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知行统一战略
第1732期文化产业评论
作者认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必须牢牢抓住“十三五”规划的机遇期,做到知行统一、理性为之。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以思想突围审时度势;以战略眼光找准方向;以超常措施跨越发展。每一个层面下,又包含若干具体问题讨论。此文可让朋友们对文化产业重要问题有一个较全面把握。
作者:王军,四川省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微信号:13700939271
来源:文化产业评论
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作为经济新增长点,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定位。笔者认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必须牢牢抓住“十三五”规划的机遇期,做到知行统一、理性为之。
以思想突围审时度势
思想突破不了“高原”,观念就很难攀上“高峰”。我国文化产业从2016年的高峰到今天,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思变期”,或者说受到了很多挑战。但在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行业正常发展的趋势。主要矛盾点和情绪点是一些过去看来有前景的产业或产品无法适应新的消费需求,一些看似冷门的企业和产品则会受到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追捧。
由此可见,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步伐较快,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基础仍然相对薄弱,总量规模偏小,产业广度、深度、速度、质量、效益都需要明显提升。从我国城乡居民文化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看,文化领域的有效供给还不适应需求,供给短缺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体制机制掣肘问题还没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文化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还不高。
我国文化产品流通领域已经开放,图书、音像分销、电影院线等领域的市场主体已经多元化,竞争态势已经形成。但传统书报刊出版和广播电视等产业高端领域的市场开放度与其发展趋势和空间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二是国内规范化文化大市场秩序尚未形成。
当前,国内文化市场缺乏统一、规范和有序的内部大环境,大多数区域性中小型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消费服务对本地市场的依存度过高,跨跨地域、跨行业和跨渠道下的产品输出或协作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不同程度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急切需要从现有机制的“破”与“立”两方面入手,探索统一规范的大市场秩序。
三是文化产业界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不力。
随着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专利保护领域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侵权现象依然较为普遍,导致大量原创性的文化产品没有获得预期的回报,不仅挫伤了社会创新的积极性,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因此,必须构建起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从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是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结合亟待加强。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崛起和持续发展,越来越受资本市场的关注和青睐,但客观地讲仍然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比如,对图书出版业、影视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等“可见性”产业和企业关注度、合作度较高,定向式资本投入大;对单一化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或文化创意产业关注度较低,合作机制也仅仅是“见好就收”,持续性投入不够。
以战略眼光找准方向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竞争格局,纵观国内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基于当前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各地党委政府必须根据现有的发展基础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战略上厘清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路径,以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奋勇直追。
一是聚焦目标找主线。
围绕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这个战略目标,瞄准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确立未来工作主线。
要合理布局文化产业架构,以创意和内容生产为核心、龙头企业为带动、产业园区为骨干,形成多点极优势互补、区域错位发展,文化深度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要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吸引一批业内领军人物和创业团队,汇聚一大批创新与创意人才;作品原创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推出一批具有全国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要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管理秩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要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投资,深化对外文化传播和交流。
二是把握规律理思路。
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经济产业,具有特殊社会属性,只有切实把握其发展规律,才能真正找到切入点和平衡点。
要正确处理好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重、文化兴业与文化惠民并重,加快构建以音乐、文博、设计、动漫、影视、传媒、文学创作等为重点的现代文创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聚集区、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实现文化产业倍增。
要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充分考虑文化的产业属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讲求经济效益,满足消费需求,重点研究开发出“群众喜欢、市场叫好、经济效益高”的文化产品。
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效发挥政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引导、扶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依靠市场机制,吸引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参与开发文化产业。
三是战略推动抓重点。
全面实施“互联网+”和“文化+”发展战略构建“2+X”产业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要创新“内容+渠道”运营机制,加大对演艺及文遗艺术品两大传统核心文化产业的重点扶持,鼓励内容原创、精品生产以及渠道供给创新,优化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激发文化企业经营活力。
要立足“规模+活力”战略重点,推进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内容等两大优势行业发展壮大,加快创意元素、科技元素与相关产业研发、设计、营销等环节的融合融入,推动行业规模加速壮大。
要把握“衍生+跨界”未来方向,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完善文化信贷产品和服务,优化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畅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促进文化与休闲融合、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与商贸融合、文化与制造融合、文化与农业融合,形成文化产业强大吸附作用。
以超常措施跨越发展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较晚,系统化的政策机制尚在探索完善之中,实现“支柱性产业”从“进行时”到“完成时”,迫切需要坚定“主动先行、后发先至”的决心和勇气,以超常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弯道超车、跨越发展。
一是发挥激励政策措施导向作用。
笔者感到,在整体经济逐步转型中,文化产业也正在转型之中,对宏观经济环境敏感度则相对较低,对体制改革和政策环境敏感度较高。当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要充分用好现有的政策资源,研究出台新的激励政策,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
要推进土地改革,解决“用地难”问题。要将文化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鼓励文化产业项目优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空闲和低效产业用地,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研究制定文化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政策。
要推进统计改革,解决“不知底”问题。我国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产业统计从无到有,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数据参考。但也应当看到,文化产业现有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发布还有很多“空白点”。为此,地方统计部门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办法,解决统计数据不准确、企业信息不明晰、文化消费底数不清等问题。
要推进财税改革,解决“忧虑多”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文化投入机制;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企业、艺术人才税收政策,真正让文化企业“放下包袱,撸起袖子”。
二是发挥资本要素融合助推作用。
近年来,中东部地区始终保持强劲的发展态势,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强大资本作助推有着直接关系。当前,有的地区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合作相互信赖度还不高,一部分真正需要资金的小微和民营文化企业很难获得认可,导致在金融资源分配上呈现“马太效应”。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出台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文化与金融合作指导意见”、“文化金融特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性文件,拓展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领域渠道,提高文化产业资本的运营效率。
要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融资上寻求突破。不断拓宽重大项目融资渠道,充分调动银行资本、保险资金、民间资本等各类可利用资金,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要在破解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上探索新路径。针对小微文化企业自身特点,可由政府牵头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担保联盟”,通过使用版权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股权质押贷款等形式,为中小型文化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源。
三是发挥人才要素引领支撑作用。
创意创新人才匮乏是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目前,各地文化产业均缺少既有宽广人文视野、又有精深产业理念的复合型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尤其是影视制作、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高端人才缺口大。
要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依托高校师资科研力量,探索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通过高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
要健全文化人才管理制度。创新培养方式,健全人才使用、流动机制,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鼓励以岗位聘任、项目聘任等多种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优秀人才的政策倾斜,在户口档案转入、经济适用房购置等领域设立绿色通道。
要重视特色文化人才扶持。通过资金补助、师资支持等多种形式,支持各地开展特色文化产业人才培训;依托工作室、文化名人、艺术大师,促进人才培养和传统技艺传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学艺者的培训,着重提高其创新创意能力。
四是发挥资源转化规模增效作用。
目前,全国仍然不少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处于原始的待开发状态,与向项目转化、资本转化、产品转化、品牌转化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各地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快整合各类文化资源,通过创意引领,品牌打造,申报提名,文旅融合,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化。
要善于变“无形文化”为“有形产业”。加快地域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在整理中丰富,保持地域性、体现差异性,专业化深挖民俗文化内涵,组织化培育强化民俗产业,规模化提升民俗文化,变“无形文化”为“有形产业”。
要善于变“文化包袱”为“文化财富”。一些地方对保护与利用关系认识不到位,视功历史遗迹为城市规划与发展的包袱,保护上舍不得投入,利用上不愿意动脑。为此,文遗保护应从旧城改造走向遗迹保护、从单体保护走向整体保护、从随意修复走向修旧如旧、从甩掉包袱走向产业创新,变“文化包袱”为“文化财富”。
要关于变“自然资源”为“文化产品”。各地均有着独具地域特色的生态产业,要通过“文化为魂、旅游为体、商业为力”,把文化元素与生态资源紧密结合,围绕特色着力打造文化、生态深度融合的旅游产业,变“自然资源”为“文化产品”。
五是发挥新兴产业创新驱动作用。
“十三五”时期,创新驱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命题”。就当前而言,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必须有效发挥新兴产业的创新驱动作用。
要把握以“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优先发展以音乐产业、演艺及文遗艺术品为代表的“核心文化产业”;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内容为代表的“优势文化产业”;以文化金融融合、文化休闲融合、文化商贸融合、文化制造融合等为代表的“文化融合业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要推进传统文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聚集区、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激发文化产业活动,实现产业质效倍增。
要稳步推进文化企业、产业、市场、人才“四个国际化”,按照“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有实效”的要求,扶持一批精品文化会展和文博活动,搭建文化产业对外宣传和交易的新舞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科技型领军企业。
六是发挥区域产业聚集联动作用。
文化产业发展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既需要重点突破新领域、建设大项目,更需要全域化推进、全要素集成。
依据各地文化资源分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比较优势,加快布局“全域化”文化产业集群,进一步放大产业规模效应。随着交通网络的快速发展,区域间时空正在缩小,“半天”、“半小时”的同城效应正在显效,亟待在文化产业一体化政策上加强引导,探索形成跨市州投资、产业转移接续等利益分配共享机制。
当前,要立足区域优势,按照“规划同图、目标同向、要素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有重点、有主次、有步骤地培育和建设一批产业定位、功能定位与产业特色鲜明的生态形文化产业圈状或带状区,通过联合打造产业对接平台、联手搭建共享平台、联合共建新型产业链等方式,形成辖区间互联互带互建、共享双赢,逐渐化解行政区域分割,实现全域文化产业要素“攥指成拳”,凝聚起强劲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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