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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利用老旧厂房,将文化优势转为发展优势?


第1948期文化产业评论


4月4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北京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等相关单位发布并解读《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已腾退老旧厂房240余个,七成已腾退老旧厂房将转型文化空间。文化产业评论和各位一起分享发布会现场干货。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综合

编辑 | 蝈蝈

 

如何保护和利用好作为存量资源的老旧厂房,始终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一大课题。4月4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北京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等相关单位发布并解读《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据报道,目前北京市已腾退老旧厂房240余个,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今后将面向社会发布相关基础数据,引导企业快速对接资源。



北京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大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拉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产业发展对空间载体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伴随产业结构调整,不少工业企业陆续外迁,留下的老旧厂房成为工业遗存。为了促进二者整合对接,2017年底北京正式印发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点这里)。《意见》聚焦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中的痛点、难点,破除了原有诸多掣肘因素和发展瓶颈,持续向市场释放政策利好,彻底激活老旧厂房的新价值。

 

据介绍,北京市已腾退的240余个老旧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米,其中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而且随着疏解非首都功能相关工作持续推进,老旧厂房资源还将进一步腾退释放。老旧厂房转型原本可以有多重选择,对于此次《意见》专门提出用来拓展文化空间,北京市文资办主任赵磊解释说,从北京的城市功能定位来看,作为“四个中心”之一的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符合首都的发展方向

 

通过老旧厂房承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艺术影院、非遗展示中心等公共文化功能,城市文化品质将可以得到极大提升。除此之外,大多数老旧厂房建筑风格独特,文化气息浓郁,非常适合发展文化创意类项目,诸如798、751、莱锦、新华1949等成功转型者,既传承了历史文化,也成为时尚文化地标。

 

会议表示,目前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还在完善中。北京市今后将加快启动全市老旧厂房的摸底工作,掌握老旧厂房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历史年代、保存现状、权属关系等,建立一套完整的资源信息台账,进行备案登记。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还会在此基础上把可利用的老旧厂房项目清单和基础数据向社会公布,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从中寻找最适合的厂房资源开展项目对接合作。

 

嘉宾发言干货

 

  • 余俊生(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意见》制定背景


 

北京是享誉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文源深、文脉广、文气足、文运盛。近年来,我们立足全国文化中心定位,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文化创意产业始终保持健康稳定增长态势,有力助推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由2010年的1733.5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3908.8亿元,年均增长1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2.0%提升至14.0%。根据1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省市文化产业指数(2017),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一。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各项工作,组建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确定“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建设总体框架,提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

 

两区:一个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一个是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其中引领区即将首都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高端化、服务化、融合化,加快构建“高精尖”文创产业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深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创新推动产业发展,聚焦文创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精准扶持政策,为进一步优化文创产业营商环境、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其中,在文创产业空间载体政策方面,近几年我们深刻感受到,在我市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大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拉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产业发展对空间载体的需求越来越迫切。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提出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为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明了方向。

 

北京是一座有着百年工业发展史的城市,拥有丰富的老旧厂房资源。据初步统计,全市现有腾退老旧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米,其中一些已转型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典型的如莱锦、751、798、新华1949园区等,另外还有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随着我市产业结构深刻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持续推进,老旧厂房资源还将进一步腾退释放。这些老旧厂房,既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记忆,也是发展文创产业、营造文化设施的存量空间资源。如何在保护好的基础上利用好,是一个既关系市民文化生活品质,又关系文创产业发展的时代课题。

  

为此,去年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列为重要议题,并做了大量研究。我们发现,在实践中存在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价值认识不统一、资源底数不清楚、规划引导不清晰、改造利用不规范等大量深层次问题,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存在土地使用、改造审批、建设施工、安监消防、工商注册等环节缺少系统、规范、可操作的规则流程的问题,亟需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政策

 

本着解难题、补短板、广集成、有创新的思路,本着进一步优化首都文创企业营商环境的目标,我们立足首都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力求为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提供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指引,为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提供有效支撑。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有关工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贡献力量!我报告这些。

 

  • 赵磊(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意见》主要内容



老旧厂房是传承发展历史文化、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资源,这是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金山银山”。围绕着保护性利用和创新性改造,我们对北京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总结,并吸收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开展了政策创新研究。2017年最后一天,也就是12月31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17〕53号)。

  

《意见》作为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一经出台,在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巨大反响,评论认为是北京文化建设的重大利好,“送来了一个大礼包”。《意见》包括四部分,全文不到3000字,虽然篇幅不长,但都是“干货”和“实招”。下面,我就主要内容作个发布介绍。

  

一、三项基本原则

  

近年来,老旧厂房的文化再造取得一定成效,一批厂房转型文创园区,成为北京文化新地标。但实践中还存在价值认同不够统一、资源底数不够清楚、规划引导不够清晰、改造利用不够顺畅等一些深层次问题。因此,《意见》提出“保护优先,科学利用”、“需求导向,高端引领”以及“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三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围绕“保”和“用”的关系,强调了“该保则保、以保定用、以用促保”。这三条基本原则,明确北京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工作的方向和指引。

  

二、四步基础工作

 

老旧厂房的保护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用地性质、发展规划、技术手段等诸多因素。为了推动这项工作落地实施、有序开展,《意见》将开展普查登记、科学评估认定、编制专项规划、促进多元利用,列为四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三、三类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服务管理,力求汇集各方力量,为支持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比如,明确了“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市里面是市里统筹一个机制,属地管理是各区,各用地,老厂房的实施主体为主体,企业实施是运营企业和需要老旧厂房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来做这个事情,这样一个工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等等,从不同层面形成保障合力。

 

四、六条重点政策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意见》聚焦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六条具体政策条款,是《意见》的重点核心内容,也是最主要的创新和亮点。

 

第一条,关于保护利用标准问题。《意见》提出要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开展保护利用,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及工业设施提出了不同要求。

 

第二条,鼓励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出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兴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三条,支持发展文创产业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实行5年过渡期政策。具体来说,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经认定批准,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这条措施将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第四条,破解改造“审批难”问题。老旧厂房转型文创项目,如变更用地性质,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会让企业难堪重负;不办理变更,后续改造中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安监消防等一系列手续又难于办理。“两难”之中,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扰,也容易造成一些灰色地带。《意见》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审批困境,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老旧厂房产权单位,或经产权单位授权且取得五年及以上经营权限的运营主体,可通过以下程序申报办理:

 

首先,申请主体编制《项目保护利用综合方案》;

 

第二,申请主体提交保护利用申请,由项目所在区会同市相关部门联合评估后,报市文创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对评估合格项目,项目所在区出具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的认定意见;

 

第三,申请主体依据认定意见,按照相关行业审批管理程序报审并组织实施,各审批部门参照改造后的建筑使用功能属性进行审核、验收和监管。

 

同时也规定,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这条措施对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从政策上进行了创新突破,从程序上予以规范明确,是《意见》最核心条款。有了这条政策,老旧厂房文化再造的通道就真正打通了。

 

第五条,按要求对建筑内部空间调整。结合老旧厂房特点和市场实际需求,提出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保证消防和结构安全等前提下,可按要求对建筑内部空间适当调整装修,提高厂房使用效益。

 

第六条,加强工商登记注册支持。对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项目,以及经市相关部门确认的文创产业功能区内示范园区、文创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的入驻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方面将予以支持。

  

以上是《意见》主要内容。因时间关系没法做详细介绍,如有疑问,欢迎大家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62060541。《意见》的出台将破除原来诸多掣肘因素和发展瓶颈,为老旧厂房“松绑”,向市场释放政策利好,充分激活老旧厂房在新时代的新价值,为提升城市文化品质、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下一步,将在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  

 

  • 梅松(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北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现状和典型案例



2015年,经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资办同意,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开始了北京市老旧厂房,老旧仓库和老旧商业设施的资源普查工作,历经三年在各区和企业支持下,通过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深入厂房实地考察,基本上完成了《北京市老旧厂房转型升级为文创园区、公共文化设施研究报告》。这个报告得到市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等部门高度重视。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得到了中国传媒大学的大力支持,它们一直和我们在开展老旧厂房的调研工作,现在我们两家正在做老旧厂房典型案例的评析,这本书可能即将要出版。

 

通过调研得出,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能实现快速发展,重要的经验是利用存量老旧厂房资源转型为文创园区,为北京市实现减量发展做了示范,这方面朝阳区做的比较好。

 

经过调研,我们摸出一个初步数据,全市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处,总占地面积共计2517.8万平方米,这些厂房大多数具备了历史文化功能和良好的硬件条件能改造利用。其中,109个已经改造利用了,面积是601.3万平方米,占地面积,占全市242个老旧厂房总面积的23.88%。还有26个正在保护改造利用,占地面积大约138.03万平方米,占全市的5.48%。107个待保护利用的老旧厂房,占地面积1778.48万平方米,占全市的70.64%。这里要说明一下,这个数据是截止到去年11月份的,所以还有很多新的数据。下面再简要就改造老旧厂房做的比较好的园区做一个简单介绍。

 

77文创园。这个文创园位于东城区美术馆后街77号。按我们的说法是胡同里面的创意工程,前身为北京胶印厂。园区里面,会聚了很多戏曲、戏剧和时尚元素,特别是有77剧场,还有北京市文化局设立了排练中心。

 

郎园文化创意产业园。郎园大家比较了解,就在我们长安街延伸线就在北京电视台的新址旁,有很多传媒企业,包括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也包括凤凰网等等。

 

768创意产业园。在海淀区清华大学附近,过去是一个大华电子厂,是一个老企业。这个厂改造之前每年亏损4000多万,改造以后,现在入驻企业130家,90%以上为文化科技融合设计创意类企业,园区总人数接近4000人,园区总产出18亿元,上缴税收8000余万元。正在改造的西店记忆文创小镇。这是一期完成了,二三期正在改造,比较有特色,我建议记者们去看看,它是6条铁道交汇处,都在使用,包括干线。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创意园。我们叫水泥罐,这个园区是蔡奇书记亲自去考察的,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是腾笼换鸟的典型。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各位有时间到实地采访考察,我们愿意提供方便。谢谢。

 

记者提问干货整理

 

  • 香港《大公报》:请问梅松主任,有什么渠道能找到老旧厂房的信息和资源?

 

梅松:谢谢《大公报》记者。刚才我作了一个简要介绍,目前掌握的是102个是待改造的,这些资源从区到市两级都有一些数据,落实到每个地块和每个厂房的业主。下一步我们还在进一步更新数据,争取包括把在在央企和市属国企、也包括集体的老旧厂房的资源进一步摸清楚,将进一步与国资委、经信委等部门合作,把这个事做的扎实一点。有两个渠道,一个属地责任是在区,文促机构做了调研工作,有相关的材料。另外一个是文促中心也掌握了一批,我们也欢迎有兴趣的企业和改造的投资开发公司会后可以跟我们联系。谢谢。

 

  • 《人民日报》记者:请问赵磊主任,《意见》出台之后,很多企业欢欣鼓舞,但是我们知道老旧厂房是一个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多方努力,下面将会有那些具体的计划让《意见》真正落地,真正发挥效能?

  

赵磊:这次出台的老旧厂房指导性意见主要是解决原则性、方向性、根本性问题。也就是现在定好方向,定好基调,下一步还要在推进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国土、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具体的工作,逐一补齐工作短板,加紧启动基础工作,分布或并行推进全市老旧厂房的资源普查,分类认定,设计利用等规定动作。具体来讲是建立完备的资源信息台账,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下科学划定保护利用分类,研究制定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标准,因地制宜保护方向,避免同质化竞争。同时还要进一步细化顶层设计,相关部门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尽快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和配套文件,形成有机衔接,健全完善的政策体系。包括覆盖老旧厂房的保护、改造、建设各个环节,更加明晰保护利用的具体措施,路径,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争取短时间内种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老旧厂房示范典型。

 

  • 《北京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余部长,刚才部长讲话中提到,这些年以来,我市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支撑体系,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想请您再具体说一下这些政策的亮点。

 

余俊生:北京市去年8月份专门成立了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领导小组,在这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应该说我们对文化中心建设的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进行了规划和实质性推进。在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方面,应该说做的工作更多一些。

 

今天这个是关于老旧厂房的,实际上我们这一段时间以来,有一些政策已经出台,有一些政策已经研究制定完毕,正在走相关的程序。比方说我们现在已经出台的老旧厂房的算一个,另外我们有这个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也已经出台。还有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意见,这个也已经出台。另外上周的市委常委会和市委深改组的会议也刚刚研究通过了一个是推进北京市文创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目前正在走相关程序,还有通过了北京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意见,这个也正在走相关的程序,研究通过。

 

还有一个已经实施的是北京市实施文化创意产业联动,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管理办法,简单来讲是联动的管理办法。还有关于支持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针对影视企业,如何更好的发展,要专门出台相关的办法。还有是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目前也正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

 

今年下半年陆陆续续还会就文化金融的融合,文化旅游的融合,文化消费的融合等等各方面都会制定相关的政策。我们希望这些政策能够在重点领域,关键的环节,要找到它突出的问题。希望这些政策能够看得懂,用得上,有实效,因为好多政策可能出来之后,大家一看,看不太清楚,这就需要做我们更多的宣传、解读的工作。还有的看懂了,但觉得没用,这需要我们在政策研究制定的过程中,找到痛点,解决难点,这是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在政策研究制定方面,这方面做的这种调研工作应该说更多一些,关注的难点更多一些。

  

另外,我们还觉得好多政策确实宣传解读不够,今天算是开头,每一项重要的跟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政策出台之后,今年我们将陆陆续续做一些新闻发布会。通过我们各个媒体,通过广大记者对我们进行有效的,广泛的传播和解读,这样使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能够惠及到更多的企业,惠及到这些做企业的企业家。因为有一些政策可能还跟个人包括有一些税收返还还有一些实实在在的政策,可能跟企业家也有很密切的关系。所以也希望得到我们各媒体和广大记者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做好传播,做好解读,我就讲这些。

 

  • 北京电台记者:我这个问题是问赵磊主任的,老旧厂房改造,不光是局限在文化方面,有一些先例,包括高新技术,展览展示,针对老旧厂房的保护利用第一个专项意见是拓展文化空间的,为什么要把它着眼于文化空间,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赵磊:谢谢您的提问。您这个问题非常好,因为老旧厂房腾退以后怎么利用,是一个很宽泛的问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兴办文化设施和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文化再造,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从实际运营情况看,也是一个大的趋势。

 

首先从北京的城市功能定位来讲,北京明确了“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其中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和我们北京的城市文化功能定位相匹配,也是符合首都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这么一个方向。

 

第二点,我们讲老旧厂房有自身的特点,老旧厂房的大多建筑风格独特,文化气息浓郁,独特的格调和气质非常适合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而且我们正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腾龙换鸟,发展文创也是大城市升级转型的基本途径和普遍的做法。

 

第三个方面,从国际和国内经验来看,老旧厂房用来拓展文化空间有非常成功的一些案例。比如说德国的鲁尔,英国的伦敦,台湾的松山,还有运河大运城,还有北京的77文创园、798、751等等,改造了文化空间,还形成了新的文化地标,老职工情感上认同,也给市民群众提供了观光、体验、休闲娱乐的文化场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刚才梅松主任介绍的案例,我们办公的地点新华1949园区,晚上一些老百姓在那儿散步,搞一些活动的空间,老职工认可,老百姓也认可,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支持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提出了突破性的措施,未来将有更多的老旧厂房转型成发展文化空间,希望社会各界多关注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积极参与到文化中心建设中来,不断提升北京的城市文化品质。谢谢大家。

  

  • 《中国文化报》记者:请问关宇局长,北京剧目排练中心是一个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典型案例,能不能介绍一下现在的运营情况。

 

关宇(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感谢您对北京剧目排练中心的关注,随着北京演艺市场的繁荣发展,北京的排练场所出现了不足,供不应求,包括有一些艺术表演团体排练难,排练贵这样一些实际问题。有两个数字特别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就是在北京全年有演出大约是21000多场。相当于每天晚上在北京有70余场的文艺演出,这是一个数字。

 

另外还有一个数字,北京市艺术表演团体,就是这个是在全国数量最多有799家,近800家了其中90%以上的都是民营团体,而绝大多数民营团体都没有排练厅。针对这样的演出场所的不足供不应求,排练难,排练贵的一些情况,北京市文化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体租赁了位于东城区美术馆后街的77号,也就是原来的北京胶印厂的这个地方,租赁下来的3560平方米的老旧厂房进行了装修和改造,形成了19个专业性强的功能多样的,规模大小不等的这样的排练厅,而且是委托了专业的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租金按照规模大小,每日是从200元-800元这样的一个价位,相当于市场价格的2.5折到6折,排练中心建成之后,可以让排练的院团拿着剧本来了就能排,出去就能演的功能。

 

北京剧目排练中心是全国第一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的公益性排练服务平台,由于创作资源的聚集,这个地方逐渐成为艺术创作的一个孵化基地。这个排练场所从2015年的10月19日开业到2018年3月31日,按这个期间的数字进行了一个统计,我们共接待336家文艺表演团体454个剧目在这儿排练。目前,已经有434个剧目在这儿排练后成功上演,签订的排练合同一共是616份,排练厅使用的情况是7626间次,排练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得到了广大民营表演团体的高度认可,并且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接下来,我们也会进一步总结北京剧目排练中心的经验,推动更多的老旧厂房的改造和利用,更好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新需求。

 

  •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王局长,在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工作中,是如何提升首都实体书店和特色影院的管理水平。

 

王野霏(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在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建设过程中,北京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公共服务设施面临的主要问题,一个是空间不足,第二个是设施陈旧。在充分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里面,实际上主要是涉及两个内容。目的,一个是要充分利用挖掘这些老旧厂房的文化内涵和利用价值,再有一个是有效缓解实体书店和电影院线空间不足,设施陈旧的矛盾,这是初衷。

 

目前,使用老旧厂房来做这件事情有一些政策障碍,为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主要从两方面加以引导和改善。一个是这次发布这个政策,主要解决的是两类,一类叫实体书店,再一个是艺术院线利用老旧厂房的政策障碍,在这个53号文已经说得比较清楚了。再有一个,我们局对于老旧厂房改造电影院线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比如说在《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第5条第5款规定: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影院放映厅达三个以上,影厅平均座位不少于80个,单厅座位数不少余70个,年票房收入200万以上的,对于符合条件的放映厅,每厅补贴100万元。这个补贴力度在同类也是比较高的,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以每年7月份向我局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再有一个,3月28日,第六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个文件是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机构开派实体书店发展特色书店,24小时书店,打造文化地标,建设书香北京。这个政策和办法里面,明确有一部分是针对老旧厂房,改造老旧厂房,那么开设实体书店的内容,给予扶持奖励,专门设立了相关的扶持奖励政策,按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行修改,很快会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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