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荐|张文江:一个人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做些什么,决定他自己的命运
《史记•越世家》中的范蠡
我有个说法,一个人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做些什么,决定他自己的命运。你这个时候在花功夫,或者在玩游戏,反应出来的东西全然不同。天所看到的,自己也能看到,所以用不着算命,也用不着骗自己。往往在关键的时刻,这个人成功了,那个人没有成功,这些巧合中有很深的因果。
《史记•越世家》中的范蠡,可以作为《史记•货殖列传》的补充。《货殖列传》关注的是经济,从经济到政治。《越世家》中的范蠡,关注的是政治,从政治到经济。两篇文章合观,彼此呼应,庶几题无剩义。
《货殖列传》讲述四个商人:计然、范蠡、子贡、白圭,各有其不可磨灭的精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范蠡,通常认为是中国商人之祖。文章的核心理念“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无论如何强调也不为过,值得反复琢磨。
《越世家》记述吴越争霸。中国春秋时代的霸业,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又从长江中上游到下游。到了春秋末期,发展为吴越争霸,经过多次反复角力,越国先胜后败。越王句践痛定思痛,在范蠡、文种的辅佐下,卧薪尝胆,再次战胜吴国,重新崛起称霸。
这段故事在中国人人知道,并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我们要讨论的是其中一段插笔,从这里开始了另外的故事:
范蠡事越王句践,既苦身勠力,与句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
范蠡辅佐越王句践。事,辅佐。“苦身勠力”,非常辛苦地做一件事情,苦其心志,劳其身体,卧薪尝胆。勠力,齐心合力。他和越王句践处心积虑地奋斗二十多年,终于灭吴,报了当年被吴王夫差和伍子胥打败的仇,一雪会稽之耻。然后渡过淮河到北方,用军事力量威胁齐和晋这样的中原大国,耀武扬威,处于周天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是越国的全盛时期。句践成为春秋末年的霸主,范蠡的功劳最大。上将军是一国最高军事长官的封号。
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
这样的成功事例,古往今来甚多,并不怎么稀奇。范蠡的特殊是在回来以后,他的学问才真正显了出来。“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道家忌盛忌满,从古到今,没有例外。
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
同时,范蠡也了解句践的政治品格,知道他可以同患难,不可以共富贵。何去何从,正是需要作出决断的时刻。以当时形势而言,国家在战争时期产生的战力,进入和平时期以后,由于对外的目标消失,必须经历再平衡的过程。这个过程类似经济上的去杠杆,政治上的释兵权,在中国历史上,往往并不以和平的方式体现。
在以后的时代中,曾国藩(1811-1872)也是作出决断的,那是在1861年打下安庆的时候,还在太平天国消灭之前。此时他已经决定收敛了,往低的地方走,一退到底,否则有可能来不及(参见拙稿《曾国藩的学术和人生》)。
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
范蠡写封信试探句践一下,信中的措辞非常冠冕堂皇,其实在看收信者的反应。范蠡通晓古今的事实,也深知句践的为人,虽然大体决定了,但还要看看你的态度,再下最后的决心。没有看到明确的信号,他得不到出走的动力。
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
真是一代霸主蛮横的口气。我们现在正好享受成功呀,过去那么拼命奋斗,不就是为了今天快意享受,过上好日子吗?然而,把国家分为一人一半,如果另外有个人可以随时制裁你,那一半国家要来有什么用?虽然得到一半国家,原来还是傀儡,随便可以加诛,哪里还谈得上分国而有之?再说,最大的功劳是奖赏不了的,奖赏一旦到了顶,剩下来只能是加诛了。
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
范蠡下了最后的决心。你可以发布你的命令,我却要对得起我自己。接收到的信号非常明确,毫无疑问,决不能再留下了。愿意留下的人有,那就是当年并肩作战的文种。没有办法,不是不叫上你,我只能自己走。文种想,当初我们搞革命,还要接着搞建设呢。等到他最后明白了“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世家》“与文种书”,《淮阴侯列传》语异意同)的道理,已经来不及了。
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
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绝不回头,因为这是逃跑性的出走。“装其轻宝珠玉”,因为是乘船,不能带分量过重的东西,决不能贪恋。“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跟随他的是最亲密、最得力的部下或学生,直接去了海上。孔子当年周游列国,到处碰壁,一度也想带子路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论语•公冶长》)“乘舟浮海以行”,《货殖列传》原文是“乃乘扁舟浮于江湖”,这是太史公的政治理想,“江湖”有跟朝廷对抗的意思,“乘扁舟”是他内心克制不住的潇洒和浪漫(参见拙稿《〈史记•货殖列传〉讲记》)。《国语•楚语》原文是“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其实就是从东南的湖泊中出来,然后辗转往江海上走,从东海经黄海到渤海。
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
潜在的威胁消失,句践也就不为难他了。范蠡毕竟有大功劳,以会稽山为奉邑,照顾好他的家族乡里。所以一定要彻底地走,才能善始善终。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
“浮海出齐”,在茫茫大海上颠簸航行,最后在齐国上了岸。以当时的航海技术而言,这样走其实是有生命危险的。“变姓名”,改换姓名,销声匿迹,以免被人追踪。追踪他的人,估计主要有两路:一路是越王句践的人,不放心他的消失;一路是当年的老部下,想跟着他再次起事。“鸱夷”是一种皮制的酒袋,可以展开,也可以卷起来。孔子所谓“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论语•卫灵公》),可以相应“鸱夷”的形象。
“耕于海畔”,在齐国沿海种田。这里的“苦身戮力”,就是上文的“苦身勠力”,再一次艰苦奋斗。第一次“苦身勠力”是君臣同心,用政治振兴国家。第二次“苦身戮力”是父子同心,用经济振兴家庭。“勠力”和“戮力”意义相同,就是齐心合力,并力、勉力。“勠力”用的是全身的力气,或者说吃奶的力气,而“戮力”的偏旁为“戈”,相通于杀戮的戮,好像是拼了性命,从千军万马中挣扎出来。你看范蠡真是潇洒,“乘扁舟浮于江湖”,挥洒千金,然而,他吃过多少苦,你知道吗?所以我有个说法,一个人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做些什么,决定他的命运。老天所看到的,自己也能看到,所以用不着算命,也用不着骗自己。往往在关键的时刻,这个人成功了,那个人没有成功,在说不清的种种巧合中,包含很深的因果。
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
父子齐心协力地劳作,很快就积累起财富来。范蠡用政治的眼光来看经济,当然是洞察了,再加上吃苦耐劳,当地的人不能和他竞争,于是马上就富裕起来。
齐人闻其贤,以为相。
所谓“民以食为天”,谁搞得好经济,谁就能当宰相。
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
他虽然获得了成功,还是感受到危险。这条经济的路线,终究跟政治搭着界。根据时间推测,范蠡为齐相之日,正是田氏坐大之时。天下形势由春秋渐渐转入战国,然而他已经不愿加入此局了。
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
于是辞去相位,把多余不用的财产,分散给朋友和乡亲。
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
乘船走水路,所以装的是轻宝。乘车走陆路,所以怀的是重宝。他把最贵重的物品带走了。“间行”,真的想走,就从别人不知道的小路上走。如果走大道,做出一副走的姿态,那就是邀请人来挽留你了。
止于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
陶在今天的山东定陶县西北,是当时四通八达的商业枢纽。“为生”就是谋生、做生意,在此地从事商业买卖。我曾经讲过,“做生意”是非常好的词,就是永远寻找有前途的投资标的。这需要穿越时间的判断力,“与时逐而不责于人”。
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
“复约要”,重新或再次约定。“复”,指前面的“苦身戮力,父子治产”。约就是要,《论语•宪问》:“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久要”就是“旧约”,《广雅•释言》:“要,约也。”父子来到新的地方,彼此击掌,振奋精神,把原来的那套致富程序再启动一遍,如何?“父子耕畜”,农牧社会的生产领域,“废居”云云是流通领域。“废居”,可以对应《货殖列传》“积著”,一般认为两者同义。我的意思是,姑且把“废居”看成先卖后买,“积著”看成先买后卖。范蠡没有单纯地囤积货物,而是一边卖一边买,不断地作调整,于是出奇制胜。《史记•平准书》:“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曰:“蹛,停也。一曰贮也。”又引徐广曰:“废居者,贮畜之名也。有所废,有所畜,言其乘时射利也。”“候时转物”,根据时机来贩运货物,把货物倒腾来倒腾去,A转成B,B转成C。“逐什一之利”,我相信这不是按年计算的,如果每一单生意赚百分之十,一年做上三到五次,获利非常可观。如果能做到年复利百分之二十几,维持数十年就是世界首富。
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前面“致产数十万”,这里“致赀累巨万”,累巨万就是数万万。我估计他离开越国时带出来的轻宝,主要还是父子的生活费。在齐国“父子治产”,积累了他们的“第一桶金”。辞职归还相印的时候,他是带着重宝走的,以这个数量的资本来到交通发达的陶,努力经营,很快就成为巨富。“天下称陶朱公”,这时候他富甲一方,名气也出来了。在齐国时“致产数十万”,这样等级的富人还可能有一些。到了陶以后“致赀累巨万”,这样等级的富人没有了,范蠡成了当时的首富。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
他的三个儿子,我姑且判断大儿子是越国出生的,二儿子是齐国出生的,三儿子是迁居陶后出生的,此时生活条件已经完全稳定。三儿子长大的时候,二儿子杀人,被关押了起来。
积累财富的过程,必然伴随生活的波澜。这里引入新的故事,无法判定是否出于小说家言,其中多有发人深省之处。
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职”就是常(《尔雅•释诂》),应该受处罚,那是本分。但如果具备相当的经济条件,也可能争取免死。如果赔偿多少倍于当时人一生耗费的总数,或许可以获得减刑。
告其少子往视之。
派他小儿子去处理。
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
“黄金千溢”,溢亦即镒(王叔岷《史记斠证》引《艺文类聚》《御览》作镒)。一溢是二十两,也有人说是二十四两。“置褐器中”,表面上看起来,里面放着粗布衣服。用贵重物品去打点行贿,必须掩人耳目。
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
正要派小儿子出发,大儿子坚持请求让自己去,范蠡不同意。
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
长子代父,大儿子是主事的当家人。现在二弟犯了事,不派我而派小弟去,是不相信我的能力吗?这个做哥哥的人着急死了,可以判断:第一,他和二弟的感情非常好。第二,他不放心这个小兄弟,因为他不是做事情的人。
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奈何?”
范蠡的妻子在旁边插话,提出了折中方案。她可能也是不放心,知道小儿子能力不足,所以主张由老大去。这就是我曾经讲的,老师的境界和师母的境界有区别,不能完全等同。像范蠡这样的人,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眼光不是一般的深远,身边的人不可能完全理解他。
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
范蠡拗不过家里人,只能违心听从。这就是所谓的众生共业,智慧高超的人即使有所预见,也无法勉强。
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
范蠡的人脉比较广,写了一封信,给过去有交往的庄生。两个人虽然也能算作朋友,其实程度相差甚远。达到范蠡这样境界的人,在一个时代中不可能多。庄生只会用占星学术语来哄骗楚王,近似于心理治疗;范蠡却实实在在地灭了吴国,使越国称霸。
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
交代大儿子,这件事情并不难做。你把钱交给庄生就走,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你不要干涉。
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这个大哥真是好,手足情深。父亲给了他家里的钱,他担心不够,还贴上自己的私房钱。弟弟一定不能有任何闪失,可能他当初奋斗治产的时候,看着这个弟弟在旁边玩,间接也是他带大的。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
庄生的家住在靠近城旁边,一路上都是野菜,环境很荒凉。藜藋,《史记会注考证》称当作藜藿,引岗白驹曰:“周围藜藿,以给朝夕。”我觉得非常奇怪,居然有人(司马贞《索隐》)认为庄生就是庄子,因为庄子也很贫穷,也在楚国居住过。我相信一定不是庄子,理由放在后面讲。
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
把信交给了他,钱也交给了他,按照父亲的吩咐做。“然”在这里不是衍文,种下了后来反悔的因。王叔岷《史记斠证》指出:“长男见庄生居甚贫,似嫌多。然因父言在先,故仍发书进千金也。”
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
庄生说,不要多说话,赶快走,不要留下来。如果你弟弟出了狱,不要问为什么。《周易•系辞上》:“几事不密则害成。”因为隔墙有耳,做成一件事情,必须极其秘密。即使只有两个人谈话,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仿佛也有他方生物之类在偷听。
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长子不大相信庄生,私自留下来看情况。他虽然完成了父亲的嘱托,却另外走了一条上层路线,用自己的钱去贿赂楚国的王公贵族。“用事者”是有权力的当班人。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
庄生虽然穷困,却以廉洁正直闻名。我说此人一定不是庄子,不仅因为范蠡和庄子时代不同,两个人的活动时间相差一百多年。而且因为庄子遇到此类情形,早就隐去了,怎么肯作秀“以廉直闻于国”呢?阎是里门,也指里巷,“穷阎”可以对应《论语•雍也》中颜回的“陋巷”。《荀子•儒效》:“虽隐于穷阎漏屋,人莫不贵之。”
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
楚王带头尊重他,其他高级领导人,当然也会跟进。
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
这个人要的不是钱而是名。他准备在事情完成以后,再把钱还给范蠡。庄生想象还钱时受到称赞,自己非常有面子。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是旧交,给一句话就够了,不把钱带过去行不行?不行。一定要把钱带过去,这是出自内心的尊重,也是这件事情本身的分量。《季布栾布列传》引楚人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庄生达不到这种程度,所以“进金”的环节缺少不了。
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
他对妻子说,这是老朋友的钱,我们将来要还给他。这个钱随时随地可能派用场,我们再困难也不能动。“有如病不宿诫”,好比病说来就突然来了,不会隔夜提前警告你,所以不能把所有的钱用完,要以防万一。
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大儿子不理解庄生的意思。高手做的事情,一般人怎么看得懂呢。他以为庄生没有什么动作,钱白白地扔下去,没有看到水花。
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
“间时”就是趁空闲的时候,别人不知道的时候,也就是进言的时机。国王和商人往往最迷信,因为他们做的事具有不确定性,而风险无法完全消除。讲大道理他听不进,反而容易相信神神道道之说。“某星宿某”讲的是占星学,我夜观天象,某颗星星到达某个地方,对楚国不利。
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奈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
“独以德为可以除之”,多行善事可以消灾弭祸,这是古代的老生常谈。其实“为德”永远是对的,《尚书•大禹谟》:“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而且星的位置也是移动的,过一段时间就不会针对楚。
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
你放心回去吧,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两个人沟通有点基础,庄生一讲,楚王马上明白了,不就是以前做过的老一套吗?
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
他派人封闭保管钱财的库房,防止有人因为大赦而犯罪,加强关键部门的警卫。裴骃《集解》认为,“三钱”指赤、白、黄三种不同的金属货币。有论者指出,“三钱之府”为税务机构,封闭表示停止收税。此为“德政”,故与大赦相关(艾俊川《论“三钱之府”》,《中国钱币》2012年第2期)。
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
当王真是不太有吸引力。你一旦当了王,所有人都在研究你。手一伸、脚一动意味着什么,早就被人千百遍揣摩透了。封库房这样明显的动作,身边的人马上判断出你将要做什么事情。任何人都有其弱点,这么多眼睛在盯着你,哪里还存得下秘密。
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
为什么呢?他说,过去王将要大赦的时候,“常封三钱之府”。昨天傍晚又看见他去封了,所以一定会大赦。
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
因为即将大赦,弟弟本来就要放出来,跟庄生有什么关系呢。他根本没有出什么力,何必花那么多冤枉钱呢。大儿子这颗心有些放不下,于是又去看庄生。
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
庄生大惊:“你不是已经走了吗?”大儿子说:“我还没来得及走。本来想搞定弟弟的事情,现在听说朝廷准备大赦,这件事情落实了,所以我来跟你道别。”其实人性就是这样,一旦威胁到生命的时候,那时候生命最重要。而对生命的威胁一旦解除,马上又变得财产最重要了。
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
有庄生这样阅历的人,你私底下盘算的那些小九九,怎么会不懂呢,一看就知道了你的来意。来道别是假,心里想的是要回钱,只是不好意思直接开口。庄生说,你自己去拿吧,就在里屋。
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他把钱原封不动地取了回来,商人的本性获得了满足。这下太成功了,没事偷着乐,怎么会天上掉馅饼呢,“独自欢幸”。他的悲哀其实还在后面,但仅限于这一时刻来说,他的快乐是真的。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
庄生于是恼羞成怒。这个人一定不是庄子,他对于名这个坎过不去。有什么可以恼怒呢?你看的是朱公的面子,又不是他儿子的面子。非要我亲自还给你,你自己要回去就不行?《庄子•齐物论》所谓“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说的就是这类情形。我给你办了事情,本来就要还你钱,现在有人拿回去,正好省得我送过去。我还可以笑话你,你朱公一世豪杰,派出来的儿子如此委琐,岂不是连你也被看轻了。
“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
“道路皆言”就是舆论,路途上老老少少,里弄中婆婆妈妈,都在这样说。陶朱公家里“多持金钱”收买人,王原来想为楚国做好事,结果反而成全了坏人。
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
楚王也真容易受骗动怒。如果楚国君主都是这样的素质,那么在和秦国的竞争中老是处于下风,也就没什么可奇怪了。
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
论,判决、研究。把范蠡儿子的案卷调出来,单独审理。杀了以后,明天再大赦。
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大儿子没有完成使命,只能把弟弟的尸体带回去。
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
到家以后,所有人都在哭,只有范蠡一个人在笑,虽然他心里也充满苦楚。杀人必须偿命,终究没有逃脱惩罚。
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
我知道他一定办不成这件事。大儿子不是不爱弟弟,而是太爱了,但是他有突不破的瓶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瓶颈,也就是过不去的坎。庄生也算是求道之人,并不完全是作秀,但是他过不去名这个坎。
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
大儿子从小在我身边吃过苦,知道谋生艰难,所以不大舍得钱财。其实一个人在少年时吃过苦,应该可以算一生的财富,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优点变成了缺点。
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
小儿子生下来就过着富裕生活,不知道钱从哪儿来。“乘坚驱良逐狡兔”,乘牢固的车,驱策良马,逐狡兔打猎,是当时最奢华的排场。曾经读过一个故事,可以附记于此:洛克菲勒到某旅馆要了一间普通房,旅馆的老总去看他,问他为什么只要了普通房,上次儿子住的却是豪华套间。洛克菲勒回答了一句妙语: “他的父亲是洛克菲勒,我的父亲却不是。”
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
小儿子不知道财富从哪来,这些对于他都无所谓,只管花费就可以了。范蠡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个,才朦朦胧胧地判断出其中的趣向。
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这是事情本来的道理,没有办法,只能接受。是不是范蠡当初坚持己见就好了?坚持不了。如果坚持,还可能产生更不好的后果,这就是所谓的共业。只能在事后解说,事前不可能有人听。
故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
范蠡换了三个地方,三起三落,或者说三落三起。“成名于天下”,所谓成名要突破时空的藩篱,让其他时空的人知道,必须超越很大的限制。“非苟去而已”,不是随随便便走的。《吕氏春秋•先识览》有一句话:“凡国之亡也,有道者必先去,古今一也。”国家要灭亡的时候,经济在崩盘之前,有道的人一定会先离开。淳于叔通,《参同契》的作者之一,他在东汉末年当洛阳市长,看看形势不对就走了,因为见到了甲兵之象。(《搜神记》卷六、《开元占经》卷百二十引《会稽典录》)。“所止必成名”,古代的成名由立德、立功、立言而来。因为你有特殊的成就,其中的光辉掩盖不住,终于为天下人知晓了。
范蠡为什么要“三徙”,在我看来,他的内在动机是试图脱离政治,脱离人间世的牵绊。他离开越国和齐国,已经逃离成功了,但依然不得不牵扯到法律,其背后如影随形的还是政治。然而,反过来讲,他已经最大限度地减低了政治的干扰,通过经济这条路,获得了相对的自由。
卒老死于陶,故世传曰陶朱公。
范蠡的一生非常了不起,所以金庸说古人他最佩服范蠡,今人最佩服吴清源(《天外有天:一代棋圣吴清源传》金序,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年)。像前面“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跟着走的应该是部下和学生,《史记》记载得很明白。到了后来的《越绝书》和《吴越春秋》,就附会了跟他走的是西施。英雄美人,书剑飘零,三致千金而不拘于物。这些都是民间美好的想象,人们愿意他们心目中的英雄过得更好,同时也愿意自己过得更好。
选自《〈史记·太史公自序〉讲记(外一篇)》,张文江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
预读/校对:陶雅婷、zzj、杜沁伊、俱言
整理:zzj
执编:郑春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