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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聚焦的 文化产业评论 2019-06-30

  


第1954期文化产业评论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最新版《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在分类中对旅游、游客、旅游业及旅游相关产业给出了明确定义。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共有9个大类、27个中类和65个小类被列入其中。其中,旅游业包括7个大类、21个中类和46个小类,旅游相关产业包括2个大类、6个中类和19个小类。本文整理了《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及其修订说明和新旧对照表,供大家参考。



来源 | 国家统计局

编辑 | 范鑫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进行了行业结构的对应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现将《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2.《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说明

3.《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一、分类目的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范围

 

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

 

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

 

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四、结构编码

 

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65个小类。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表(2018)

 


附件2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2017年6月30日,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鉴于《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以下简称原分类)已不能满足当前统计工作需要,有必要对原分类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是在《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结构和对应行业代码的调整。

 

(一)结构调整情况。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以下称本分类)中行业大类有9个,中类27个,与《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保持一致。由于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小类有合并和拆分,因此,本分类小类数量由原分类的67个减少为65个。

 

(二)行业小类调整情况。

 

1.合并。

 

依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原分类中“旅行社服务(7271)”、“旅游管理服务(7272)”、“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7279)”3个小类进行合并,减少了2个小类,合并后的名称及对应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旅行社及相关服务(7291)”。

 

2.内容变更。

 

“城市旅游公共交通服务”中增加 “公共自行车服务”等内容,对应行业编码仍为541﹡。

 

3.更名。

 

依据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分类对原分类中“通用航空旅游服务(5620)”、“公园管理(7851)”、“宗教场所旅游(9440)”3个小类进行了更名,变更后名称及对应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观光游览航空服务(5622)”、“城市公园管理(7850)”、“宗教活动场所服务(9542)”。

 

4.内容不变,代码变更。

 

依据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小类拆分情况,本分类中部分小类内容未发生变化,但对应行业代码发生了变更。

 

一是由原分类对应行业小类,变为对应行业中类,如“铁路旅客运输”,由原5310变更为531。

 

二是由原分类对应一个行业小类,变为对应多个行业小类。如“其他旅游住宿服务”,由原6190﹡变更为6130﹡、6140﹡和6190﹡。

 

附件3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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