好了,等我再大一点,就会看得出来白人正在怎么想尽办法压制黑人了。他承认,有些白人是好的,可哪一个也不值得信任,而绝大部分的白人就不光是不怎么样的问题了。最上上策的做法就是别和他们有任何瓜葛,可我没这么想,而且以我的纯洁担保,我将永远不这么想。
父亲去世前一年,我生活中有了大变化。我一直在新泽西州一家国防工厂,整日价与南方人混在一起,白人、黑人都有。我知道一些南方的情形,当然也知道南方那儿是怎样对付黑人的,怎么样把黑人看扁的,可我心里还从未想过有一天人们也会那样待我。我在新泽西学会了怎样去做黑人,那就是从来不被正眼相看,而只是让皮肤的颜色在别人眼里引起条件反射。我在新泽西州的言行,也是我在其他地方的言行,不过看上去多了一层意思,即我老那么想到自己──我没法儿不意识到自己──结果呢,就糟到难以让人相信了。我人还未到,所有上司和同事的仇恨已到了我头上,那是非常独特、巧妙的一种。更糟糕的是,我一开始不清楚事情已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我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惹了谁,我熬不住要猜想谁在里面搅和,才达成了这样全体一致、跃跃欲试、令人难以相信的敌意。我知道黑鬼之说,可还从未加以体验。我三次去某家自助餐馆,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小伙子们站在柜台前,等那份咖啡和汉堡;到东西端在我面前,总得等很久很久;直到第四次去,我才发现,其实我面前什么也没放:我只是捡起东西吃。那儿不招待黑人,事后有人告诉我,他们一直在等我明白过来,我是在场的唯一黑人。一旦知道这其中的原委,我就盯着要去那儿了。可这时他们已对我有所准备,可怕的事情在那餐馆里发生了。我再也没去过那儿。
发生在新泽西州的全是和这一样的故事,在酒吧,在保龄球场,在餐馆,一切生活的地方我都被胁迫着离开,平静地,或相互诅咒着。没几天我就臭名昭著了,孩子们跟在我后面咯咯地笑我,大人们对我窃窃私语或大声吼叫──他们真相信我是疯了。这一手当然在我的心里起了反应。我渐渐怕去外面了,为了补偿,就去那些我其实不该去的地方,天晓得,我是真不想去那些地方的。我在小镇上的名声,也助长了我在工厂的名声,我的工作日是一连串的杂技动作,想尽办法不让自己落进麻烦里。我不能说这些杂技动作是成功的。我开始意识到,我为之工作的机构的机制已本末倒置,白天黑夜,它只一个目标:驱逐我。我被解雇了第一次,纽约的一位朋友帮了忙,我想办法又钻进了工资单,又被解雇了,我又反弹回去。第三次解雇时,他们费了很长的时日和心机,不过他们办成了。哪儿也找不出破绽,连想从大门钻进去都办不到了。
新泽西州的那一年会永远活在我的心里,好像我对那一年有了无可置疑的偏好似的。那一年我似乎第一次染上可怕的慢性病,确定的症状是高热,脑壳里嘣嘣地轰跳,身体的根部冒着火焰。一旦染上了这种病,谁也甭想再无忧无虑了,因为这高热,也从不警告一声,说来就来。它能毁掉比种族关系更重要的东西。活着的黑人里没有一个人的血液里不浸埋着这种火气──所能选择的只是,要么有意识地和它一起存活,要么向它投降。至于我,这高热一再向我身上袭来,现在,直到我死的那一天,也还会袭来。
在新泽西州只剩最后一晚了,有白人朋友从纽约来,带我去最近便的大镇特兰顿看了场电影,再喝几杯。结果,他还把我,至少,从一顿毒打中救了出来。那一夜的每个细节,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中,触目惊心。甚至还记得电影的名字,因为它玩世不恭得正好对了我的胃口──《这国家是我的》。我也记得电影散场后我们去的小餐馆的名字──美利坚餐馆。一进门,柜台上的伙计就问我要什么,记得我的回答中带着脱口而出的尖刻,那早已成了我的习惯了:我们要一份咖啡和汉堡。你想我们要什么呢?我不明白自己已受了一年多的冷落,怎么竟会想不出对方的回答。这一次的回答没有令我不安,至少在那一刻里。我对餐馆的名字作了一番冷嘲热讽后,就上了街。
那时,我把夜晚的这一段时间叫做“昏黄”,因为这时,美国大城市的灯光都昏黄如豆。我们再一次走上街道时,我身上起了某种变化,眼前出现强烈的光学幻影,如噩梦一般。街上很挤,人们在往四处奔走,我朝北走着。可是在那个时刻的我看来,人们全是冲着我来的,还有更多人正向我扑来,个个都是白人。我记得清他们脸上发光的样子。身体上产生了一种感觉,脖子根上有东西嗒嗒嗒地猛跳,似乎联结大脑和身体的那根神经已被切断了。我听见我朋友在后面直喊,我没理他。天知道他当时什么心情,不过亏他有头脑,没有来碰我,一直远远地跟着我,不然,我不知会对他做出什么事情来。我也不知道心中出了什么故障,我绝对没有有意识的计划。我想做些什么,好击碎这些白人的脸,因为它们快要挤碎我的脸。又大约走了一两个街区,直到我闯进一家堂皇、明亮、时髦的餐厅,我明知道,在那儿,即使有处女求情,也甭想得到招待。我推开门,盯着空位子就一屁股坐了下去,那是两人桌。我开始等候。
不知等了多久。我至今仍不清楚当时我是怎样一副面目。不管我脸上怎样,反正女招待一出来就被吓蒙了,她一来,我的怒气就冲向了她。光因为那白色的脸我就恨她,更不要说她那大大的、受惊的、吓坏了的双眼了。我心想,黑人能这么吓着你,那我今天倒真要货真价实地吓你一吓啦。
她没问我要什么,只一味地重复道,好像专程从什么地方学来似的:“我们这里不招待黑人。”她若是用了愚鲁的、调笑的敌意说出来,那我倒还习惯。要命的是,她声音里拖着抱歉和害怕的意味,这就使我更阴冷、更杀气腾腾起来了。我觉得我的手该做些什么了。我等着她再走近一些后,用双手钳住她的脖子。
于是我假装没听懂她的话,希望能使她凑近些。她真走近了一步,手中的拍纸簿上躺着铅笔,嘴里是老一套:“……不招待黑人。”
不知怎的,那重复的词句在我脑子里的噩梦中敲响了千百座大钟,我意识到她再也不会走近我了,得从远处袭击她。桌上没什么,只有一只半满的水杯,我拿起来用尽全力向她掷去。她一闪避,没击中,倒把酒吧后部的镜子给打碎了。有了那一声,我那冰封的血液解冻了。我回到了原来的自己,我第一次看见了这家饭店。人们被吓得张大了嘴,意念中感觉有人已站了起来,我也明白自己惹下了什么祸,在什么场合,我吓坏了。我起身就往大门跑,快到门口时,一个腰粗膀圆、腆着肚子的男人一把在后领口拽住我,开始揍我的脸。我踢着他,松开了身,窜到了街上。我朋友轻声说:“快跑!”我就直往前冲。
我朋友一直在饭店门口干扰追我的人,让他们和警察弄错方向。我不知那天晚上他来寝室看我时向他说过什么。我说不了很多。我感到,我以一种最最怪异、最最可怕的方式背叛了他。我后来在心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温这一幕,车祸以后的人们,发现自己一个人,没伤着什么,也是这样的。我无法甩开两件事实,两者一样都难以用想象捕捉,一件是我也许会被谋杀,而另一件是,我完全可能杀了人。我那时什么也看不明白了,但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我的生命,真正的生命已处于危险之中,不是人们能把我怎么样,而是我内心郁积的仇恨,它能加害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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