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规定
全市餐饮业采取有序开放包厢服务,暂停大厅堂食服务,餐饮单位采取电话、网络订房等方式开展预约式包厢服务,通过扫码点单、扫码支付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落实餐饮服务防控指引
加强对餐饮服务防控指引,督促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分级防控管理按本通知执行)开展餐饮服务,同时做到以下内容:
严禁餐饮单位提供聚集性用餐服务;严禁餐饮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自办宴席提供服务;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含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餐饮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员工返岗调查,每日监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包厢应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通风,有中央空调系统的,建议关闭回风系统,采用新风系统运行。
包厢服务提供一房一桌,不得拼桌,通过扫码点单、扫码支付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不得排队等位、排队付款。每桌客人离开后,需对桌椅等相关设施做好清洁消毒。
餐饮企业在保障消防安全前提下,只设置1-2个主要入口,所有顾客必须在入口处出示粤省事小程序中的“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方能入内,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顾客就坐用餐那一刻才能脱口罩,用餐结束或离开用餐座位应立即佩戴口罩。
餐饮单位应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登记一名就餐客人的身份证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对餐饮单位防控物资不足的,将积极协助解决,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单位,情节严重的,即时关停。举报热线:12345、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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