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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具备文学性与商业性的双重身份

文化产业评论朱嘉:文章写到,网络文学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传播方式基础上的大众性,建立在文化消费基础上的娱乐性,建立在文化产业基础上的跨界性。目前,网络文学已经进入内容细分时代,总体趋势可以归纳为作品类型化、读者分众化(男频与女频)、运营区间化(在线与无线)、平台共享化、版权集约化和产业规模化。业内衡量网络作家的影响力,主要看他的作品版权覆盖状况,包括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各类游戏、动画、漫画、简体书、繁体书、在线阅读、无线阅读和有声读物等在内,单部作品有效出售五种版权以上的网络作家,才称得上“大神”。就文学性而言,当代文学可以就此发现一种新的可能,一种新的成长模式:文学性与商业性相互制约、共存共生。

20世纪末以来,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的信息革命,不仅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而且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新世纪文学的空前变化,从表面看似乎源自网络文学的蓬勃兴起,本质上却是信息革命引发的文化价值系统的转型和重组。在这次变革中,网络文学的潜在商业价值成为资本关注的目标,在其追踪下,经过15年的发展,网络文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范式,确立了文学性与商业性的双重身份。这一范式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建立在传播方式基础上的大众性,建立在文化消费基础上的娱乐性,建立在文化产业基础上的跨界性。上述三者,分别是网络文学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的外在表现形式、内在驱动力和深层次文化需求。

客观认识商业属性及其成因

关于网络文学的属性,曾有过若干观点不一的争论。在我看来,网络文学的本质依然是文学,但在发展过程中增加了新的特质。文学网站从1998年开始,花了五六年时间磨合,终于在2004年,由起点中文网确立了在线付费阅读模式。这一模式令热衷于开发“电子商务”的美国商界都感到新奇,国内学界却对其比较漠然,原因是它的“商业”烙印不大符合文学的高雅身份。但我们必须承认,网络文学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其商业性与生俱来,其消费特征不言而喻。

网络文学在传播过程中呈现出大众性的特质,即大众共同参与写作与阅读,这与传统的纸媒写作有明显的不同。在文学作品日更新将近2亿字的网络中,不具备大众性的文本,根本无法存活。为大众所喜爱是网络文学生存的前提。人气不足的作品即便有一定的文学价值,也难逃夭折的命运。网络文学的这一特质本身就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是吸引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的“硬件”。网络文学的大众性和资本之间相互吸引、相互作用,加速了网络文学的发展。这就不难解释,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为什么存在差异,网络文学为什么在赢得读者的同时却遭到诟病。因此,真正需要分析和讨论的是,具有文化产业大众性特质的网络文学,其从属于文学的那一部分,是否具有经典化的可能,如何才能出现精品。

中国文化产业从起步、破冰,如今已经进入到快速发展的轨道。互联网文化及其产业运营在其间扮演了“黑马”的角色,其增长速度之快,消化能力之强,包容性之大,深切满足了时代需求,已成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大众对新兴文化产品需求的深度与广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网络文学的蓬勃兴起正是对这一需求的呼应。但是,由于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对资本的依赖程度较高,文化产品的商业特征势必就比较明显,艺术特征则相对较弱。研究网络文学自然不能回避这些重要因素,但直面它并不等于简单认同它,只有对它有了全面了解和认识,我们才能对其做出相对客观的评判。

警惕创作主体性的丧失

每日更新是网络文学最显著的特征。按照每章3000字的平均篇幅,网络作家每天一般更新两到三章。在更新过程中,网络作家与读者之间即时互动,网络文学的生产、消费过程处在同一条线上。表面上看,一方是生产者,另一方是消费者,但他们除了“供求”关系,还存在“共生”关系。这种新型的读写关系是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核心,直接决定了网络文学的存续方式和审美范式。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传统作家如同在录音棚里制作音乐,可以反复推敲、打磨;网络作家则是在现场即兴表演,与观众的互动即是表演的一部分。创作者、阅读者和故事创作之间相互妥协和平衡,消费过程完成于这一动态系统当中。无论你是不是知名作家,创作哪种类型的作品,在读写关系的塑造过程中,都必须遵循网络文学的“游戏规则”:满足读者的心理需求。网络超长篇小说也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在中国移动阅读基地的调研中,我得到了这样的答案,拿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为例,这部长期位列移动阅读基地畅销榜榜首的作品,长达530多万字,之所以受到读者的喜爱,就是因为它的故事吸引人,能够把读者的碎片时间有效串联起来。也就是说,在日常工作之外,网络小说成了众多读者业余生活的主线,在这样强大的时间消费中,阅读已经不仅仅是文学欣赏,更多的是心理需求。

有人指出网络文学过度娱乐化的危害性,针对作家而言,最主要的后果是创作主体性的丧失,这需要引起网络作家的重视。每个希望保有长期写作能量的作家都不能忽视这一点,你的作品除了能够娱乐读者,是否还能引导读者?是否能经受时间的检验?对于网络作家来说,这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课题。网络作家、也是2013年起点中文网历史类小说“新人王”的孑与2曾经告诉我,在动笔创作历史长篇小说《唐砖》时,他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研究历史资料,结果发现唐太宗李世民的一生光辉而痛苦,几乎尝遍了人生悲剧。于是,被历史感染的孑与2决定把自己带入到那个时代,和读者一起经历和感悟波澜壮阔的贞观之治。孑与2的这种创作手法在网络上十分流行,它既保留了作者本人对世界的认知,也回应了读者的情感和娱乐需求。

两种属性的制约和共生

近年来,随着无线阅读风生水起,网络文学的蛋糕越做越大,腾讯、百度、亚马逊等IT业龙头企业,也纷纷将目光投向这片众声喧哗的领域。目前,网络文学已经进入内容细分时代,无论作者还是读者,无论作品本身还是营销渠道,都进行了区域划分,确立了自己的坐标,总体趋势可以归纳为作品类型化、读者分众化(男频与女频)、运营区间化(在线与无线)、平台共享化、版权集约化和产业规模化。由此可见,网络文学所涉及的范畴已经不能用既有的文学概念来概括,它还是一种文化现象,一种商业模式。当然,网络文学并未停止在文学上的探索,如猫腻、江南、酒徒、燕垒生、阿越、方想等一批作家,正在努力向经典化方向迈出自己的步伐。但数字化阅读是一个全新的时代,对文学经典化的认知和解释,也将有所变化,其实现在很多人对当代西方文学已经确立了新的判断和评价体系,如《指环王》《哈利·波特》《暮光之城》等作品已被归入经典行列。

网络文学对文学疆域的拓展,还体现在它的跨界性上,这是其他艺术种类难以企及的。一位知名网络作家告诉我,业内衡量网络作家的影响力,主要看他的作品版权覆盖状况,包括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各类游戏、动画、漫画、简体书、繁体书、在线阅读、无线阅读和有声读物等在内,单部作品有效出售五种版权以上的网络作家,才称得上“大神”。由此可见,在资本的推动下,网络文学正朝着文化产业所期望的跨界性方向发展。一部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将会吸引大量资金投入,衍生出多种艺术产品。

2013年岁末,盛大文学与唐家三少合作成立唐家三少工作室“唐studio”,不久后,盛大文学专门为唐家三少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唐门盛宴”。很显然,盛大文学对唐家三少采用了一系列明星化的包装策略,试图把唐家三少塑造成网络作家的偶像式人物。但同时,有更多的网络作家对自己的写作前景感到困惑,他们挣扎在文学和商业的拔河绳两端,之所以无法做出选择,是因为他们不想放弃文学,文学的光芒依旧在他们的头顶闪耀。

同样的问题,不只针对网络文学,而且针对整个中国当代文学。今天,我们究竟应该如何面对文学的商业属性?改革开放30余年,当代文学释放了丰富多元的能量,唯独商业能量未能得到有效释放,文学和商业之间似乎存在一堵无形的墙。比如我们对金庸的评价前后变化很大且尚有分歧,对畅销书的评价也缺乏一定的建设性。网络文学的出现,提供了大量可供研究的文本和现象,把商业属性的话题直接推到了我们面前,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岂能无动于衷?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在关键的时间节点上,网络文学获得了最大的成长红利,同时,现代科技也为网络文学的成本最低化提供了几乎是免费的午餐。或许,当代文学可以就此发现一种新的可能,一种新的成长模式:文学性与商业性相互制约、共存共生。在这种模式下,商业性不再是单一的经济指标,而是包括市场、消费和阅读趣味等元素在内的综合性指标,它的存在将促使文化产业生态系统更加丰富,网络文学创作焕发新的能量。

马季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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