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给力”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与发展
第1687期文化产业评论:我国非遗事业经历10余载探索实践,目标重心已经开始从“建章立制”“摸底普查”“评审认定”等基础性工作,全面转入“提高保护水平”“扩大传承人群”“探索活态转化载体”等纵深推进阶段。当前,仍有许多“未解之题”等待攻破、仍有很多“未明之路”需要探索,必须持续开展针对性研究与实践,逐渐找到更加适合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新路径,让更多的非遗项目焕发出强大生命力。
作者:王军,微信号:13700939271
来源: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梁鑫
“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赋予了非遗事业新机遇和新使命。
我国非遗事业经历10余载探索实践,目标重心已经开始从“建章立制”“摸底普查”“评审认定”等基础性工作,全面转入“提高保护水平”“扩大传承人群”“探索活态转化载体”等纵深推进阶段。当前,仍有许多“未解之题”等待攻破、仍有很多“未明之路”需要探索,必须持续开展针对性研究与实践,逐渐找到更加适合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新路径,让更多的非遗项目焕发出强大生命力。
给定力
非遗保护事业是一场考验智慧与能力的“持久战”,仅靠调动积极性和应急性措施是不够的,必须有坚实的政策制度和行为规约作保障。要在充分用好现有的非遗传承保护政策机制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新的指导政策和规范措施。
一是要拿出“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就非遗融入生活的方法、途径,以及具体种类进行系统梳理,形成系列研究性的实践课题,在重点地区、重点城区实施先行试点,探索切实可行的方法路子。
二是要升级“关于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当前,生产性保护面对着一个空前复杂的环境,要进一步研究指导意见的针对性,对有市场潜力的代表性项目具体名录进行公布,对采取“项目+传承人+基地”、“传承人+协会”、“公司+农户”等模式,相关审批事项进行细化明确,避免因政策模糊或盲点,引发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要形成“非遗商品化与市场化开发的可行性报告”。对非遗项目库、非遗传承人、非遗参与资金、非遗个人中介和机构、非遗交易市场及非遗价格等市场要素进行梳理,厘清非遗事业与文化产业间的关系,对观赏性强的表演技艺,能商品化的制造技艺提出转化条件和市场要求。
壮实力
非遗保护传承不是各级政府、非遗工作者和非遗传承人的专利,而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必须尊重和维护民众与非遗之间的情感,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推进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是体内和体外循环。发展非遗事业既要注重抓好“顶天立地”的国办文化,更善于发挥“铺天盖地”的民办文化。要通过健全完善政策机制,激发社会资本、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推动非遗产保护力量配置从文化系统的“内循环”向社会民众的“外循环”转变。
二是鼓励与奖励并举。国家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应以制度的形式将民众的监督权固化下来,对于社会团体、民营企业、民间机构资助非遗保护的行为应加以鼓励乃至奖励,以进一步激发他们的保护热情。
三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要充分考虑非遗活态传承的产业属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讲求经济效益,满足消费需求,重点研究开发出“群众喜欢、市场叫好、经济效益高”的非遗文化消费产品。
强能力
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除了需要一支匠心专注的传承人群外,还要有一支精业务、善管理且较稳定的人才队伍。据估算,目前我国非遗保护人才的缺口在7-10万左右。所以,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必须突破人才制约的瓶颈。
一是落实机构编制,解决“机构缺人”的问题。各省市均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但在机构属性和编制人数上存在不合理,地市州和区县的非遗机构多数挂靠在文化馆或群文化馆,工作人员多是兼职负责。除省文化厅设置了非遗处外,由于没的机构编制人数,各市州文化部门均由公共文化科兼顾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解决“半路出家”的问题。当前,有不少地方上的“非遗”保护机构作用发挥不好,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临时抽调组成,未经过专业的培训,缺少最基本的“非遗”知识,直接导致地方“非遗”工作无法落到实处。亟需,由上至下健全完善非遗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培养并创建专业化的非遗人才队伍。
三是注重人才引进,解决“专业对口”问题。非遗专业人才缺位,主要是出口小、入口难。要积极探索政校合作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置非遗相关专业和课程,或者建立教学、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培养专业人才。要实施文保人才引进计划,注重吸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非遗保护队伍。
挖潜力
非遗由生产性保护向市场化或者产业递进趋势,是文化消费需求激发的经济认识。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使其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实践,并在生活中持久传承,也是非遗最大的潜质所在。只要做了“保护有抓手,市场有管控”,优质化的非遗项目完全可以实现产品转化。
一是理性发展,行之有度。对有市场、有收益的非遗项目要坚持理性认识,像酒、茶、银器等制造技艺和木雕、石雕、织染、竹编等传统手工技艺,作产业发展是有较大空间的;包括歌舞、戏剧、曲艺表演等观赏性强的,都可以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规划,促成向商品化、产业化转化。
二是集优发展,规模增效。要坚持走“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元搞活、集优发展”的路子,有重点地挖掘可延伸发展的优质非遗项目,加大地方政府、关联企业、传承艺人及社会力量间的合作,通过成立管理服务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开拓商业市场、创新制作工艺等途径,探索规模化发展路子,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双效共赢。
三是监管发展,控制泛化。非遗项目向产业化转变过程中,必须健全完善项目开发申报和生产流程规范监管等制度,防止非遗属性被碎片化利用、被泛化式发展;要建立开发商、传承人与政府利益共同体,确保非遗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确保传承人在项目开发中受益、确保项目所得优先用于传承保护工作。
激活力
非遗不是文物,是动态的、活态的、变化的,多维度的文化产物。以创新推进非遗保护传承方式的变革,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其终极目的是让非遗更好地“活”下去。
一是观念创新。非遗是中华民族智慧和创新精神的集中体现,它不是原封不动的固态保存品或记忆性档案,在保护传承过程中,我们不能一味的固守传统观念不变,必须尊重非遗对传承发展、再创造和走出去等方面的“选择权”,切莫固步自封。
二是方式创新。“非遗+文创”“非遗+旅游”“非遗+扶贫”“非遗+特色小镇”,非遗被赋予越来越重要的文化使命。要融入生活,创新发展,必须满足公众对渠道选择的现实需要,只有被公众所认识、消费、欣赏,才是非遗活态传承的最佳方式。。
三是工艺创新。传统手工艺产品不应靠数量、规模取胜,而应该小批量生产,走高、精、尖的市场路线,用高品质的原料、精湛的手工艺,并融入时尚元素,赋予“老物件”、“老手艺”精神内涵,从而增加手工艺品的文化附加值。就像四川自贡彩灯一样,从最初的小作坊成长为走向海外市场的实力公司。
聚合力
2007年以来,文化部先后在17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地建设非遗展示馆3000多处、非遗传习中心1万1千多处,命名100多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为非遗保护及孕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规划布局。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积极应对城镇化发展对文化生态环境挤压,将“非遗”从单项保护提升到与其依存的文化空间进行整体性保护的创新实践。各级要围绕区域分布特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
二是要进一步开发功能。实验区、展示馆、示范基地的核心功能是,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使之得到活态发展。各级要围绕其保护与教育同步、传播与实践共振、生产与展示共享等要求,不断丰富完善其功能设施,不断增强民众保护非遗的文化自觉。
三是要进一步实现聚合。要对区域内非遗保护实验区、展示馆、传习所、传承基地、文化场所、交通设施等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加快将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保护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原汁原味的非遗文化品牌。通过文化创意促进民族非遗文化元素与现代设计的结合,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创意设计、原创音乐、非遗民宿,实现非遗活态传承与多元转化。
施压力
理性看待“非遗”,端正“保护”目的,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级非遗退出制度和惩罚措施,确保非遗保护与传承可持续发展。
一是动态管理,定期评估检查。要让所有《名录》上的非遗项目时时置于监督之下,对非遗项目(及其传承人)实施动态管理,对那些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履责不力的及时进行警告,必要时坚决查处。
二是提高门槛,严格评审标准。要进一步提高自主申报与专家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将非遗项目审核动态化、常规化,对非遗保护执行部门或者个人进行跟踪,定期审查非遗资金的使用状况和效果,对申遗机动不纯或者打着非遗名义另谋利益者,一旦发现要取消评审资格。
三是有进有出,坚持制度倒逼。非遗传承不能一劳永逸,既要重视申遗,更要重视保护。解决当前非遗保护冷热不均的现状,必须严肃执行“非遗退出与惩罚机制”, 通过动态监管和复审等手段,对申遗后保护传承成效不好的项目,应予以除名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用压力倒逼各级更加自觉地致力于非遗保护工作。
结束语
矢志担当,不留遗憾。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非遗事业发展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文化自信坚定不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非遗事业的关心关注更是空前高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只要我们坚守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强化文化担当,就一定能够肩负起“非遗”活态保护与传承的文化使命,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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