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大病摸底救助开始了,还有9天截止!有需要的赶紧咨询、报名……
身患大病城乡群众因医疗费用及后期治疗费用巨大,造成患者家庭生活困难,甚至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为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在做好日常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身患大病且花费巨大的困难家庭再次给予适当救助,将更多的改革成果惠及民生。
一、调查摸底对象及范围
(一)调查摸底的大病病种为:尿毒症、白血病、恶性肿瘤;发病率极低的罕见病和其他花费巨大的疾病。(2015、2016年因同一病种及花费金额已经进行关怀救助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救助,但如有因同一病种,新增医疗费用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救助。)
(二)调查对象
2015年1月---2017年11月前患以上规定疾病的困难群众(财政供养职工、离退休职工除外),具体要求为:
1.特困供养人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社会弃婴)中近三年来患以上规定疾病至今仍健在的,个人自费金额不少于2500元。
2.城乡低保对象和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近三年来患以上疾病且医药费个人自费部分在8000元以上,至今仍健在的。
3.其他困难群众近三年来患以上疾病且医药费个人自费部分在18000元以上,至今仍健在的。
4.患其他重大疾病且医药费个人自费部分在28000元以上,至今仍健在的。
(个人自费金额是指三年内经农合医或者城镇医保报销、保险公司二次报销、民政局医疗救助、社会帮扶救助后的个人应负担的金额,个人自费金额包括正规医院出具的三年内的门诊费用。)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申请一份,村(居)委、乡镇(街道)加注意见;
2.患者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村委提供本人健在的证明,并由提供人签字,村委盖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是患病或治疗时出具的诊断证明);
4.农业银行孝义支行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不是患者本人的要注明持卡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5.患者农合医(城镇医保)出具的补偿结算单原件(在民政局医疗救助过的不需要提供)和正规医院的门诊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本人);
6.其他应提供的证明。
三、调查时间
摸底工作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城乡群众可向所在乡镇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咨询,递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