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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摇滚乐手都爱布考斯基?

陈只三 公路商店 2021-12-15

1992 年10月30日,洛杉矶道奇体育场,U2演唱会。


鼓手Larry宣布将《Dirty Old Town》献给在场的布考斯基和太太琳达,底下的粉丝都跟着欢呼起来,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尖叫“谁?!”。


献给布考斯基,献给在摇滚圈享有摇滚巨星地位的布考斯基。



红辣椒乐队、北极猴子、311都在歌里提到过布考斯基,科特柯本爱他的《邮局》和《黑麦上的火腿》,U2的《Dirty Day》就是专门写给布考斯基的。



这个脏老头是无数摇滚乐手的缪斯,作品字里行间的睾丸激素启发了多少朋克和金属党(而不是他的酗酒生活和无数次的自杀企图)。


Modest Mouse在布考斯基同名歌曲《Bukowski》里道出了很多人的疑惑和心声:God who'd wanna be such an asshole ?(上帝,谁会想成为那种混球?)

显然,很多人。



赞扬他无异于一种绑架,这里就不舔了,主要聊聊大伙儿有多爱他。


我把网易云里所有叫Bukowski的免费歌都拉出来听了一遍,八十几首,本以为会收获很多喷射状呕吐或者性爱幻想,结果摇滚,嘻哈,蒸汽波,Techno,雷鬼......什么都有,大开耳界。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音乐人有一千种布考斯基flow,他击穿了音乐界的阶级壁垒。


人人都爱布考斯基,在波士顿的一场演出中,One direction的Harry Styles突然坐下来读布考斯基的《你偶尔孤独,自有道理》,后现代幽默了


毋庸置疑,摇滚还是最多的,他们爱惨了布考斯基。


法国一支摇滚乐队直接用Bukowski作为乐队名字,挪威的Chinaski乐队名字取自布考斯基在小说和诗歌里的自称,据说源于他的中国情结,因为他喜欢李白。


考究了一下布考斯基这个名字,“Bukowski来源于Buków、Bukowo 或 Bukowa 地人的居住地名称”,溯其根源,一个叫Bukowski的乐队在国内差不多等同于叫广东仔或者江西老表。


但因为有了布考斯基这个人,加冕了一层对肮脏现实主义的致敬。


相比之下,那些以他的作品命名乐队和专辑的音乐人,在热爱之余还多一分审慎。



Chiodos的专辑《Bone Palace Ballet》,Poison Idea的《War All the Time》都是取自布考斯基的作品,还有美国的苦水音乐乐队,正在准备他们的25周年巡演。


悲伤的是,中国的《苦水音乐》译本已经绝版了,原价32块钱的书现在两百多。


把他的诗改编成歌,把他的录音剪到歌里,布考斯基的挂名成了一种暗喻。


那布考斯基本人呢?有没有人关心过他喜欢什么类型的音乐?


他喜欢古典乐,喜欢把收音机调到古典乐电台,听着贝多芬、马勒、瓦格纳和肖斯塔科维奇,勤奋地酗酒,做爱,写作。



不要忘记你的勃拉姆斯

巴赫,还有你的

——布考斯基 《如何成为伟大的作家》


显然摇滚歌手们并不关心布考斯基的音乐品味,在这一点上还是挺布考斯基的。


布考斯基也不是很关心摇滚乐,他跟这个圈子最大的交集除了U2,就是发明之母乐队的鼓手兼唱片制作人Denny Bruce帮他发行了一张黑胶唱片《Charles Bukowski Reads His Poetry》(布考斯基读他的诗),灌录了他在旧金山湾区的一场诗歌朗读会。


当时还在日落大道的Scandia餐厅举办了一场小型新闻发布会,结果布考斯基喝得大醉,吓到餐厅的客人最后被赶了出去。



只有看了布考斯基的文字,你才能明白为什么摇滚乐手都爱他,以下是我们照抄的一部分布考斯基作品:



到处都没有多少改变。

 

布拉格那件事摧毁了诸多年轻人,而他们忘了匈牙利的教训。

 

他们带着有切和卡斯特罗画像的护身符,聚集在公园里,做OOOOOOOOMMMMOOOOOMMM,而威廉·巴勒斯,让热内和艾伦·金斯堡在前面带队。

 

这些作家已经变得,软,疯,屎,女——非同性恋,只是女——我要是警察我都想拿警棍抡他们的糊涂蛋脑筋。

 

绞死我吧。

 

上街游行的那些作家正在让自己的灵魂被那些白痴给吞噬。

 

要写作有且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独坐打字机旁。

 

说不得不走上街的作家,其实是不了解街头的作家。

 

我这辈子见过太多的工厂,妓院,牢房,酒吧,公园演说家,够100人活上100辈子的。

 

等到有名了才走上街头,这是在捡便宜——他们杀死了托马斯和本汉,用他们的爱,他们的威士忌,他们的偶像崇拜,他们的屄,并且他们还间接谋杀了其他半百人口。

 

当你丢下自己的打字机你就是丢下自己的机关枪而老鼠们蜂拥而至。

 

当加缪开始在各大学院做演讲他的写作已经死了。

 

加缪又不是做演说家起步的,他是以作家身份开始的;杀死他的并非一场车祸。

 

当我有限几个朋友问我说,“布考斯基,你干嘛不开诗歌朗诵会?”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说“不”。

 

所以我们看到芝加哥和布拉格发生的这些事,对比从前,根本没有多大区别。

 

小孩子将被打屁股,而等他(如果能)长大了他也会去打别人屁股。

 

我情愿看到克里佛当选总统,非尼克松,但这也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

 

有一点需要这些爱作死到我家里来到处躺着喝我啤酒吃我粮食炫耀自个女人的革命小将学习,那就是改变一定是自内而外。

 

你不能跟送人一顶新帽子一样给人民一个新的政府,然后期待帽子底下的人焕然一新。

 

他依然有渺小的倾向和饱腹之欲,就算拥有迪兹·吉莱斯皮全套唱片也改变不了。

 

那么多人发誓要来一场革命,而我憎恶看到他们将鲜血白流。

 

意思是,你可以杀人无数,但是你杀死的其实都是些好人,注定该走的好人。

 

然后再看看你最终所收获的:一个骑在人民头上的政府。一个披着羊皮的新独裁者;其思想就是舞刀弄枪,威慑四方。

 

有天晚上有个小子告诉我(他当时正坐在毯子中间,看起来很有灵性,人很漂亮):

 

“我要去把下水道都堵死。让整个城市都漂浮着大粪!”

 

为啥,这小子已经跟我说过够多鬼话,要把整个洛杉矶都填埋了,一直埋到帕萨迪纳。

 

然后他说,“再给我来瓶啤酒,布考斯基!”

 

他女人两腿翘的老高,给我秀了眼粉红色内裤,所以我起身去给那小子拿了瓶啤酒。

 

革命听起来是很浪漫,你知道。

 

但不是。

 

革命即是鲜血和肝胆和疯狂;革命是小孩子见人就杀,但根本都还不明白这他妈是怎么一回事。

 

革命是你女人,你老婆,肚子上挨刺刀,然后从后面被人干,而你站在旁边看。

 

革命是人虐人,而这些人以前都爱看米老鼠动画片。

 

在你投身革命之前,认定精神之所在,以及待它结束后精神之何所在。

 

我不认同陀爷——《罪与罚》——说没有人有权利夺取他人性命。

 

但是取人性命之前倒是要三思。

 

当然,有苦难言的是他们已经不开一枪就已将我们的生命慢慢剥夺。

 

我也要为了一点点薪酬而工作,而那些胖子就逍遥自在,躲在比佛利山庄强奸十四岁的处女。

 

我见过有人因为在厕所多蹲了五分钟就被开除。

 

我见过好多事我都不愿讲。

 

但是在你干掉某物之前确定你有更好的东西来取而代之;要比政治投机分子在公园里乱扔马粪强。

 

你要是打算付出大量的代价,就要弄出点胜过36个月保质期的东西。

 

只是,除了感情冲动浪漫无比地呼唤革命,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没有看到坚实的领导人,或是缺少现实平台以确保不发生一直以来总会发生的叛逃。

 

如果我要杀人,我不想看到同一人以同一种方式被复制死亡。

 

历史已经被我们糟践得不成样子,像是一群醉鬼在本地酒吧男厕里掷骰子。

 

作为人类的一员我感到羞愧,但是我不想再往耻辱柱上贴金,我想要抠下来一小块耻辱。



要是觉得不够看,我们曾经发过更完整的版本:《呼吁你献身的那些人通常都是开枪时跑得最快的。他们不能死,他们要活下去写回忆录。》


如布考斯基所说,找到喜欢做的事情,让它杀了你。像纵欲一样去创作,对创作者来说是生来如此的使命。


我们曾经多次提起布考斯基的墓志铭:DON'T TRY。



有朋友觉得他在告诉我们just do it,有朋友觉得那意味着让一切顺势而为,我觉得布考斯基也可能在警告那些来朝圣的摇滚乐手:别在我的坟头撒尿。



最后,让我们来欣赏一下陈升的《布考斯基协奏曲》,今天是跟布考斯基去鬼混的一天。




撰文陈只三    编辑陈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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