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湖南一碗麻辣烫106元,官方通报!“不是第一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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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真的好失望”
今早,#官方通报湖南一碗麻辣烫106元#冲上热搜。据报道,在湖南长沙,一女子在地摊遇麻辣烫“刺客”,被老板收取106元一份。视频中,女子买了一份麻辣烫被老板要价106元,女子认为要价太高要求老板找来空碗一根根夹出来算,老板称女子点的都是好的,当时怎么不算,吃了再来算。
1月2日,长沙市天心区网信办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近日,有网民反映长沙市天心区人民西路与黄兴路步行街中心广场西侧交汇处有顾客与一售卖麻辣烫的流动摊贩因价格问题发生争执。
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获悉情况后立即依法开展调查,发现该摊贩存在非法从事设摊经营、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同时了解其已于当场全额退还顾客购买麻辣烫的106元。目前,已依法依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流动摊贩的管理。
不少网友评论表示,“真的好失望,这种行为太糟糕,跟诈骗没什么区别”“这是吃了啥金贵东西?”还有人提及,“不是第一次了吧”。
此前,天心区也有过相似事件曝出。据极目新闻报道,2023年4月22日,长沙市太平街路口,一对山东游客与路边摊的麻辣烫小贩起纠纷:游客表示在路边摊买了一碗麻辣烫,价格是86元,其中一个小小的鱿鱼须价格是3元,一段2-3厘米的鸭肠也是3元,质疑价格过于离谱。当事男游客表示心寒,但也不予追究了。
长沙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彼时介绍表示,接到群众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均派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经核实,涉事摊主是一名流动摊贩,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已离开该区域。
4月24日,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就上述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另据法治日报2023年3月15日报道,“价格刺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价格欺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当然,并非所有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行为都是“价格刺客”。目前,我国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因此,如果商家产品质量过硬、广告宣传到位,形成了品牌效应,那么完全可以通过竞争光明正大卖高价。
要想减少乃至杜绝“价格刺客”现象,一是要对这种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让商家不敢“刺”;二是要加强品牌意识教育,引导商家以质取胜、靠品牌赢高价。对消费者来说,也要敢于向不合理“刺客”商品说“不”。只有消费者较真儿的多了,才能使得商家错则得咎,进而从源头上减少乃至根治这种乱象。从这个意义上说,“价格刺客”最怕消费者维权较真。
编辑丨汪乃馨 综合中国新闻网、每日经济新闻、封面新闻、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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