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
第1746期文化产业评论
近日《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由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旅游局编制完成。
《规划》提出了三地体育休闲产业到2025年发展主要目标,三地功能定位,结合京津冀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自然资源,构建“国际知名运动休闲目的地”、“国家运动休闲区”、“环京津冀运动休闲带”、“运动休闲走廊”的基本空间布局等。
其中,未来以河北雄安新区为中心,北京南部将被建设成与雄安新区发展定位相适应、引领世界健身休闲运动的国家运动休闲试验区。以崇礼为中心在北京西北主打冰雪和户外休闲运动;以兴隆为中心主打山地户外健身休闲运动;以“涞水-涞源-易县”为中心在北京西南定位为山地户外和水上健身国家运动休闲区;以通州为中心北京东部则被规划成了与世界一流城市副中心相配套的城市社区健身休闲群。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处长赵爱国表示,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常住人口中经常参加健身休闲活动人数达到3850万,到2025年达到4150万,推动实现全国“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国际知名运动休闲目的地基本建成。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编辑:韩东庆
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旅游局
关于印发《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体群字[2017]153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
为推动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国家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共同编制了《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旅游局
2017年7月24日
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全民健身工作应积极融入这一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当前,京津冀三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对健身休闲的需求不断增长,北京和张家口将举办2022年冬奥会,三地健身休闲运动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目前,三地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机制欠缺,资源尚未得到充分挖掘、整合共享不够,有效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休闲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京津冀人民群众的健身休闲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为核心,大力发展健身休闲运动,构建完善的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拉动体育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
(二)发展原则
1.统筹谋划,合理布局
立足京津冀三地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文化积淀、现有基础与发展潜力,因地制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三地设施空间布局、组织建设和健身休闲活动开展,形成优势互补、互促互进的发展格局。
2.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
3.协同创新,融合发展
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三地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央地之间的协同,推动健身休闲运动与文化、旅游、养老、健康等产业实现融合发展。
4.先试先行,注重实效
选择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建设健身休闲场地设施示范工程,支持打造一批影响大、带动力强的健身休闲赛事,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增强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空间布局得以优化,以京津冀重要城市和重点区域为支点,以国家运动休闲区为平台,以运动休闲带、运动休闲走廊为纽带,以运动休闲城市、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运动休闲乡村为节点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健身休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身休闲产品与服务更加丰富,群众健身休闲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参与健身休闲活动人数不断增加,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常住人口中经常参加健身休闲活动人数达到3850万,到2025年达到4150万,推动实现全国“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国际知名运动休闲目的地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跨省(市)协调机构,实现规划统筹与协调,重大项目统一布局,完善沟通、会商与合作机制,制定跨区域合作计划,推动重点项目落实。探索设立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发展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三地联合性健身休闲社会组织建立、品牌赛事培育、专业人才培养与使用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主动配合雄安新区建设,开展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运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先试先行工作。
(二)完善空间布局
根据京津冀三地功能定位,结合京津冀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自然资源,构建“一地”、“五区”、“五带”、“六路”基本空间布局。
——国际知名运动休闲目的地(“一地”)。以健身休闲运动为龙头,充分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培育新动能,形成区域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打造国际知名运动休闲目的地。
——国家运动休闲区(“五区”)。以河北雄安新区为中心,在北京南部建设与雄安新区发展定位相适应、引领世界健身休闲运动的国家运动休闲试验区;以崇礼为中心在北京西北建设以开展冰雪和户外休闲运动为主的国家运动休闲区;以兴隆为中心在北京东北建设以开展山地户外健身休闲运动为主的国家运动休闲区;以“涞水-涞源-易县”为中心在北京西南建设以开展山地户外和水上健身休闲运动为主的国家运动休闲区;以通州为中心在北京东部建设与世界一流城市副中心相配套的、以城市社区健身休闲为主的国家运动休闲区。
——环京津冀运动休闲带(“五带”)。依托京津冀三地山野、江河湖海、湿地、草原、沙漠、森林等自然资源和已建成的近160个健身休闲运动场地设施,打造草原、山野、湿地水库、滨海港口、冰雪五条运动休闲带。
——运动休闲走廊(“六路”)。沿着以北京为中心向六个方向放射的交通运输主干线,采用“交通轴+葡萄串+生态绿地+健身休闲”的发展模式,打造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的运动休闲城市、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运动休闲乡村,形成六条运动休闲走廊。
(三)着力培育体育社会组织
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在推动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京津冀三地各级体育总会改革,努力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构建小政府、强社团、大社会的新格局。大力引导、培育、扶持京津冀三地体育社团、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户外健身类体育社团,积极培育社区、农村乡镇等基层健身休闲组织,重点扶持冰雪、航空、山地户外、水上等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支持京津冀三地体育社团跨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加大向群众健身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体育社会组织积极承接公共体育服务。
(四)加强场地设施建设
根据京津冀主体功能区要求,结合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等健身休闲运动场地设施。依托国家运动休闲区、运动休闲带、运动休闲走廊,因地制宜试点建设运动休闲示范区。推动城市建设奥林匹克公园,在现有公园建设体育设施,完善各类球场、冰雪运动场、登山健身步道、城市健走步道、健身房(馆)、全民健身中心以及通过型和度假型露营地等场地设施。建立京津冀三地体育场馆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有效开放,提高已有体育场馆设施的利用率,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围绕服务于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需求进行改造升级和资源共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体育场馆+互联网”建设,提升各类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
(五)引导运动项目发展
完善运动项目区域布局。鼓励京津冀三地积极合作普及推广大众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大力支持冰雪运动项目发展,推广和普及群众冰雪运动,推广冬奥会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北京冬奥会的浓厚氛围。积极培育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射击、射箭、马术、航空、极限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进一步扩大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运动项目的群众参与规模,完善活动开展条件。挖掘、扶持、推广京津冀具有地域人文特色的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传统运动项目,形成常态化的活动机制。开发适合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职业人群、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特点的健身休闲项目。
(六)打造精品赛(节)事
打造国际精品赛事,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际健身休闲赛事,创新拓展京津冀户外健身国际品牌赛(节)事,进一步提升已有国际赛事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巩固培育区域性品牌赛(节)事,大力开发水上、户外和极限运动等项目的区域性品牌体育赛事。大力发展冰雪运动赛事,建立以“大众冰雪季”为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运动活动为支撑的群众冰雪运动赛事活动体系。打造一批群众参与度高、国内外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京津冀冰雪运动品牌赛事。广泛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行业特点及京津冀地域特点的群众身边的健身休闲赛事。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商业机构举办三地健身休闲赛事,采取政府购买、奖励等办法支持群众性健身休闲赛事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京津冀三地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京津冀三地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切实落实现行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税费、价格、土地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政策,保障健身休闲运动发展用地空间,并纳入京津冀三地各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对使用荒地、荒山、荒滩以及废弃矿山等土地建设健身休闲运动场地设施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健身休闲运动场地的房产、土地符合体育场馆减免税条件的,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确保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进一步简化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切实破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推动修订完善地方全民健身立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整合京津冀三地高校资源,协同培养健身休闲运动赛事策划、市场运作、经营开发、体育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利用京津冀优质教育、科技资源,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京津冀健身休闲人才合作培养基地”,实现资源共享。打破地域分割、分类管理的传统模式,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健身休闲人才市场体系。推动健身休闲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完善投入体系
完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构建以社会资金为主体,财政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优化政府投资方向,改进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京津冀健身休闲场地设施建设、赛事运营、教育培训、器材装备等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发展。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增强京津冀三地健身休闲产品供给能力。
(五)加强监督评价
京津冀三地体育、发改、旅游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规划期间本地区落实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规划的目标、项目、要求和措施,研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认真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与监督检查,加强京津冀三地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专项评估,对重点目标、重点示范区建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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