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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补贴实施方案!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最新通知

掌上巴彦淖尔 2024-04-02 12:30 内蒙古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河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4〕号

各乡镇(农场),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临河区2024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河区2024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临河区2024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临河区耕地地力现状和耕地保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保持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框架不改变,稳妥有序探索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扩大口粮种植,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能,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持续推进粮食作物地力提升和单产提升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资金来源。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方向)的通知》(巴财农〔2024〕240号),上级部门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083万元。
(二)补贴依据。为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补贴依据为计税耕地面积和小麦种植面积。
(三)补贴对象。计税耕地面积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小麦种植面积的补贴对象为小麦实际生产者,包括集中连片单种小麦(小麦套玉米)或散种小麦的生产主体。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已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等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四)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土地种植小麦的,可通过对公形式将资金补贴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防致贫返贫监测户,仍按照原补贴测算方式测算补贴标准后,通过原渠道发放,不得整合使用。
(五)补贴标准。2024年上级财政下达临河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083万元,其中6358万元用于计税耕地面积补贴;2725万元用于小麦种植面积补贴,如小麦种植补贴资金有剩余,剩余资金以计税面积为依据进行平均分配,具体补贴面积和标准如下:
1.计税耕地面积补贴标准:
根据计税耕地面积分配资金和计税耕地面积进行测算。
2.小麦种植面积补贴标准:
(1)园区建设补贴标准
市级单种小麦园区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且不进行麦后复种的,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进行麦后复种的每亩补贴不低于250元;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000亩以上且不进行麦后复种的,每亩补贴不低于500元,进行麦后复种的每亩补贴不低于350元。对农高区内集中连片5000亩以上的小麦园区,种植小麦品种为巴麦13号的,额外给予每亩150元的补贴。
(2)单种小麦补贴标准
集中连片单种小麦100亩及以上且不进行麦后复种的,每亩补贴不低于300元;集中连片单种小麦300亩及以上且进行麦后复种的,每亩补贴不低于200元。
(3)小麦套种玉米补贴标准
集中连片小麦套种玉米100亩-300亩,每亩补贴不低于300元;300-3000亩,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3000-10000亩,每亩补贴不低450元;10000亩以上,每亩补贴不低500元。套种中小麦面积低于50%的不予补贴。
(4)小麦散种补贴标准
根据小麦补贴剩余资金和实际散种(集中连片100亩以下)面积进行测算(散种中的小麦套种需要折纯小麦面积)。
如上级后续下达小麦方面的补贴资金,则小麦补贴资金来源根据实际下达资金再做调整。
三、实施步骤
一是申报和面积公示。农户向所在村委会、分场据实申报计税面积和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村组(分场)将签字确认的花名表进行面积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乡镇、农场。二是审核、上报。乡镇、农场对村、分场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严格的调查审核,并汇总辖内全部村、分场补贴面积,形成计税面积补贴报告(报告中需写明2024年核减的计税面积,核减原因,2024年补贴计税面积等)和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汇总表。三是汇总面积和资金分配。农牧局汇总各乡镇、农场上报的面积报财政局,财政局进行资金分配和补贴标准测算。四是清册录入。各乡镇、农场按照分配的资金和补贴标准进行清册录入,并在对应村、分场进行补贴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资金支付认定单。五是资金发放。财政局按照资金支付认定单上的金额,以“一卡通”方式发放。
小麦补贴的具体申报程序按照《临河区2024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临政字〔2023〕439号)文件中执行。
四、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临河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农场)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计税耕地面积和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的公示、统计、汇总、上报、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做好一卡通补贴面积和资金的录入、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将耕地地力保护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广泛公开宣传
区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要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矛盾。要及时做好农民的咨询和答疑,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农场)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在所在村(分场)张榜公示至少七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补贴方案报市农牧局、财政局备案,5月30日提交补贴发放清册。
(三)严格资金管理
各乡镇(农场)要做好相关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具体工作,区财政局、区农牧局要切实做好资金监管和拨付工作。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补贴方案报市农牧局、财政局备案,5月30日提交补贴发放清册。于6月25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部发放至农户手中,并将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至市级相关部门。严禁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监管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农场)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在所在村(分场)张榜公示至少七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建立举报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区财政局、区农牧局要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展情况,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478-8761618,区农牧局监督电话:0478-8921611。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陈龙 校对:杨雅康

审核:田昌监审:张呈宇
终审:常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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