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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文化产业评论: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将重点资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社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对外交流等领域的出版项目。一般情况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此外,符合相关奖励要求的出版单位可以增加1个申报名额。主管单位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对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基金办〔201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中央直属企业: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报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做好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度)

 

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实施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根本任务,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发展要求,着力打造代表国家水平的优秀出版项目,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


二、资助重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出版项目。


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最新研究成果,对丰富和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对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对从公民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的优秀出版项目。


(三)经济社会发展


对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对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服务网络强国战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出版项目。


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四)哲学社会科学


反映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对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反映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实践创新成果,对深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围绕我国和世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着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的出版项目。


(五)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反映自然科学各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基础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的出版项目。


反映工程技术各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对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反映新兴学科和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领域重大创新成果,对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对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科普读物。


(六)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


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对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实现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深入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思想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出版价值和重大文化积累价值的出版项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突出的文艺原创精品出版项目。


对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七)对外交流


创新对外传播方式,对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构建对外话语体系、提高国际话语权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对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展示世界前沿学术研究成果,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对外交流等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翻译出版项目。


对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八)专项主题


凡入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的项目,均按“事后补助”要求,以正式出版物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且不占用年度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标。有关申报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项目以图书为主,同时资助少量科普、民族音乐和重大抢救性文化传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重点资助原创性、思想性、学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出版价值的项目,文献资料集成、个人文集类项目从严把握。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为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和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项目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版权,确保不存在违法侵权和其他纠纷。


(四)申报项目须提供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或由主要作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五)申报项目为学术著作的,须遵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要求。


(六)申报项目成稿率要求:


图书项目须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辞书类项目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丛书项目成稿率总量不低于60%,且每本书均须提供部分书稿。


音像制品、数字出版项目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演示盘。


(七)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


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获得2017年度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获得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正式奖(仅限图书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和先进出版单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八)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2016年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被取消2017年度申报资格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3、在出版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


4、2016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九)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十)主管单位要严把政治导向关,并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送。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pf.org.cn)下载《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度)》,填写完成后打印3份并签字盖章,连同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或由主要作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复印件)、申报材料光盘一式1份(含申请书word文档、PDF格式书稿电子文件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报主管单位审核。


书稿电子文件须为经过排版的PDF格式,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不以章、节为单位),图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内文相应位置,不单设文件。丛书、套书的各册书稿文件须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


(二)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所属京外出版社,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


(三)主管单位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对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联系单位: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100052

联 系 人:范庆奎  余贝贝

联系电话:010-83138068  83138067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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