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90金婚可领5360元,这样的爱情保险已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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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台统计,这种“恋爱险”往往只是看热闹和旁观者居多,实际购买率很低,保险公司也只是图个噱头。
记者丨岳品瑜 胡永新
30年前的恩爱保险“重出江湖”。近日,“女子晒父母夫妻恩爱保险证”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这份“夫妻恩爱保险证”的婚姻登记金保额表上写着,每份保险费分为60元及90元两种,以后者为例,珍珠婚(30年)、红宝石婚(40年)、金婚(50年)分别可以领取990元、2300元及5360元。
几十元的保费,在感情稳定的基础下便能获得数倍或十几倍的保险金给付,这让不少网友心生羡慕。不过,当前冠以爱情为名的保险已经难寻踪迹,其中的原因几何?
多款保险曾“挂钩”爱情、婚姻
近日,一张“夫妻恩爱保险证”引起网友的关注。
据媒体报道,广东女子小梁晒出父母当年结婚时购买的“夫妻恩爱保险证”,这份“夫妻恩爱保险证”上印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字样,该份保险的期限为1992年9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止。婚姻登记金保额表上写着,每份保险费分为60元及90元两种,以后者为例,珍珠婚(30年)、红宝石婚(40年)、金婚(50年)分别可以领取990元、2300元及5360元。
其实,将保险与“恩爱”相结合,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据了解,跨越世纪的“夫妻恩爱保险证”曾流行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虽然时隔数十年,但“30年前卖200斤大米买夫妻恩爱险如今期满兑现”等相关新闻已不是新鲜事。
不过,需要关注的是,从“恩爱保险”到后来的“结婚险”“恋爱保险”,虽然都与爱情“挂钩”,但性质或模式却有所不同。视线拉回至几年前,保险公司打出“爱情牌”,安心保险、长安责任保险、太平财险等众多险企都推出过“爱情保险”产品,适用未婚情侣或已婚夫妻,保单设计模式主要为“主险+多种附加险”的形式,保费集中于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保障期限则在三至十几年。
随着情人节等节日气氛渲染,以“结婚险”“恋爱保险”等为名的保险在市场上掀起波澜。这类保险,又被称作新型“爱情保险”,是因为其打破此前的给付模式,比如不仅能够获得礼金,还会有钻石、玫瑰花等给付形式,同时也能得到意外保障。
据了解,2016年某大型保险公司曾推出了一款“结婚险”产品,未婚情侣可投保,该产品的保险责任是,从投保日起3年以后到10年以内任意一天,投保人与指定心上人领取结婚证,可获得1.09万元的结婚礼金。此外,还可享受保额为1万元的人身意外险。
因噱头等原因被叫停
冠以爱情、结婚、恋爱之名的保险彼时可谓风生水起,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近两年,仍有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分享当年的“恋爱保险”的赔偿金,也有用户回忆,当年投保相关保险后,在后来的婚礼现场,保险公司给付的玫瑰花墙准时到位。
不过,当前冠以爱情之名的保险已沉寂多时,从2017年年初原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到下半年印发《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产品开发是否存在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列为整治重点。“结婚险”“恋爱保险”等众多冠以爱情之名的保险产品纷纷下架。
对于上述“爱情保险”缘何成为过去式,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此前表示,主要原因在于监管禁止保险公司开发销售此类产品。早些年原保监会就曾先后发布监管规定,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开发行为进行规范,禁止开发设计违反保险基本原理的保险产品。监管部门也先后点名批评了一些“奇葩”保险或者名称与内容不匹配的保险产品,并要求保险公司下架此类产品,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的“恋爱保险”“爱情保险”就在此列。
一组数据也可窥见其最终的结局。慧择保险网此前发布的《情人节保险大数据报告》称,根据精算师统计,98.39%的情侣在恋爱三年后都会分手。据平台统计,这种“恋爱险”往往只是看热闹和旁观者居多,实际购买率很低,保险公司也只是图个噱头。
柴米油盐的生活更是无法依赖保险来转移其所谓的感情风险。在商业及战略管理专家、她力量创始人兼CEO卢步云看来,爱情、恩爱属于精神感性层面,无法量化;感情是否能保鲜长存,这涉及方方面面的人与人之间关系与物质基础,与保险可评估的性质相悖。
“冠以爱情之名的保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该类保险以生存到一定时间或两个人都同时生存到某一个时刻来作为给付条件。另一类是突破了以人的生死作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比如由恋爱转变成结婚这样的事件作为赔付标准。不过,从目前的监管态势来看,对后者并不认可。”资深精算师徐昱琛表示,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要满足监管要求,不应涉及以结婚、生娃或孩子上什么学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目前来看监管是禁止的,也是不符合保险原理的。
需警惕伪“爱情保险”
“现在xx保险公司的恋爱保险下架了,有跟它性质差不多的一款,有四个版本,包括礼金1万元;50分钻戒;蜜月旅行版1万朵玫瑰版。未来3-10年内结婚领证可以兑现。”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当前在一些社交平台中,会有擦边“恋爱保险”的情况,实则为一家非保险公司拟定的一份合约,并非保险产品。
然而,“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上述宣传或导致用户受到误导。有用户发布短视频展示其购买的合约,并配文:“为我们的爱情买了一份保险。”
对于冒充“恋爱保险”的擦边行为,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如果选购保险产品,应该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范围。“建议消费者多多了解保险相关知识,熟悉保险产品的属性和功能,根据自身风险保障缺口进行配置,购买保险时选择正规渠道,理性决策,充分了解保险责任、保障功能和责任免除等。”中国精算师Kenny表示。
而如果发现有冒充保险的情况,有业内人士指出,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消费者也应该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对待爱情和保险,不盲目追求所谓的爱情保险。卢步云表示,对于一些违背监管以外的奇葩“保险”,比如在社交平台中,以冒充“爱情保险”,实为非保险式合同的擦边球行为,作为理性的消费者应该要明白,爱情不是买卖,合同可以约束合作条款,但难以保障关系维系。
编辑丨林琴 图片丨北京商报、视觉中国、新浪微博@潇湘晨报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