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荐 | 福克纳:“他生前的名字是皮特”(李文俊 译)
他生前的名字是皮特。他只不过是一条狗,一条十五个月大的猎狗,还只能算是一条稚嫩的小狗,虽然他经历过一次狩猎的季节,学习过怎样在两三年之内(如果他能活那么久的话)当好一条狗。
可他仅仅是一条狗。他没有过去也绝不会永生不死,对于他来到的这个世界他所要求的并不多:食物(他不在乎是什么,也不在乎给他多少,只要是慈爱地给予就行一一手的抚触、一个声音,他认得这声音,虽然不理解所讲的话也无法回答),还有就是可以奔跑的土地、可以呼吸的空气、四时八节的阳光雨露,以及他最爱吃的鹌鹑,这是他的天性,早在他熟悉大地、感觉到阳光之前他就具有这种天性,早在他自己嗅闻到之前,他的健壮、忠心的先辈就已经使他能辨別出这种禽鸟的气味了。这就是他所需要的一切。可是要填满他自然生长的一生那八个、十个或者十二个年头,这些已经足够了,因为十二年并不算长,并不需要多少东西就能把它们填满。
然而十二年虽说短,在正常情况下他的寿命本应超过四辆那种杀死了他的小汽车——那种上坡速度快得竟然无法躲开一只老大不小的猎狗的汽车。可是皮特的寿命连四辆汽车里的第一辆都没能超过。他并没有去追赶汽车;在让他上公路之前他就学会了不去干这样的事儿。他当时是站在路上,在等他那位骑在马背上的小女主人赶上来,以便护送她安全回家。他不应该待在路上。他没有交公路税,没有领司机执照,也没有投过票。也许他的问题出在他住的那个院子里的那辆汽车是有喇叭和车闸的,他还以为所有的汽车也都有呢。要说由于汽车处在他和黄昏的斜阳之间,所以他没有看见那辆汽车,这个理由是说不大过去的,因为这样就会把视力的问题牵扯进来。显然,任何一个人,背向太阳却看不见一只站在笔直的、两个车道的公路上的老大不小的猎狗,都是绝对不敢让自己开车的,何况是一辆没有喇叭、没有车闸的汽车,因为下一回这个皮特没准是个小孩,要知道用汽车撞死小孩是违反法律的。
不,那个开车的人有急事:这才是原因。也许他还有好几英里的路要赶,而他吃晚饭的时间已经晚了。正因为这一点,他才没有时间降低速度、刹住汽车或是绕过皮特。既然他当时没有时间这样做,自然事后他也就不会有时间停下来了;何况皮特仅仅是被撞得骨折肉绽给扔在路旁沟里嚎叫的一条狗,再说反正那辆车已经超越皮特,太阳现在已经是在皮特的背后,因此又怎能指望那个开车人听得见他的嚎叫呢?
不过皮特还是原谅了这个司机。在皮特一年零三个月的一生中,他从人类那里得到的除了仁爱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他甘愿奉献出一生中剩下的六年、八年或是十年,以免有一个人赶不上自己的晚饭。
(原载一九四六年八月十五日《奥克斯福鹰报》)
选自《福克纳随笔》,李文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
───────
||关注重要,阅读更重要;收藏重要,转发更重要;点赞重要,点“在看”更重要||
关注我,点击最上端蓝字“黄灿然小站”或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所有手机赞赏适用,请在“添加留言”处留下您的昵称或名字
您的打赏可帮助黄老师交房租、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