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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出台特急文件,谁将成为下一个整顿对象?

2018-03-22 传媒内参 主编温静


传媒内参导此次广电总局出手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其实主要指向两件事:短视频和视听节目许可证。


来源:传媒内参

文/迟迟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特急文件,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 


《通知》指出:近期,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出四点要求:


一、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二、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

 

三、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此次广电总局出手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其实主要指向两件事:短视频和视听节目许可证。

 

事实上,官方出手管理许可证并不是第一次。2017年6月,针对“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广电总局发函责成属地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

 

但广电总局此前对短视频具体内容的直接监管并不多,往往作为平台的问题之一出现。此次广电总局详列具体问题、具体要求,也透露出广电总局逐渐将短视频纳入主管范围,细化管理方向的信号。


包括内容的导向问题、版权问题,以及播出平台的资质问题都成为广电总局未来一段时间的关注重点。


重视导向,强化版权

 

《通知》一、二条涉及视听节目管理,直指视听节目中存在的非法抓取、剪拼改编的版权问题和断章取义、恶搞、“标题党”等导向问题。

 

虽然《通知》没有明确提及短视频,但所指问题确实是当下短视频以及短视频平台普遍存在的。

 

比如B站的鬼畜专区以颠覆经典再创作而闻名,今日头条、微博上多片段式的影视、综艺作品,以及视频网站自媒体频道中自成一派的吐槽、解读影视、综艺类的短视频,都存在不少版权问题、导向问题。“X分钟看完电影”作者谷阿莫已被指控涉嫌著作权侵权。

 

随着自媒体、短视频的繁荣发展,有研究机构预计,2020年短视频内容消费贡献的广告营收是2016年的10倍,规模将达600亿元。面对如此大的内容创作市场,广电总局自然要提前介入监管,《通知》中重点提及的违规行为包括:

 

  • 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


  • 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


  • 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


  • 播出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以及被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


  • 制作、播出的片花、预告片等节目断章取义、恶搞炒作;


  • “标题党”以低俗创意吸引点击;


  • 出现包括“未审核”版或“审核删节版等不妥内容。


无许可证不得参与赞助、冠名

 

近两年,短视频平台层出不穷,竞争日益激化。为了拓展受众群体,这些平台也在尝试赞助、冠名综艺节目、晚会。

 

比如2018年卫视春晚,火山小视频冠名了东方卫视、江苏卫视和北京卫视,抖音短视频冠名了浙江卫视,本该风头无两,但播出版本全程马赛克,冠名也换成了自拍APP激萌。

 

有消息称,进入2月,各家卫视突然收到通知,由于今日头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到期,旗下产品抖音短视频和火山小视频不能进行广告露出。

 

四大卫视临时换冠名一事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敲响警钟。广电总局也在《通知》提醒:

 

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等,要事先核验冠名或赞助方的资质,不得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网络直播、冠名、广告或赞助。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近期,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有的节目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有的节目擅自截取拼接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片段,或者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恶搞等方式吸引眼球,产生了极坏社会影响。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现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所有视听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对节目版权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投诉的此类节目,要立即做下线处理。

 

二、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各视听节目网站播出的片花、预告片所对应的节目必须是合法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以及被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也不得播出。制作、播出的片花、预告片等节目要坚持正确导向,不能断章取义、恶搞炒作。不能做“标题党”,以低俗创意吸引点击。不得出现包括“未审核”版或“审核删节版等不妥内容。

 

三、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等,要事先核验冠名或赞助方的资质,不得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网络直播、冠名、广告或赞助。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视听节目网站进一步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把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对网上传播的剪拼改编节目、片花预告片,以及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情况的监听监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机构依法处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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