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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

陶凤 吕银玲 北京商报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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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15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排查情况。会上透露,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新增发病数在持续下降,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对于熔喷布、额温枪等防护用品哄抬物价问题,将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立即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01

最新疫情



11日我国新增确诊病例15例,其中湖北新增8例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通报疫情情况。


3月11日0时—24时,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例;新增死亡病例11例,其中湖北10例,陕西1例;新增疑似病例33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1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206人,重症病例减少235例。


截至3月11日24时,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4831例,其中重症病例425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2793例,累计死亡病例3169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0793例,现有疑似病例25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7724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3701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8例,全部为武汉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42例,其中武汉1053例;新增死亡病例10例,其中武汉7例;现有确诊病例14427例,其中武汉13462例;这里面重症病例4180例,其中武汉400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50298例,其中武汉34094例;累计死亡病例3056例,其中武汉2430例;累计确诊病例67781例,其中武汉49986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全部为武汉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58例,其中武汉152例。


3月11日0时—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其中广东3例,甘肃2例,河南1例。截至3月11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5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87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9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台湾地区48例。


除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7例;新增疑似病例31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重症病例减少3例。


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


米锋通报疫情时指出,武汉新增确诊病例8例,已经降至个位数;湖北除武汉以外,所有地市已连续1周无新增确诊病例;湖北以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7例,其中6例为境外输入病例。“以上信息提示,总体上,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新增发病数在持续下降,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要把医疗救治工作摆在第一位,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各项防控工作。”


米锋还表示,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评估认为,此次疫情已具有大流行特征,并强调将本次疫情称为大流行,是为了再次呼吁成员国,为改变疫情走向投入更大的政治承诺和更多资源。疫情发生以来,中方举全国之力,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为国内及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做好疫情防控准备赢得了宝贵时间。当前全球疫情形势持续快速发展,对此中方密切关注,对各国防控工作压力感同身受。中方愿继续秉持公开、透明及对全球卫生安全和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与世卫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有效合作,为全球共同抗击疫情作出中国贡献。


02

稳定市场秩序



坚决查处哄抬熔喷布价格的“市场黑手”,从重从快从严打击


对于口罩原材料熔喷布价格上涨及哄抬物价现象,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陈志江对此作出回应:“最近熔喷布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问题的确存在,随着口罩产能的不断增加,熔喷布的产量没有及时跟上,造成一定供需矛盾。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针对熔喷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查处哄抬熔喷布价格的“市场黑手”,坚决斩断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利益链条。”市场监管总局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部署专项调查。为做到支持生产和加强监管“两手抓”、“两不误”,采取突出重点、解剖麻雀的方式加强市场调查工作。3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熔喷布价格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部署江苏、浙江、河南、山东、广东等8省份对熔喷布生产企业开展专项调查,集中力量优先办理熔喷布价格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的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组织专案查办。市场监管总局抽调骨干力量组织了两个专案组,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有关案件。深挖线索,依法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事实。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摸排到2条线索,一条是现货交易、一条是期货交易,从这2条线索中查办了5起哄抬熔喷布价格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开曝光。这5起案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1起将熔喷布的价格从疫情前每吨2万元左右不断加码加到18万、30万、35万最高到45万。另外一条线索是从每吨9万加到17万、20万、25万。通过调查发现存在不法商家趁供需不平衡哄抬熔喷布价格问题。


三是继续深挖线索。市场监管总局多方摸排、了解底数,主动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协商,全面了解熔喷布企业的分布和生产情况,针对熔喷布企业地域分布集中特点,对重点省份开展市场调查,全面了解上游原材料企业的基本信息,组织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线索。对查实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从严予以查处和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警示震慑不法经营者,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秩序。


累计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2.7万件,曝光四批39件典型案例


对于市面上出现的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监管部门查处情况如何?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回应道: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印发紧急通知,对个案进行督查督办等。


他介绍,2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一起下发了有关的紧急通知,至今一个多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万人次,检查经营者897.5万户次,查获问题口罩8066万只,查获其他问题防护用品如消毒水等37万件,累计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2.7万件。罚没款2.3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98件。在打击的同时,也分批曝光了一些典型案例,现在已经曝光了四批39件典型案例。


下一步,将继续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赦”,要加强对地方执法稽查工作的指导,汇总、分析各地上报的数据和信息,对于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及时督查。根据各地上报的案件查办信息,适时公布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还将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通报、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追究违法分子的刑事责任。


把额温枪纳入40个城市重点监测品种,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零容忍


针对额温枪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将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发布会上,陈志江介绍,针对一些不法商家顶风作案、囤积居奇、高价哄抬的现象,市场监管总局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监测。按照《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城市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测,把额温枪纳入40个城市的重点监测品种,及时掌握价格变动情况。


二是严查严办。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出重拳、出快拳、出组合拳,从重从快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哄抬额温枪价格典型案件。比如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一起案件中,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每台85元的价格购进某品牌红外线检测仪,以每台8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以每台45元的价格购进另一品牌红外线额温枪,以每台59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售价是进价的十倍多。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认定该企业涨价情节非常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是行刑衔接。按照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查处的哄抬价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移送250多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持续加大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短板,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支持全国抗击疫情大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陈志江说。


制售“三无”“早产”口罩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的话应该怎样举报?发布会上,杨红灿回应道:“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当前疫情情况下害人害己,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他介绍,从目前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查处案件的情况看,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生产出来的口罩不符合国家标准,佩戴后可能还会有传染风险。二是制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三是弄虚作假,搞一些“早产”的口罩,虚标口罩生产日期。四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进行销售的。这些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只要发现一起就坚决打击一起。


2月7日,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下发的紧急通知中已经要求,相关部门每个部门都要设立自己的热线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就市场监管部门来讲,有12315热线电话,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登录12315平台进行投诉。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根据投诉、举报以及舆情,主动地查找线索进行查处。比如1月25日,根据舆情线索,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涉嫌不合格“清轻”牌一次性口罩70箱,无标识口罩11箱,经深入调查,涉案单位义乌市华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该批口罩21余万只。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涉案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因货值巨大,涉嫌犯罪,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杨红灿表示,“在这次疫情中,我们指导各地,凡是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各方联动严惩,2月4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机关查获涉嫌不合格口罩生产加工和储存窝点7个,查获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各种材质口罩146万只、包装袋1.9万只、合格证10.2万张。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加工口罩,通过网店以及微信朋友圈销售。截至案发共制售伪劣口罩730万只,这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540万元,我们已经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其中10名涉案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名已经被逮捕。


全国已立案价格违法案件1.4万件,处罚7900多件


陈志江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就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作出专门部署。一是细化监测。利用市场监管价格巡查采集价格数据,定期汇总全国40个城市500多个数据采集点的11类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掌握实情,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加强引导和规范。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开展“三保”行动推动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要民生商品稳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到目前为止已有1.28万家企业参与“三保”行动,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及乡镇、社区,该行动对保供稳价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对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3月12日,全国共立案价格违法案件1.4万件,已处罚7900多件,共曝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典型案例490多起。比如,上海某超市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的生菜平均价格从2.5元/盒涨到19.8元/盒,小白菜从3.87元/300g涨到19.55元/300g。鸡毛菜从每袋4.26元涨到每袋18.3元,涨幅一目了然,触目惊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是线上线下同管。网店不是价格监管的法外之地。在加强线下监管的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对线上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比如贵阳某个体户在网上注册了生鲜网店销售猪肉,猪里脊进价50元/斤,售价102.3元/斤,猪前腿进价45元/斤,售价97元/斤。通过网络销售这种不见面的方式,大幅提高猪肉销售价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03

防疫药品器械抽检及审批



疫情防控用药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9.88%,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我国对疫情防控期间用于临床治疗的药物质量是否有专门监管?发布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分享了几组数据:


第一组数据,国家药监局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专门部署开展了疫情防控用药专项产品抽检的数据。截至3月11日,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组织抽检疫情防控用药4433个批次,因为需要技术专门进行检验,截至当日,已完成了其中的2532个批次检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9.88%,对个别不合格批次产品已经及时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置。


第二组数据,国家药监局每年都要部署开展正常的年度药品抽检工作,简称“国抽”。截至3月11日,根据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收录的数据统计显示,全国已经完成了样品抽检4523个批次,其中有一个专项正好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叫做“抗病毒中成药专项品种抽验”,已经完成了258个批次的检验,目前检出结果全部都符合规定。


第三组数据,是对产品应用以后的不良反应监测整体情况。国家药监局对全国在用的药品,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药品,都在进行实时不良反应监测,有全国的监测系统,这次特别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产品都进行了专项部署和重点监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实时监测、及时分析,每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截至目前,监测系统尚未收到新冠肺炎治疗药品不良反应的群体事件的报告,也没有发生明显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风险信号。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也在组织全国的药监系统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经营企业进行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国家药监局专门派出督导组对重点省份,包括北京、河北、河南、江苏等多省市进行生产经营企业的督导检查,切实督促这些企业能够依法依规按照生产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保障药品质量。


“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还有相关监督检查和督导情况,不难看出,目前全国疫情防控药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质量是有保障的。”袁林说。


尚未发现疫情防控中药品种产生严重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袁林介绍,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中药品种的质量监管,国家药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依法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中药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用药、包括中药相关质量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药品质量监管,特别是针对中药,围绕陆续出台的各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中药品种、中药注射剂等,针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


二是组织全国药品监管部门,特别是有中药企业的省份,专门安排相关省局部署了专项检查,都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进行多批次、多层次、分重点、有针对性的检查,保证质量安全。


还要加强相关中药品种的抽检,专门部署了专项抽检,也有每年正常开展的国家抽检,专门收载抗病毒的中成药258批次抽检,目前全部检验合格。


三是不良反应监测。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相关的中药品种产生严重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也尚未接到或者监测到需要关注的严重不良反应风险信号。可以说,疫情防控开始到现在,在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检查、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的基础上来看,中成药整体质量状况良好。


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扩产能,我国防护口罩最大日产能超180万个


企业在满足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防疫相关医疗器械的审批绿色通道?如果应急审批过程中企业遇到了困难,该如何解决?发布会上,袁林对此作出回应。


袁林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及时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从国家药监局到各省药监局都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地开辟了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绿色通道,全力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同时,积极安排部署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紧急安排相关产品的生产,并积极扩大相应产能。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快了医用防护产品注册审批、生产许可等各项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要求,在确保安全和有效的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工作。特别是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等实施了特别措施,在不降低整体标准的前提下合并整合相关的审评审批流程,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袁林提供了两组数据。第一个数据,截至3月11日,全国共有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注册证216张,因疫情防控应急审批共新增加175张,现在共有相关生产企业184家,因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审批的企业新增了143家,据统计最大的日产能力已经达到842000多套。


第二个数据,截至3月11日,全国共有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119张,因疫情防控应急审批了66张,现在共有生产企业96家,也是因为疫情防控的急需,国家药监局应急审批的企业新增了43家,据统计最大日产能已经超过180万个。


袁林指出,对于提出申请生产防疫相关医疗器械的企业,如果符合应急审批程序的要求,特别是临床急需的相关医疗器械,而且没有同类产品在国内上市,或者已经有同类产品在国内上市但不能满足防控需求的,经过专家组的审核和专业技术评估等程序确认后可以纳入应急审批。如果有企业在相关的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过程中遇到问题甚至困难,可以根据申报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不同类别,及时与国家药监局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已应急审批批准16个新冠肺炎检测试剂,扩大供给能力


当前我国快速检测试剂的审批情况如何?国家药监局采取了哪些举措保证这些检测试剂的质量?发布会上,袁林回应:国家药监局非常重视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的工作,主动与相关检测试剂的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对接,采取早期介入、及时指导等相关举措,助力企业,希望能够尽快地生产出更便捷、更灵敏和质量更可靠的检测试剂,更好地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截至3月11日,根据国家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国家药监局已经先后应急审批批准了16个新冠肺炎检测试剂,其中包括10个核酸检测试剂、6个抗体检测试剂。其中核酸检测试剂的日产能达到近260万人份,抗体检测试剂的日产能已经接近100万人份,扩大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供给能力,有力地保障了疫情防控的需求。同时,国家药监局根据不同类型检测试剂作用的原理,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分别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审评审批要求,积极地指导企业对产品的验证确认和注册申报相关工作。


对于如何保证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袁林表示:“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检测试剂,我们一方面不断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另一方面在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产品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依法依规依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检测,特别是要保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国家药监局还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械质量安全。”


04

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泉州坍塌酒店搜救工作基本结束,共造成29人死亡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最新进展情况如何?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介绍,经过现场112小时不间断的施救,截至3月12日11时4分,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现场搜救出第71名被困者(无生命体征),搜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初步调查情况显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这个酒店违法建设,多次违规改建,暴露出地方有关方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长期造成安全风险隐患的漏洞和盲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迅速查明原因,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专门印发通知,专门召开全国视频会,对当前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全国立即开展特别是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的安全防范。压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保证复工复产安全的各种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越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不能有丝毫松动,必须狠抓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保安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裴文田说。


此外,米锋向事故中的29名遇难同胞表示哀悼,并向事故中的伤者表示慰问。他表示,国家、省、城市的相关医疗专家组已经赶赴当地,与当地医疗机构一起开展救援,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立即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涉疫场所安全防范


裴文田表示,3月份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月份,今年3月又面临疫情防控最吃紧的关键期、企业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历史重特大事故多发期三期叠加的局面,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两次下发通知,并于3月8日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已在前面组织了2万多个、17.2万人次参加的安全指导组,紧盯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这些高危行业,检查指导了22.3万家企业,整改了16.8万处问题隐患。


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在落实便企惠企政策措施、支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复工复产各项安全措施:


一是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当前暴露出来的短板,立即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风险的,提醒地方政府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场所。强化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安全防范,开展“一对一”安全服务,指导健全责任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涉疫场所点对点前置救援力量,实行“零距离”监护。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化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是扎实做好重大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


裴文田分析了今年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集中复工复产带来安全生产风险积聚。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全面进入集中复工复产期,企业复工复产的愿望迫切,从目前来看一些企业的人员难以完全及时到岗,特别是一些技术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企业为弥补疫期损失开足马力,抢工期、抢进度,现有作业人员长期疲劳作业,一些企业生产工序不连贯,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安全管理缺位、安全操作不熟练,带来安全风险积聚。


二是安全风险隐患长时间积累问题不容忽视。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长时间停工停产,特别是一些高危企业设备设施产生缺陷,加之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更新滞后,安全保障条件不足。一些企业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认真等问题越发突出。


三是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只想发展不想安全,只管生产和业务,不管安全,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的等问题突出。部分地方对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的要求把握不当,将安全生产严格要求与支持复工复产对立起来,只放不管甚至不担当、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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