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嘉兴企业市外员工返工返岗指南
关于公布《嘉兴企业市外员工返工返岗指南》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嘉兴实际,制定了《嘉兴企业市外员工返工返岗指南》,现予以公布。
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嘉兴企业市外员工返工返岗指南
第一条 企业在接回尚未返回嘉兴的员工返工返岗前,须一对一联系,了解员工近14天生活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确认拟返工返岗员工名单。
第二条 拟返工返岗的企业员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嘉兴健康码”)、“浙里办”APP(搜索“嘉兴健康码”,见附件1)或微信扫码(见附件1),如实填写有关内容,获取相应的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嘉兴健康码”。其中绿码的纳入返工返岗范围,黄码的暂缓纳入,红码的不纳入。
获得“嘉兴健康码”绿码的员工,须向企业提供《承诺书》(见附件2)签名图片、近14天手机漫游地查询结果截图(见附件3),和本村(小区)疫情情况截图(见附件1)。
第三条 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拟返工返岗员工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所属企业通知员工。企业组织员工通过专车、专列或员工自驾返回嘉兴的,可直接上岗;通过公共交通方式返回嘉兴的,按规定实施7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第四条 确需返工返岗的“嘉兴健康码”黄码人员,参照本文“第二条”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承诺书》签名图片和相关截图。由企业申请,镇(街道)核实同意,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返工返岗的,由企业专车接回或自驾车返回后,对在嘉兴有固定住所的员工,实施14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固定住所的员工,由所在企业组织集中隔离14天。
第五条 急需返工返岗的“嘉兴健康码”红码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不通过”的人员,采取“一人一议”的原则,由所在企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返工返岗的,企业专车接回后由所在镇(街道)集中隔离14天;自驾返回的,在嘉兴交通入口处由所在镇(街道)、企业直接送至隔离点集中隔离14天。
第六条 企业拟招录的新员工,须先取得“嘉兴健康码”绿码,并参照本文“第二条”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承诺书》签名图片和相关截图。由企业上报名单,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企业组织员工通过专车、专列或员工自驾来嘉兴的,可直接上岗;通过公共交通方式来嘉兴的,按规定实施7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附嘉兴市和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2228922
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2838331
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2711830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4124974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9170202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6022615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9232728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8197816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2224921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85532100
附件1: “浙里办”APP 、“嘉兴健康码”微信二维码、村(小区)疫情情况二维码
附件2:《个人承诺书》
个人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本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之应尽责任,因返工返岗工作需要,特承诺如下:
一、2020年__月__日以来(返岗前的14日内),本人及其家属:
1.未去过湖北及有关疫情重点地区;
2.未与来自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3.未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接触;
4.未与列入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接触;
5.未出现过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
6.居住的村(社区)无确诊(疑似)病例。
二、本人在返岗前,已严格按当地政府的要求,执行有关隔离观察的规定。
三、本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将第一时间进行自我隔离观察,并立即向企业、村(社区)报告。
四、本人返岗后,严格执行政府和企业关于疫情控制的各项措施,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外出,不与来自于上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不去人员聚集地方。
五、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我已学习和明确,将严格遵守和履行各项制度;若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六、因本承诺书不实或未履行本承诺书的内容,本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时间:2020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