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虎鎣以41万英镑落槌成交,海外流失文物如何回家?
第1955期文化产业评论
海外流失文物又被拍卖了?4月11日,圆明园文物“青铜虎鎣”在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举办的拍卖中以41万英镑落槌成交。文物回归问题一直以来备受瞩目,因为法律等各方面现实原因,非法流失海外文物回归之路漫长。但不论如何,我们都应该相信,那些承载着民族记忆的文物们终会回家。
作者 | 李姝婧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 | 范鑫
昨日,备受关注的疑似圆明园流失文物“青铜虎鎣”还是被拍了。
根据3月28日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发布的资料显示,“青铜虎鎣”是西周晚期的作品,估价高达20万英镑(约110万-180万人民币)。消息传入国内,国家文物局在第一时间作出相关回应:“一贯反对并谴责买卖非法流失文物的行为”。但在4月9日,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称不会停止拍卖。4月10日,国家文物局就此事发表声明反对并谴责该拍卖行不顾我方严正抗议执意拍卖疑似非法流失文物的行为。声明如下:
据悉,当地时间4月11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11日下午5点),经过20多分钟的竞价,买家出价从最低的12万英镑开始很快超过20万英镑的估价。最终青铜虎鎣被拍卖商Cliona Kilroy以41万英镑(约365万人民币)落槌拍得。
虎鎣
我们所说的非法流失文物是指:一 在近代历次战争中被掠夺的文物。二通过盗掘、盗窃并走私的文物。近年来,非法流失文物遭拍卖的事儿屡见不鲜。2009年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强行上拍圆明园文物鼠首、兔首。2012年英国邦瀚斯拍卖行,法国艾德拍卖行相继拍卖中国非法流失文物。再到这次英国坎特伯雷拍卖“青铜虎鎣”。而每一次拍卖都会引发人们对文物回归的高度关注。那么非法流失文物回归都有哪些方式?
非法流失文物回归方式面面观
近年来,我国对于非正常手段流失海外的文物回流主要有三种形式:回购、捐赠,追索。每种方式各有利弊,我们一一来看。
1 回购:耗时较短,但弊端明显
每当非法流失文物拍卖的消息传回国内时,很多人第一念头是我们把文物买回来。回购的方式是指:个人或者机构参与国际商业市场上的拍卖或交易,把文物买回来。流程较为简单,耗时较短。据粗略统计,我国大部分非法流失文物都是采用回购的方式追回。
早在2002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成立了“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每年拨付5000万元用来海外征集珍贵文物,现已征集了百余件。我们熟知的现藏于故宫博物院宋代米芾手书《研山铭》就是在当时启用这项经费回购成功的。
与此同时,一些有实力的收藏机构例如保利集团,故宫博物院等机构及个人也曾通过回购的方式追回文物。《国家宝藏》中走红的皿方罍也是政府部门,文博机构和民间收藏人士的合作最终洽购回归,这也是回购的一种方式。然而回购的方式固然有效,但却不是长久之计。
皿方罍 现存于湖南省博物馆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6年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世界47个国家的200多个博物馆中,共收藏流失的中国文物约164万件。其中收藏在博物馆的也只不过占中国流失文物的沧海一粟,大批文物散落民间。难道近千万计的海外流失文物我们都要买回来吗?这显然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回购热带来了拍卖市场行情的一路上升。国外拍卖行往往利用我们的爱国之心高价卖给中国人。圆明园兽首拍卖价格的一路上涨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2000年,香港佳士得国际拍卖公司拍卖被英法联军掠夺的牛,虎,猴三兽首,中国保利集团参加竞拍并以3000万港币将牛、虎、猴三兽首成功回购。
2007年,香港苏富比拍卖行拍卖圆明园马首铜像,香港企业家何鸿燊最终以6910万港币购得。
2009年法国佳士得拍卖兔首,鼠首,价格上涨至1200万美元。
短短几年间价格成倍增长,我们的赤子爱国之心在商人们的眼中却是一个牟利的最佳切入口,我们的民族情感被他人肆意利用。岂不令人心痛?
2009年 法国佳士得拍卖圆明园兔首、鼠首
其次,文物要回归,也要有尊严的回归。回购的方式使非法流通变成合法拍卖。无疑这是对中华民族的又一次伤害。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曾表示:“我们不会用国家的钱来回购被掠夺的文物,因为道理很明显,今天再在我们的创口上撒盐,再叫我们用钱来给它买回来无疑是第二次的掠夺,我们不赞成国内的企业或个人去购买被掠夺的文物,应该通过法律追索文物,不应该帮助掠夺者销赃”。因此,回购的方式不是文物回归的最佳选择。
2 捐赠:源于爱国之心,但数量相对有限
近年来也有众多收藏家,海内外爱国友好人士通过个人名义将文物捐赠给国内博物馆等机构的方式带国宝回家。这种方式应该鼓励,但因海外流失文物数量众多,捐赠数量相对有限。
2018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有一个令观众印象深刻的特别设计环节,那就是由演员张国立,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以及香港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许荣茂共同见证的“国宝回归”。这件国宝就是原藏于明朝内府,后在20世纪20年代流出国外,被日本某著名收藏机构收藏的《丝路山水地图》。
亮相2018春晚的《丝路山水地图》(局部)
2000年,该地图由收藏家易苏昊先生斥巨资购回国内。2017年,世茂集团又以1.33亿元从藏家手中收购,并捐赠给故宫博物院。在告别故土数十年后,国宝终于回了家。
3 追索:过程艰辛,却在情法之内。
追索是我国非法流失文物回归的又一大方式。追索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依照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追索,但实施起来较困难。难在哪?主要的障碍还在于法律。
目前国际上有不少关于文物保护的公约,包括海牙会议制定的专门在武装冲突时对文化财产予以保护的全球性公约《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以上公约我国都已加入,但对于文物回归还有一些障碍。主要在于:
首先,这些公约仅仅对成员国有约束力,不少国家至今尚未参加部分重要公约,而国际公约的执行大多要依靠各成员国的自主行为。
其次,法律的溯及力受限。我国1997年签署加入了《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该公约明确表明适用范围主要是自此以后通过非法手段和途径流失到境外的文物,而并非是既往的历史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的适用范围有限,但该公约中明确说明:“不限制国家或者其他人根据本公约框架外可援用的救济措施,对于本公约生效前被盗或者非法出口的文物提出返还或者归还请求的权利。”意思是我们并未丧失文物归还的追索权和法律的请求权。我们的追索,既在情理中,又在法理内。
2000年法国奢侈巨头 PPR 集团的创始人弗朗索瓦·皮诺花 100 万欧元买入 4 件流失海外的中国周朝时期的猛禽金饰片,并将其捐赠给专门收藏亚洲艺术品的巴黎吉美博物馆。
2006年,国家文物局向该博物馆致函,希望对方能够按照相关国际公约的原则精神,归还被盗流失文物。
在一系列努力下,2015年皮诺将 4 件金鸷鸟饰片,通过中国驻法大使捐赠中国。虽然整个过程历经数年,但文物终归回了家。
二是通过非诉讼的手段,例如外交谈判,国际合作等方式协商解决。
近年来,我国与美国等18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以及促进文物返还的双边协议。并从美国、澳大利亚、丹麦等国成功实现了多批珍贵文物的返还。例如2009年中美两国签署了《反走私盗掘谅解备忘录》,据此成功返还了被盗的唐朝石棺。
因此尽管追索困难,耗时也长,但我们要追索,追索是国际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于国家尊严维护的态度。
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一方面,建立海非法流失文物数据库至关重要。
2017年11月,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上线启动,该平台为我国打击文物犯罪、追缴被盗文物及海外流失文物依法追索提供依据。但该平台现大部分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是在上世纪80,90年代以后,而1840年鸦片战争至建国的一百多年是海外流失文物的高峰期,目前对于这段时间内的海外流失文物信息还需要进行大量考证。
正是由于缺乏历史考据,对这方面还未建立起相关名册,使我们在面对国外拍卖信息时屡受被动。当拍卖行打出圆明园文物的名号进行拍卖时,我们还无法第一时间甄别是否确实为流失文物。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
2016年,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拍卖管理办法》首次提出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构件不得拍卖。但这并不能约束其他国家,此次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就明确表示:“我们了解中国国家文物局的谴责声明,但是我们的拍卖将合法地如期进行,因为英国没有相关法律阻止我们合法地在英国拍卖。”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打破国内法鞭长莫及,国际法却不能约束的困境。
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首席律师刘洋曾说,非法流失文物回归最好的方法,是依据国际公约的相关原则作为法理的支撑和道德的支撑,通过外交协调,通过民间交流、学术研究,在一个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来解决流失文物的问题,最终促成流失文物回到中国。
结语
追索从未停止,更不会停止。而今天,国家强盛,民族自信更是我们追索非法流失文物最为强大的力量。即使困难重重,我们也会以更加自信和理智的姿态去面对过去,现在,以及未来。而那些还在外漂泊的文物们,终有一天,也会回家。
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分享平台
见识•态度•深度
交流/报道/约稿/咨询/合作
加微信号:7759813
邮箱:whcypl@126.com
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笔记本
了解更多
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IP笔记本
了解更多
实习•兼职•投稿,请点“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