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通知
— 容桂发布 —
2023年第一学期公办中小学
转学工作的通知
街道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顺德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顺教〔2016〕104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转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顺教电〔2018〕44号)和《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容桂街道实际情况,定于2023年6月开展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供给学校
学位供给学校名单详见《2023学年第一学期容桂公办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情况》(附件1)
二、报名对象
(一)非容桂街道公办学校学籍的容桂户籍学生;
(二)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6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学生,选择其中一所有学位供给的学校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五、报名材料
(一)容桂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二)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学生的出生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查验一致后退回原件;
(三)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在顺德居住证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一)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有学位供给的学校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限于有学位供给的学校)。教育办按志愿和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学位。
(三)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使用EXCEL文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汇总填写《容桂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清单汇总表》,于6月25日前把汇总表报送至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
(四)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复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在全街道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转学学位。同一志愿,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顺德区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的先后顺序统筹。同等条件下,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容桂街道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
(六)所有审核程序和学位统筹安排结束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和办理转学手续。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学年第一学期容桂公办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情况
附件2.学校咨询电话
附件3.容桂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附件4.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来源丨容桂教育办
编辑丨念响新媒体 卢妙炫
审校丨李嘉慧、黄加浩、郭灿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