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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所面临的不是“重税期”,而是“重整期”

刘庆振 文化产业评论 2019-06-30


第2077期文化产业评论


无论是舆论风口上的范冰冰等影视明星,还是诸如制片人、导演、编剧等影视创作方面的关键人员,无论是小到几个人联合成立的工作室,还是大到已经在整个行业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在这次由崔永元引爆的影视行业巨震中,几乎都无一幸免地中枪了。如今,影视行业集体面临着巨大的税收焦虑。“查税”风声愈紧,影视“重税下”,各方面临全新博弈。本文作者认为影视行业所面临的不是一个所谓“重税期”,而是一个契机很好的“重整期”,一个重新洗牌、整合和再出发的重要历史机遇期!


 

作者 | 刘庆振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 | 1004月


7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也下发通知明文提出将进一步加强影视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积极营造支持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

 

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这则通知笼统而概括,虽然规格级别很高,却并没有立即引发影视圈的巨大震动。



通知发布半个多月后的8月初,一则消息迅速地刷屏影视从业人员地朋友圈:“就在这周,因为要补缴35%的税,我熟悉的一家影视宣传公司倒闭了!”这时,大家才隐隐地感觉到影视娱乐圈的所谓“重税”时代即将开始。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2018年的秋天对于影视宣发乃至整个影视娱乐行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值得铭记的重要时期。

 

发票风波

 

据了解,上述影视宣传公司倒闭的原因主要是发票问题。实际上,众所周知,进项发票是整个影视宣发领域最大的痛点,只要税务局盯上进项发票这一项,很多宣传公司就完了。

 

而这家倒闭的宣传公司,就是因为被查到了一张假的“进项发票”,与真实的开支对不上,从而公司所有的项目都被税务局彻查了一番。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所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成本,可以理解为在利润区间征税,税率一般为企业利润的25%。而如果因为买假票而被查到,则要按照总收入35%的征收。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35%是指项目总收入的35%,而不是假票金额的35%。

 

这时候,大家才忽然意识到之前税务总局印发的那份通知威力之巨,再回过头来翻看通知的具体内容,赫然写着:“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影视行业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填开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原来,这家公司的倒闭是有重大信号的,只是大家都没有意识到或者忽略掉了。


这样看来,本轮的税务整顿工作,主要是对之前通知要求的具体落地。毕竟,从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到各级税务部门制定相应的具体条款和出台针对影视行业的明确细则,需要一点反应周期。

 

或许,这也只是我们听说的第一家,但绝不是唯一的一家,接下来肯定还会有,而且还不会少。



更重要的是,税务总局通知涵盖的面非常广泛,既涉及到发票问题,也涉及到追缴问题;既涉及到监督问题,也涉及到惩处问题;既涉及到明星问题,也涉及到一般从业人员的问题。因此,宣发公司的倒闭只是这次税收风暴的冰山一角。

 

除此之外,在影视编剧、导演等行业内人看来,税务总局这次是下了决心要整顿的是整个影视行业产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税收问题,而不仅仅只是明星片酬这个最初的舆论焦点问题。

 

税收风暴

 

情况确实如此,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各级税务部门针对影视工作室的相关行动也都已经相继展开了。

 

几天前,影视圈里的聊天群流传着这样的消息:“全国演员工作室,纳税改为查账征收,个税统一征收35%。”尽管税务总局、各避税区和各级税务部门都没有正面的直接回应这条传闻,但我国的很多行政性管理手段往往如此:政策发布之前已经有人通过特殊途径获取到了相关信息,这些信息迅速在行业从业者之间流传开来,等大家有了一定的心理预期之后政策才正式发布。

 

而事实上,已经有开工作室的编剧确认他们分别接到了上海松江区和浙江东阳税务局的通知,要求工作室按42%的综合税率补交2018年1月至6月的税费。

 

“根据我接到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作室个人所得税取消核定征收,全部改成查账征收。如果按查账征收,其中6%是增值税,35%是个税,再加上其它附加税,总体税率大概在收入的42%左右。”



目前,接到通知的工作室都暂停开发票,静待监管层的进一步要求。

 

此外,上海松江区关闭了个人工作室注销通道,而很多地方也都不再开放新工作室注册了。在一定程度上,这或许意味着影视工作室将要成为历史了,而工作室所享受的诸如个税核定征收和高额税收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也将画上一个句号了。

 

按照此前税务总局的通知的要求,“影视行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这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工作室,还包括在霍尔果斯、横店、上海、天津等各园区注册的影视公司在内,只要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都有可能面临着高额补税甚至更严厉的法律惩处。



这其中,也必然涉及备受关注的崔永元曝光范冰冰及其所控制的影视公司的涉税问题。早在事件发酵初期的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在官网回应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了一个多月后,7月26日,《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其实名认证微博称“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某市公司财务人员及范冰冰公司一法人代表、一财务主管、一行政助理已被警方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近日,范的一名经纪人泥足其中。范冰冰本人则在北京家里。”但这条信息很快就被删除了。

 

两天后的7月28日,《经济观察报》称江苏警方已介入范冰冰案,范冰冰身边数位工作人员被警方采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同时范冰冰及其弟弟范丞丞被限制出境。报道援引数位知情人士的话称,接受警方调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还包括一位华谊兄弟的财务人士。

 

尽管7月29日华谊兄弟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应称公司财务人员从未参与传闻所述事件的调查且“与此事无关”但华谊兄弟股价仍然在次日大跌超过6%后才于7月31日勉强止跌。

 

当然,媒体聚光灯下曝光出来的可能只有少数的明星和个别的企业,但税务清查工作所覆盖的,却是整个影视娱乐行业中的众多公司和大量从业者。影视行业的税务整顿和格局洗牌才刚刚拉开序幕。

 

新的博弈

 

无论是舆论风口上的范冰冰等影视明星,还是诸如制片人、导演、编剧等影视创作方面的关键人员,无论是小到几个人联合成立的工作室,还是大到已经在整个行业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在这次由崔永元引爆的影视行业巨震中,几乎都无一幸免地中枪了。


当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崔永元本人,而是在于影视行业自身存在已久的税收痼疾。也就是说,诸如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并不仅仅只是某个明星某家公司的个案行为,而是一个涉及面非常之广的行业普遍现象。



过去,由于我国影视产业发展并不成熟,无论是广电部门还是税务部门制定的政策,有相当一部分侧重在对创作主体进行鼓励和扶持上面。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影视行业尤其是其税收问题的监管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

 

但伴随着影视产业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这个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演员高片酬、明星偷逃税等问题在近几年屡屡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甚至成为影响影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巨大障碍。在这样的背景下,影视行业的税务整顿势在必行,崔永元对娱乐圈的炮轰只不过是提前了这项议程。

 

在此次税务整顿之前,明星、导演和编剧等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其合同中约定的到手报酬都是税后款,税费由甲方承担。但之前税务部门对这部分税费的审查并不那么严格,即便甲方没有如实代缴这些税费,也有可能没有税务部门来深究此事。



但在今天如此严峻的税务环境下,任何一家影视公司都不敢顶风冒险了。这也就是说,对于代扣代缴明星导演、编剧等税务事宜的甲方影视公司而言,它们不但要面临未来的成本增加问题,也有可能还要补缴之前没有如实缴纳的税费。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楚的是,是否如实代扣代缴影响的并不仅仅只是甲方公司。因为,我国逃税罪对主体责任人的界定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如果甲乙双人签订的是税后合同,那么甲方就是扣缴义务人,乙方为纳税人,甲方如果没交税,乙方有连带责任;如果签的税前合同,纳税人与扣交义务人都是乙方,甲方即可抽身。

 

既然如此,面对如此巨额的税款,甲乙双方在签约时,除了沟通具体的商务条款之外,新增的一项博弈内容就是税款谁来交、怎么交?而这种博弈的本质其实还是看甲乙双方谁的话语权更强势。

 

实际上,无论是甲方代扣代缴还是乙方自行缴税,羊毛终归出在羊身上,所有税费最终都要计入影视项目的总成本,只不过之前这部分税费有可能被以各种名义偷逃掉了,而今后却要如实上缴罢了,并不存在大家所说的“转嫁到了影视公司身上”。

 

说到底,大家关注的还是主创人员的费用能不能降下来的问题。尤其是大明星、大导演、大编剧,毕竟这些人是市场上的稀缺资源,拥有着较强的议价能力,他们的片酬能否在整体上压低下来,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整体成本及其所产生的税费。如果明星的费用从8000万降到了6000万甚至4000万,相信很多影视公司定然乐于主动如实代扣代缴这部分所产生的税费。



结语

 

十几年来,各级广电部门和税务部门为鼓励影视产业发展而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但很多好政策却被用歪了。于是我们看到了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各种行业乱象。而这些偷漏税的影视企业和个人却只想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免税权利,却忘记了自己对国家、对社会也是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和责任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所谓的税务严查,实际上不过是让影视行业的各种税务乱象回归到一个正常状态罢了。过去很多影视公司和明星导演不依法纳税、照章办事,时间一长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了。但我们需要明白的一个道理是,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或者一家企业是可以通过偷逃税获得不断壮大乃至获得长足发展的。

 

所以,影视行业所面临的不是一个所谓“重税期”,而是一个契机很好的“重整期”,一个重新洗牌、整合和再出发的重要历史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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