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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新政4月30日执行,影视企业香港上市遇政策变化

2018-04-29 传媒内参 主编温静


传媒内参导4月24日,在港交所收市后,官方正式宣布新的《上市规则》将在4月30日起正式开始执行。新规造成的改变涉及到主要核心条款将是“同股不同权”这一项,而这一项的变化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接下来内地文化娱乐企业去到香港上市的进度。


来源:传媒内参(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作者:达伦糕


进入2018年,当中国的泛娱乐企业们在A股上市遭遇瓶颈时,赴港上市突然变成了企业上市融资的“香饽饽”。

 

最近就传出STXEntertainment(胜图娱乐)也要赴港上市,此前包括快手、小米、腾讯音乐,甚至猫眼在内的公司都被传要在今年完成香港上市。

 

眼看着香港上市将成为“曲线救国”的最佳途径,前天突然爆出重磅消息:

 

4月24日,在港交所收市后,官方正式宣布新的《上市规则》将在4月30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据了解,新规造成的改变涉及到主要核心条款将是“同股不同权”这一项,而这一项的变化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接下来内地文化娱乐企业去到香港上市的进度。

 

其实早在4月初,港交所就发表了一份《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文件,该文件透露出强烈信号:今年将进行上市制度改革,即从多个方面放宽IPO(首次公开募股)政策。


 

去年以来,包括阅文集团、众安在线等新经济行业公司在港上市成功,而且登板之后表现抢眼,这也让很多同样身为“新经济行业”的泛娱乐企业看到了希望。

 

那么赴港上市的主要价值以及港交所新的《上市规则》出台后对影视企业的主要影响究竟何在呢,是利大于弊,还是坏消息多于好消息呢?本文就将为您做一番详解。

 

香港上市热潮的根源:

规则宽松,中资涌入

 

随着港股通开放后,内地资金成为港股市场强大新力量,这也是从去年开始众多文化娱乐企业将目光放在港股的根本原因。

 

据资料显示,当下内地公司市值占港股的比重已超六成半,2017年内地公司在港交所股权证券的交易总额更是达到七成。更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港股通的持续推进,内地投资者对港股公司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也意味着从某种意义上文化娱乐企业去到港股之后,大量的投资方和交易者还将是中国资本。


 

据统计,在港交所上市的50多家券商中,市值最大的前十名券商,全部为中资券商。在港股流通市值最大的前十名券商中,也有九大券商是中资券商。

 

随着越来越多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和港股通的逐渐普及,内地投资者在港交所的交易持续升温。香港对内资项目和资金的依赖程度增加,已经是无可避免的趋势。无论是从券商、上市公司还是投资者结构来看,港股进入内资主导时代已经是大势所趋。

 

在香港越来越多受到中国资本力量的控制下,香港股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成了内地企业无法在A股上市后的首选乐土。自2017年开启的新一波中国TMT上市热潮之后,美股不再独领风骚,港股不但没有掉队,反而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包括腾讯音乐、小米、快手、陆金所、平安好医生、猎聘、猫眼、映客、微医……赴港上市的传闻一波接一波。

 

2018年以来,包括新丽传媒、开心麻花、和力辰光在内的娱乐企业纷纷在A股市场的IPO道路上吃到了闭门羹,这让同样有着上市梦想的其他企业不得不找寻新的出路。


据统计,2017年全年A股一共有437家公司完成IPO,但很可惜的是,437家公司中只有3家是影视公司:横店影视、金逸影视和中广天择。2016年也只有中影,上影等这样的大牌国企在IPO之路上一帆风顺。

 

另一方面,造成香港股市成为内地企业上市首选的原因是其申请和批准流程的相对宽松,这一点是内地A股无法比拟的。

 

香港最大的优势是上市时间的可控性以及再融资的便利,这些优势都是类似快手、小米或者猫眼可能选择香港的最主要原因。

 

计划香港上市的公司一般在6-12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上市的过程,上市时间可控的因素意味着企业可以更好地把握上市时机。另外,香港上市后的再融资非常便利,通常是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不需要额外的行政审批。


在香港可以使用的融资手段极为众多,包括:配售、供股、可转债、认股证、高息债、杠杆融资等等。其实在香港资本市场,除个别年份以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的规模都超过了首次公开发行的规模,这突显了再融资的便利。

 

相较于美国纽交所或者伦敦这样的海外交易中心,香港对中国公司也具有天然的优势。例如,在香港被做空的机会很小,与市场的沟通成本较低,而美国对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往往估值较低,诸如游戏、娱乐类公司。此外,香港现在因为有了“北水南调”,流动性也比以往好。这些因素都将是吸引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重要筹码。

 

 港股新规“同股不同权”:

对于影视企业的影响

 

在港交所新颁布的《规定》中,港交所明确将向三类公司敞开大门,分别是“同股不同权”、“生物科技”和“以香港为第二上市地的创新产业公司”。

 

“生物科技”和“第二上市地”自然没有太大关系,其中能够适用于中国影视文化企业的核心就是“同股不同权”这条规定。

 

类似于其他的TMT企业,内地影视公司也存在专业性较强,成长速度快的特点,这一点非常符合香港股市的需求;另一方面,内地影视行业发展也充斥着大量并不成熟的热钱,这样导致“同股不同权”实际上非常适用于影视类公司的现状。

 

“同股不同权”,顾名思义就是握有相同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表决和分红时却有着不同的权力。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创始人(或团队)为了在获得融资后继续持有对公司的掌控权,进而会在融资的过程中,抬高自身在公司决策等方面的权力。

 

“同股不同权”的优劣势都很明显。优势是创始人可以专心一意地执行自己的想法,而不必太多考虑资本方,或者上市后的股票持有者的意见。这样做可以极大地节约决策成本,也能让公司在融资后不至于出现创始人被边缘化或者“投资人外行主导决策”的情况。

 

对于中国内地影视企业来说,近三年时常需要面对资本涌入带来的利弊。好处当然是有钱了,可以拍摄更多的项目,企业的发展和个人的收益都有了一定保障;但是坏处就是会出现企业被资本裹挟,出现类似对赌或者资本影响艺术创作这样的现象。


 

实际上,在内地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中,基本所有公司都会采用同股同权的模式;但是同股不同权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很多新兴经济企业中,尤其是影视企业,如果在以往,这些企业去到香港可能会面临比较大的挑战,和当初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被否决一样,他们的上市也牵涉到公司股权的根本结构变化。

 

阿里巴巴无法上市成了香港证券交易所几年来最大的遗憾,据悉这一次港交所新政的出台,就是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除了已经符合要求的影视企业以及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香港上市的娱乐公司,随着港交所政策的调整,某些影视公司也可能因此而对内部进行改造,走向“同股不同权”之路,从而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决策的专业度。

 

 港股虽然最近炙手可热,

但是并非没有门槛

 

虽然港交所放宽了进入香港上市的门槛,包括中资以及大量中国文化娱乐企业也在纷纷涌向香港股市,但是这样的“曲线救国”也并不会一帆风顺,没有障碍。


 

据资料显示,在香港上市也还是需要一定的业务纪录以及盈利要求,具体包括: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虽然这样的条件比之A股要宽松一些,但是据资料统计中国85%以上的影视公司是不盈利的,剩下的盈利企业中2017年度能够净利润超过1000万的也不到5%,这意味着娱乐公司要想去香港上市,还是需要加把油提升企业收入。

 

从另一方面来看,港交所颁布的《上市规则》中也出现了新规定,通过“同股不同权”进入港股的新兴公司“预期市值不得少于400亿港元(约320亿人民币),如果低于400亿港元,则最近一个财年收入不少于10亿港元(约8亿人民币)。且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此外,不同投票权不可超过普通股投票权的10倍”。

 

这样的要求恐怕也是一大考验,从刚刚公布的众多影视公司2017年报来看,在公司市值这一项上能够超过400亿港元的公司可谓屈指可数。换算一下,2017财年收入超过10亿港元的大概只有阿里影业、唐德影视、新丽传媒、华策影视、华谊兄弟以及万达影视等少数头部的大型企业。

 

从某种程度来说,8亿的收入要求将把许多虽然看起来很红火,但是并没有太多实际收入的公司挡在门外;就算是净利润可以满足港股主板上市的基本要求,但是要在“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下进入港股,还是有更高的收入或者市值限制放在面前。

 

从这样的情况来看,港交所颁布的新政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貌似放宽的大门背后还有一些更为严谨的细则出台,对于已经对外宣称要在今年去到香港上市的一众内地娱乐企业来说,免不了还是有很多方面需要去调整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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