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多样性与文化规制差异
文化产业评论:大千世界,包罗万象,因为多样才会如此精彩。也因为世界各地文化的多彩,我们人类才会感受如此丰富。今天马健老师的《文化多样性与文化规制差异》让我们看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不同方面和不同层次的多种表现形式。文化多样性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乃至同一国家和地区内部的文化规制之所以存在差异的深层次原因。下面文化产业评论和你一起体验文化多样性的魅力!
作者:马健(管理学博士,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西南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
来源:文化基层
编辑:郭丽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UNESCO & WCCD,2006)共同发布的研究报告《文化多样化与人类全面发展》指出:“文化多元是每个民族最基本的特点,它无处不在,永世长存。”这个结论实际上揭示了一个事实:在世界上的将近190个民族国家之外,还有好几百家全球性的跨国公司。这些国际关系主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而这些文化都有自己特殊的生命力(金民卿,2004)。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各具特色的文化实体及其文化多样性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呈现出了多姿多彩的文化面貌。
一、文化背景与人类行为
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1998)指出,各个文明在哲学假定、价值观念、社会关系、风俗习惯和生活哲学方面的差异巨大。遍及全球大部分地区的宗教复兴运动正在使这些文化差异越来越大。虽然文化的性质对政治和经济的影响可能因时而异,但各个文明在政治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巨大差异显然植根于它们各不相同的文化之中。
我们不妨来看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印第安人从磨光的石斧发现了美感,而中国的农人也许会把它丢在屋角。非伊斯兰教徒觉得红烧猪肉鲜美,但伊斯兰教徒则会认为猪肉不洁。当美国人说中国茶苦时,却忘记了咖啡更苦。当英国人笑法国人吃青蛙时,自己却喜欢吃蚂蚁。当中国人听说非洲土人吃虫时觉得他们野蛮,却忘记了自己也吃蚕蛹(殷海光,2002)。更具代表性的例子是那些文化内涵深刻的西方幽默故事。有一则西方幽默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幢房子失火了,里面有三个人:老母、妻子和儿子。如何救人?不同文化形态中的个体就有不同的选择,德国人先救的是儿子,因为儿子象征着新的生命和未来;法国人先救的是妻子,因为妻子最重要;而中国人先救的是老母,因为孝为价值之本。另一则西方幽默故事说的是:在海边沙滩上站着三位少女,一阵风吹过,美国人赶紧捂着帽子,法国人立即撑开雨伞,而中国少女则慌忙拉住裙子。因为在美国人看来,帽子是财富,吹掉了要花钱买;在法国人看来,大风吹乱了头发,弄脏了身体会影响自己的魅力;在中国人看来,暴露了身体中那些最不应该暴露的部分,则无脸见人,而这一点在美国人看来则完全是无关紧要的(樊浩,1994)。这两则幽默故事非常形象地揭示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
当然,最具说服力的证据莫过于约瑟夫·亨里奇(Joseph Henrich,2001)等12位经验丰富的专家在五大洲12个国家中选取15个经济和文化背景各不相同的族群所做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ultimatum game)。他们的研究样本包括3个觅食社会(foraging societies)、6个刀耕火种的农耕社会(slash-and-burn horticulture)、4个游牧族群(nomadic herding groups)和3个定居的小规模农业社会(sedentary, small-scale agriculturalist societies)。所谓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其实就是参加实验的两个人匿名分钱的游戏:一个人扮演提议者(proposer)的角色— 45 33012 45 14988 0 0 2166 0 0:00:15 0:00:06 0:00:09 2816 45 33012 45 14988 0 0 1892 0 0:00:17 0:00:07 0:00:10 2955 45 33012 45 14988 0 0 1680 0 0:00:19 0:00:08 0:00:11 2955 45 33012 45 14988 0 0 1501 0 0:00:21 0:00:09 0:00:12 2790—提出分钱的方案,另一个人扮演回应者(responder)的角色——接受或拒绝这个方案。如果回应者接受提议者提出的分钱方案,那么,他们将按照这个方案分得这笔钱;如果回应者拒绝这个方案,那么,钱将被全部收回,两个人分文不获。为了防止冲动和串谋等情况的发生,实验者还必须向参与者强调:这个实验只有一次机会,不能讨价还价,这也是“最后通牒”这个名称的由来。
举例来说,两个人共同分100元钱,甲是提议者,乙是回应者。甲提出的方案是自己得60元,乙得40元。如果乙同意这个方案,那么,双方可以按这个方案分掉100元;如果乙不同意这个方案,那么,两个人都将一无所获。这个实验的曲折之处在哪里呢?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这个最后通牒博弈的均衡点很明确:自己拿99元,给对方1元。因为对于回应者而言,有总比没有好。因此,他应该接受分给自己的钱数不为0的任何方案。但实验的结果并非如此。约瑟夫·亨里奇等人的研究发现,不同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人的行为方式差异很大。许多实验对象不仅关注物质利益,而且关注公平和互惠,甚至宁愿为此承受损失。
在这一实验中,研究样本的平均出价范围从26%到58%不等。进一步的分析发现,不同族群的情况可谓大相径庭。在工业社会,当出价低于20%时,方案被拒绝的概率在40%至60%之间。在某些族群,回应者对“低出价的拒绝率”低得让人难以置信。而在另一些族群,即使出价超过50%,仍然经常被拒绝。以Achuar人、Aché人和Tsimané人为例,当提议者的出价分别为16%、51%和70%时,上述方案都没有被拒绝。更有趣的是,当Aché人和 Achuar人提出五五分账的公平方案时,却有将近50%的Tsimané人出价小于等于30%。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方案却都被接受了。更极端的情况是,虽然75%的Machiguenga人出价都低于30%,但回应者却只拒绝过一次。与此相对应的是,Hadza人的总拒绝率约为24%,其中,43%的出价都小于等于20%。Au人和Gnau人则既拒绝不公平的出价,也以几乎同样的概率拒绝超过公平的出价,即超过50%的出价。不同族群在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表明,个人偏好及其行为显然会受到诸如公平信念和文化习俗等因素的重要影响。
二、文化多样性与文化复杂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是文化的载体,因此,要想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规制差异,甚至同一国家和地区内部的文化规制差异,都不能够抛开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多样性背景。正如菲利普·巴格比(Philip Bagby,1987)指出的那样:“不参考其文化背景,就是个人的行为也几乎是不可理解的。一个人的内心最深处的欲望和信仰,主要是由他受到的教诲,和无意之间从同伴处吸取来的东西所塑造的。”塞缪尔·亨廷顿(1998)甚至认为:“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当然,塞缪尔·亨廷顿这种将所谓的文化实体视作铁板一块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尽管我们通常更容易注意到文化实体之间的文化差异,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文化实体内部的文化差异,然而,文化实体内部同样存在着不小的文化差异。这正是文化政策和文化规制问题之所以复杂的原因所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共同发布的研究报告《文化多样化与人类全面发展》(2006)指出:“文化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在一种文化内部,由于性别、宗教、语言、民族和其他方面的不同,文化差异普遍存在。”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虽然文化确实会表现出某些不变的特质,但将民族的“标签”贴于文化之上实属误导。不管人们如何区分一个国家的文化特质,该国文化在今天所传递的东西与100年前同样贴以该国“标签”的文化所传递的东西实际上几乎毫无共同之处(Conrad Watson,2005)。进一步讲,所有的传统文化都是以内部的分歧乃至对立为标志的。早在现代化的内外压力出现之前就是如此。例如,在中国哲学的发展过程中,在独尊儒术之前,就有过百家争鸣。又如,原始的佛学几乎是一种说不清的思潮,而随着佛学的传播,则演变为不同派别。再如,伊斯兰教从一开始也是以不同的法系和不同的教义为标志的。此外,在西方世界,同样也有过思想分化的历史(Dieter Senghaas,2004)。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正如迪特·森格哈斯(Dieter Senghaas,2004)在批评“文明冲突”论时所说,把文化或文明视为一种内部结构固定的事物,认为各个文化的特征是各自文化所先天固有和不变的本质属性,并进而把他们相互对立起来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正因如此,人们笼统地把“儒教”“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乃至“西方文化”作为一种可以界定的和容易确认的事物来加以论述。但是,各种传统文化实际上都是以内部分歧以至对立为标志的,并在各自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发展和演变。在迪特·森格哈斯看来,世界各大文化首先面临的是其内在的冲突。各个文化内的冲突远比各个文化间的冲突(即“文明的碰撞”)更具有根本性。所谓文化的内在冲突,是指各个文化内部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文化论争和文化斗争。时至今日,这种冲突不仅发生在西方世界,而且逐步在遍及全球。事实上,在社会流动的过程中,各个文化内部必然会由于利益群体的不同和认同意识的差异,以及新的社会要求和旧的传统文化的对立而出现冲突。这种难以回避的,具有根本性的文化的内在冲突终将导致文化的演化。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政策往往都自具特色、各有千秋。即使是文化背景非常相似的国家和地区,其文化政策也会因为历史、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而出现不小的差异,更不要说文化背景相差甚远的国家和地区了。
三、结语
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不同方面和不同层次的多种表现形式。从文化多样性的视角来看,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乃至同一国家和地区内部之所以存在文化规制差异,是因为通常被我们视为文化实体的国家和地区实际上并不全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共同体。无论是这些文化实体内部,还是文化实体之间,都存在不小的文化差异。更为复杂的是,这些已然存在的文化差异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它会在来自文化实体内部的文化动力和来自文化实体外部的文化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发生文化变迁。由于不同文化实体在历史上受到的文化动力和文化压力各不相同、强度各异,因此,即使“初始条件”相同,文化背景高度相似的文化实体也会因为文化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效应而出现各具特色的文化规制格局。总而言之,文化规制不仅是历史和政治的产物,而且是文化的产物。由于文化的多样性,相比之下,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规制差异要比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的差异都大得多。文化多样性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乃至同一国家和地区内部的文化规制之所以存在差异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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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文化产业专业 在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