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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申报 | 2018年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

聚焦的 文化产业评论 2021-07-16

第1927期文化产业评论


昨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宣布开展2018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并宣布2018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分为“优秀原创节目”、“重大宣传项目”、“重点推广项目”、“优秀内容管理项目”4项。



来源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编辑 | 范鑫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有关直属单位,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在京中央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支持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生产传播,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分为“优秀原创节目”、“重大宣传项目”、“重点推广项目”、“优秀内容管理项目”4项。

 

二、“优秀原创节目”从2018年总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活动”、“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以及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推选活动”中的优秀作品产生。产生方式见相关活动通知。

 

三、“重大宣传项目”、“重点推广项目”、“优秀内容管理项目”指在重大主题宣传、业态创新、内容管理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或团队(具体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请各省(区、市)局组织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申报和初评,报总局终审(附扶持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各省、区、市每类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其中辖区内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机构超过30家的,每类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中央有关持证机构、总局直属单位直接向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报送申报材料,每家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四、“重大宣传项目”、“重点推广项目”、“优秀内容管理项目”为在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开展的项目。

 

五、请各单位4月15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的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名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六、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旸

联系电话:010-86095630

传真电话:010-86095595

电子邮件:hanyang@chinasarft.gov.cn

联系地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办公室韩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

 

附件:

一、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评审条件


1、“重大宣传项目”:指重大主题宣传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和案例。如在视听网站、手机客户端、IPTV、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首页首屏开设十九大专区等。

 

具体申报条件:(1)在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围绕重大时间节点、事件组织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成效突出(2)正面宣传效果明显,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3)宣传方式方法有重要创新,具有一定示范效应。

 

2、“重点推广项目”:指具有典型意义的视听新媒体产品、创新服务项目或活动。

 

具体申报条件:(1)在推动节目创新、资源整合或业务运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在助力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弘扬主流价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2)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较强影响力;(3)有独到的做法和创新之处,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3、“优秀内容管理项目”:指在内容管理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实践、运行机制或优秀团队。

 

具体申报条件:(1)能够有效提升内容审核效率,对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安全保障成效明显;(2)申报单位须是各持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3)过去一年节目内容丰富、审核数量较多且未出现问题、在行业中影响力居于前列。


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推荐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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