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逾34亿,A股再现天价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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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卓胜微营收进一步下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为7.12亿元,同比下降46.5%。
记者丨 丁宁
因上市公司实控人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屡见不鲜,此次主角是卓胜微(300782)的实控人之一TANG ZHUANG(唐壮)(以下简称“唐壮”),在离婚后将其所持八成股份转让给了女方。根据公司6月20日晚间公告,唐壮与YI GEBING(易戈兵)(以下简称“易戈兵”)经友好协商,已解除婚姻关系,唐壮将其所持6.14%股权转让给易戈兵。按公司最新股价计算,这笔“分手费”所对应公司市值超过34亿元。
涉及6.14%公司股权
6月20日晚间,卓胜微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壮的通知,其与易戈兵经友好协商,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公告显示,唐壮原持有卓胜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9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根据唐壮与易戈兵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唐壮将其持有的公司3275.75万股股份转让给易戈兵。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壮持有公司股份816.18万股,持股比例下降至1.5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易戈兵持有公司股份3275.75万股,持股比例为6.14%,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经计算,此次离婚,唐壮将其原持股比例的80.05%转让给易戈兵,按公司最新收盘价104.12元/股计算,易戈兵受让股权所对应的市值约为34.11亿元。
资料显示,卓胜微股东许志翰、FENG CHENHUI(冯晨晖)、唐壮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33.36%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壮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根据双方约定,易戈兵每年可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总数量的10%。易戈兵另承诺在唐壮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双方确认在满足该限定条件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唐壮的授权同意,易戈兵可不受限于每年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数量10%的约定。
易戈兵无意参与公司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将大部分持股转让给前妻,但由于目前易戈兵未有参与公司实际管理的打算,已将其持有的卓胜微6.14%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唐壮行使。因此,唐壮并未丧失公司实控人身份。
具体来看,6月17日,易戈兵与唐壮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易戈兵将其持有的公司6.14%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全权委托给唐壮行使。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卓胜微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根据《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委托期限至易戈兵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易戈兵没有进入公司管理层参与公司管理的意愿。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表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离婚,通常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所持公司股票的分割问题。这往往会影响公司形象。部分公司还可能会影响到控股权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
一季度营收、净利双降
因实控人离婚而成为市场焦点的卓胜微,目前正面临着营业收入、归属净利润双双下滑的局面。资料显示,卓胜微于2019年6月18日登陆科创板,公司专注于射频集成电路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向市场提供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射频滤波器、射频功率放大器等射频前端分立器件及各类模组产品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对外提供低功耗蓝牙微控制器芯片。
上市后,卓胜微净利涨幅不断缩窄,并于2022年出现下滑。财务数据显示,2019-2022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5.12亿元、27.92亿元、46.34亿元、36.77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4.97亿元、10.73亿元、21.35亿元、10.69亿元,其中归属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06.27%、115.78%、99%、-49.92%。
今年一季度,卓胜微营收、净利进一步下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为7.12亿元,同比下降46.5%;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17亿元,同比下降74.64%。
针对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卓胜微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体经营数据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
编辑丨杨博
图片丨北京商报、壹图网、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