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彭中天:文化经济视角下 从“文化+”到“文化x”

文化产业评论:文化说穿了就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传统文化则是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积淀。文化有价值,产业是载体,文化通过产业实现价值,产业通过文化提升价值。两者之间是x的关系。文代表内容与价值,化代表转化与载体;文有价值化来实现。中国今天的现状是“文”有余而“化”不足,“化”自然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如何“化”?请看文章~

 

作者:彭中天(北京华章东信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文化部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全国文化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秘书长;中华文化促进会文化产权市场协作体常务副主席;科瑞集团创始人;30年金融与投资领域管理经验,参与创办民生银行、湘财证券等机构,倡议推动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的构建,有“中国文交所之父”的美称。)

来源: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孙文杰


什么是文化?文化与产业间是什么关系?文化经济又是什么?日前,华章东信文化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彭中天就文化、文化x产业、文化大数据与文化经济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他提出了(文化+金融+科技)x产业=跨界融合创新模式的公式。

 

关于文化

 

文化说穿了就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传统文化则是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积淀。中国古人的生活方式最有讲究,皇家讲气派、官家讲规制、富家讲品位、文人讲气节、百姓讲礼仪,成为了世界公认的学习榜样。汉、唐、宋、明朝代的大汉文化更是登峰造极,传播甚远,覆盖亚洲。从日本、韩国的传统建筑与文化中不难看出仍保留了许多汉文化的基因。

 

说到建筑,它是文化的载体,是艺术的化身,更是生活方式与生活态度的具体体现。中式建筑集中国文化于一身,把唯美、实用、精致和情趣表达的淋漓尽致,让世界惊艳、同行赞叹、吾辈折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三十年的建筑总量超过历史之和,可没有几幢是传世之作,绝大多数是属于超级模仿秀而等待拆除的城镇垃圾!国有文化而不传,建有榜样而不承,让人情何以堪?吾辈之耻也!

 

关于文化x产业

 

早在“互联网+”概念刚刚出笼时,我就在卖力地鼓吹“文化+”,也算是倡导者之一吧。后来演变为“文化+金融+科技”,强调文若要化就必须插上金融与科技的翅膀;再后来通过参与实践和进一步研究发现文化不能简单的,它与产业的关系是x的关系,故提出文化x之说。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对文化认识的不断加深,我又进一步推导出(文化+金融+科技)x产业=跨界融合创新模式的公式。

 

首先从文化的本源说起。文化者文而化之,化而文之,文物化成,乃为文化。顾名可思义,文是核,化是果。化是溶入与变化的意思,化的对象是文之外的产业,“x”才是本意,强调的是融为一体。而是外挂,其实是把文与化割裂了,形成文化和产业两张皮。

 

其次从理论上说,文化是一种要素,是一种资源,代表能量与价值,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渗透性,任何产业无法抗拒。文化产业的正确理解是用文去化产业,而不是用文去加产业。文化与产业非并列关系。文化有价值,产业是载体,文化通过产业实现价值,产业通过文化提升价值。两者之间是x的关系。

 

其三从实践中看,“+”仅仅是一种意识,“x”才是实际行动,才有结果。我常举例子说一个人想恋爱了,是意识的觉醒,就要“+”一个恋爱对象,此时你是你,我是我,主要在精神层面,各自仍保持相对独立性。而要想要过日子、生孩子,就必须组建家庭,相互融入,联姻即是x的关系。1+1=2,1x1=N。

 

最后我想说说为什么是(文化+金融+科技)x产业。因为文化、金融与科技都属于重要的生产要素,是通用的工具,都对产业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而要素之间是可以相+的,在要素与产业之间则是x的关系。把不同要素重新组合并同时作用于一个特定产业,必将发生裂变式的化学反应,是从生态、业态与形态上重新排列后的跨界融合创新,是颠覆性的产业革命。其作用和意义绝不可小觑,不是简单用+或x就能表达的。

 

关于文化大数据

 

文化大数据是一个热门话题,见仁见智。我认同高书生提出的“从创作端(版权)推动数字化以对接消费端的数据化”的观点。我认为这是互联网经济下的必然选择,更是文化经济(我一直是倡导者)的现实基础。人类发展如果再不改变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必然走向自我毁灭。互联网经济是低成本经济,是效率经济,也是普惠经济,但如果不与文化经济相结合,而去为物质消耗经济推波助澜,其危害作用也是成倍放大。

 

文化经济才是人类的未来,它可以低消耗地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二元价值容介态),她是以文化资源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节能环保,绿色循环。这是何等美好!而这恰恰又是中国优势,是中国可持久发展的基础,是中国和平崛起的保障。这已不仅仅属于经济范畴了,更是政治智慧的体现。如果中国要成为文化经济的引领者和主导者,就必须抓住话语权和定价权。没有话语权不用谈政治,没有定价权如何谈经济。我国应该围绕文化经济理论和概念(文化力、文化再生产论等)构建自己的话语权,再不要步人后尘奢谈什么软实力、巧实力了;我们要围绕文交所这一公开要素平台打造我们的文化定价权,在大量交易数据和理论总结的基础上进而构建文化价值体系(这其中在定价理论上应有重大突破,多对多是必然选择,而数字化是基础)。


版权数字化的提出是一场革命,将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文化生态,把文化资源变成生产生活要素,增加流动性、消费性和投资性,如此这般与互联网也是无缝对接。大量沉淀和沉默版权通过数字化转变成鲜活的生产与生活资料,通过文化要素市场公平频繁交易行成定价,进而与各产业及大众消费对接转化,彻底改变原有的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文化新财富由此诞生。今后炫富不是拥有多少存款、多少股票、多少房产,而是拥有多少数字化的版权资产了。

 

关于文化经济

 

我研究文化经济多年,我发现古人造字很讲究:文代表内容与价值,化代表转化与载体;文有价值化来实现。中国今天的现状是“文”有余而“化”不足,“化”自然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如何化?无非是市场化、产品化、产业化、金融化、科技化、证券化。为什么我们老“化”不好呢?再深入研究发现少了四化:产权化、法制化、契约化和平台化。这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实现文而化之非常重要的基础条件,其中前三条属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实现其他化的必备条件。而平台化是由文化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文化的特点:量大、面广、细分类;私权、非标、轻资产;分散、隐蔽、难管理。只有相对集中才好确权、定价、管理及转化,平台化是必由之路,而平台搭建是建立在平台思维的逻辑之下。

 

所谓平台思维就是从整体而非局部考虑问题,是从要素整合而非单点突破,是战略思考而非战术安排。平台化即公开化,是文化大数据的重要来源渠道。这些真实数据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市场需求,从而实现文化的以销定产;这些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文化价值的形成规律,从而构建文化价值体系。可惜在传统思维当中我们只关注利润和数量,而忽视了最具价值的客户信息以及消费动机与偏好等关键数据,常常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文化经济化与经济文化化的浪潮正扑面而来,我们的观念也需要发生革命性改变:从内容为王到数据为基;从渠道为霸到体验为上。我敢断言:谁先觉悟谁将获得先机,谁先实践谁将领跑行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