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容桂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违者最高罚5000
@容桂狗主人,
顺德划定了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在市区区域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违反条例最高可罚5000!
快来了解一下
↓↓↓
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
具体区域范围
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网上征询公众意见,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具体区域范围近期正式划定。
其中,大良、容桂、伦教、勒流辖区全部纳入城市市区范围。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9月4日,
《顺德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正式出台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由于养犬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为加快和抓实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将从五大方面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全区养犬情况摸查,同步开展《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入户宣传。
二是在各镇街设置不少于1个可以接收、检验和处理弃养、走失、流浪等的犬只留检场所。
三是实施犬只免疫、检疫工作,保障狂犬病疫苗使用量充足,监测人患狂犬病疫情和相关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是城管执法、公安、农业农村、住建、卫生、市监等部门成立联合管理执法专班,对顺德区划定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区域范围内的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开展执法,执法内容包括:饲养烈性犬种、没有犬绳牵领、没有佩戴口罩或者嘴套、没有制止犬只攻击行为、没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带犬进入禁入区域等、噪音扰民、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等。
五是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文明规范养犬。
城市市区范围内养犬
须遵守相关行为规范
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除了不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养犬也要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市民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7条规定:
1.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
2.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者装入笼内;
3.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
4.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6.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7.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同时,《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携犬外出时未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千元罚款。
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二百元罚款。
佛山市烈性犬目录
容桂市区区域范围
文明养犬,
从给狗狗牵狗绳做起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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