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4期文化产业评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695.19万元,比 2021年执行数减少59,956.9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涉及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广播电视传输发射、监测监管等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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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部门预算》。对比2021年部门预算,在大部分支出上均有一定程度的缩减,同时也有某些项目预算略有增加。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外交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06,555.44万元。
二、2022年部门收入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收入预算506,555.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69,935.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695.19万元,事业收入 96,700.12万元,其他收入25,484.6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739.87万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506,55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65.37万元,项目支出235,739.14万元,结转下年650.93万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3,576.7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12,695.19万元、上年结转 60,881.53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265.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7,720.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7,109.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9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89.60万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695.19万元,比 2021年执行数减少59,956.9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涉及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广播电视传输发射、监测监管等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外交支出245.00万元,占0.08%;科学技术支出7,274.00万元,占2.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7,494.21万元,占8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11.98万元,占9.69%;住房保障支出17,370.00万元,占5.55%。
(一)外交(类)支出24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9.00万元,增长432.61%。其中:1.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支出46.00万元,与 2021年执行数持平。2.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支出199.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9.0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安排亚洲合作资金项目。(二)科学技术(类)支出7,274.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9.16 万元,下降1.08%。其中:1.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2,463.10万元,比 2021 年执行数增加 65.84 万元,增长 2.75%。2.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3,283.9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2.00万元,下降5.79%。3.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 1,527.00万元,比 2021 年执行数增加57.00万元,增长3.88%。(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257,494.21 万元,比 2021 年执行数减少 71,379.72 万元,下降 21.70%,其中: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0万元,比 2021 年执行数减少40.00万元。主要原因:2021 年支出含相声传承保护等一次性项目。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4,665.5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30.77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2021年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支出。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3,645.8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86.21万元,下降 3.6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机关服务(项)支出 7,291.86 万元,比 2021 年执行数增加 721.13 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相关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支出。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支出 44,006.9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885.17万元,下降13.53%。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二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传输发射(项)支出 132,410.9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0,740.38万元,下降31.45%。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二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三是相关支出所列科目按财政部统一要求调整,由本科目转列至“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科目。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支出 655.9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03.01万元,增长85.85%。主要原因: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部分工作每两年一次,相应增加支出。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44,817.0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282.87万元,下降 8.7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11.98万元,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1,183.92万元,增长58.47%。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867.9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1.80万元,下降 7.06%。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1,057.1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057.16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所列科目按财政部统一要求调整,由“监测监管(项)”“传输发射(项)”转列至本科目。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471.2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68万元,下降 3.0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277.0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 188.86万元,增长1.7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638.6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4.38 万元,增长1.70%。(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37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19.00万元,增长0.69%。其中: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3,06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0.77%。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550.00 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3.58%。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 3,76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905.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08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8,81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150.58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54.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24.35万元,公务接待费172.09 万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6.94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322.09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支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48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128.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157.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199.28万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有车辆6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3辆(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0辆、其他用车4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除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之外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2,466 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84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7辆,主要是车辆报废更新,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为其他用车。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 15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81,789.9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等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反映“广播电视内容建设”等 8 个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见“第五部分 附件”。1.项目概述:该项目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创作导向和精品力作为重要抓手,对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艺术院团演出节目等重点领域的生产制作、播出放映、创作编排等环节给予扶持、引导和奖励,推动广播电视作品从“高原”向“高峰”迈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推出优秀作品,加大对创作生产的投入,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电视剧、公益广告、动画片等重点领域繁荣发展提出具体要求。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设立此项目。3.实施主体: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具体由宣传司、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中国爱乐乐团等单位组织实施。4.实施方案:通过对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等的生产创作、传播推广进行扶持和奖励,推动提升作品质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佳作。通过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和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支持创作生产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动画片和节目栏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向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无偿提供电视剧、动画片片源,推动少数民族电视译制事业发展,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供给。支持中国广播艺术团优秀音乐作品、曲艺作品、综艺晚会、舞台剧和中国爱乐乐团优秀交响乐的创作,进一步推动民乐和交响乐等繁荣发展。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1,908.00万元,主要包括:(1)安排资金6,778.00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等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鼓励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广播电视精品佳作。(2)安排资金1,115.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和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题材的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片,以及戏曲、民歌、诗词等传统文化题材的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扶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国民文化自信。(3)安排资金680.00万元,主要用于向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无偿提供电视剧、动画片片源,推动少数民族电视译制事业发展,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供给。
(4)安排院团创作补助经费3,33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优秀音乐作品、曲艺作品、综艺晚会、舞台剧和中国爱乐乐团优秀交响乐的创作。
以下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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