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意更新,靠信心得胜——回应《对教会的八个困惑》
本文原刊于《举目》50期
一问
答:
从问题里可以看出对教会的两种看法∶一是“教会和社会是一样的”,一是“教会是永生神的家”;一是“常听到有人说”,一是“圣经上不是说”。一是人说的,一是神说的。如果要听,我们当然要听神怎么说,圣经的记载是什么。当然基督徒在人世间,也不能不听到人的声音,甚至有时人的声音盖过神的声音,我们被“常听到有人说”影响,而忘记“圣经不是说”。说到教会与社会,两者不是敌对,而是互应,基督徒是天上的国民,也是地上的公民,教会在社会里,社会也会被带到教会里,意思是,社会的风气、习俗、时尚、衣着等,也会被不信的人或基督徒带到教堂里来(注意我用教堂不用教会)。因此,有人认为教会和社会是一样的。其实教会与社会是在两个全然不同的领域里,一是属神的,一是属人的。更要知道的是,教会不是教堂,教会是信主的人,教堂是地方,来教堂的人,不一定是在教会里。
二问
答
共产主义源起于基督教训─信徒凡物共用(《徒》4∶32)。但因人的有限与软弱,自私,没有多久就出了问题(《徒》6∶1),教会就不再实行凡物共用的共产方式。至于组织的方式,也曾听大陆来此信主的人说,参加教会的活动,就好像在国内参加组织学习班,只要把毛主席的头换成主耶稣就成。不过话得说回来,外表可能有些类同,内里却完全不一样,一是毛语录(还有人在读吗?),一是生命之道,历久常新的圣经。
看到教会的内幕而十分失望,这是正常的现象,不失望才令人失望。至于教会的组织方式与共产党的组织是完全不同的。所谓组织,其基本功能就是控制,共产党组织严密,控制周详。共产党组织分阶级,从党主席往下走,官阶愈来愈小。而教会的组织,职分只有两种─长老(牧师或监督)和执事(《腓》1∶1;《提前》3∶1-13);职分不同,阶级一样。如果你去的教会有黑暗的内幕,那是那一间教会的黑暗,不是基督教会整体的问题。
三问
答
圣经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以赛亚书》1∶18 说∶“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我们过去所犯的罪,无论大小,其实罪无大小、等级,只要向神认罪,祂都赦免。问题是我们对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受不了。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真有人“歧视”别人,再就是我们自己以为人那样看我们。不论那一种,保罗在《罗马书》8∶31-39节的话,应是我们最大的安慰与鼓励。
分享或认罪的基本原则是,在公开场合犯的罪要公开认,在私底下犯的罪要在私底下认。你的过去是你自己的,与别人无关。我们最好少知道别人的过去。我是不想知道别人的过去。
四问
答
教会选同工就像一个人选配偶一样,要知道他的过去。例如,如果不了解一下他的过去就和他结婚,结婚以后才发现他还有一个老婆怎么办?照样教会选同工也是一样,是为了慎重。我们若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随便他们怎么看,看什么。
至于犯过罪的人有没有资格服事,爱主,要看这人对罪的处理。如果他全然悔改,从此不再犯那罪,他应像白布一般,谁也不能拦阻他服事。入党是要看背景、出身。服事是要看生命与灵性的成熟;前者是人看人─外表,后者是以神的话语作标准来看人─内心。共产党与基督徒看人是不一样的。可能你在教会里,看见人用共产党的方式看人、选人,那是很可惜与不幸的事啊。
五问
答
服事很多的人绝对不是虔诚,而是大有问题的人物。如果你在教会里到处都看见他/她们,这样的人也不少,他们都是问题人物。这样的人没有人能纠正他们,只有为他们祷告,让他们落在永生神的手中——甚是可怕。在此奉劝,读者若是该问题所论的人,请快悔改,以免落在神的手中,并拦阻别人的事奉。
教会的怪现象可见怪不怪。因为在教会中,不论有没有所谓强势的人,真正服事的人还是很少,一般是20% 的人服事 80% 的人。问题中所提“许多爱主的弟兄姐妹无事可做”,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爱主一定有事作,无事可作一定不爱主。服事不一定是作事,或在教会有一个头衔。无形的服事,都是真爱主的人作的。那些爱抛头露面的,做再多也不算虔诚,更谈不上爱主了。
六问
答
尊重与崇拜是不一样的。感激与盲从也不等同。中国人有深厚的皇帝观念,对上司,对领导,都有敬而远之的心态。这里所列举的教会现象,“和过去中国大陆的个人崇拜如此相似”,原因是,中国人就是这样,中国人在政治上这样,在教会里也有这样的,而这种现象多出现在大陆人较多的教会。从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两批人,一是要听,要尊重,要“崇拜”对教会有功的人。另一批就是此提问题者,这“和过去中国大陆的个人崇拜如此相似,”我们为什么要在教会里搞个人崇拜,像在大陆一样?其实,两者都没错,角度不同,一方认为是个人崇拜,对方是表示尊重劳苦功高的前辈。台湾背景的那些人,可能真的为教会付了不少代价,赢得尊重。后来的人,没有看见当年初创之苦,而有此意见。我们是跟从主,也要尊重人,感激人。但不要搞个人崇拜,要学彼得与保罗说∶“我们也是人”。(《徒》14∶15)
七问
答
圣经给牧师所列的条件或特质,记在《提摩太前书》3章1至7节及《提多书》1章5至9节。另一处经文可供参考的就是《使徒行传》20章17至35节。
牧师既是神的仆人自然就赋予他一定的权柄。若问牧师有很大的权柄吗?所谓很大是什么意思?关于权柄有两层意义,一是做权柄,另一个就是用权柄。牧师是有权柄的,但是,是做权柄,而不是用权柄。
做权柄是从生命里流露出来,令人心悦诚服的真、善、美、圣,无人不服。
用权柄是强势压制,发号施令,以“我是牧师,你们要听我的”来要胁人。当一个牧师用“因为我是牧师”来说话、行事的时候,他就完了。
信徒是否必须绝对服从牧师?从原则上来说,信徒必须绝对服从牧师,因为这是圣经的教导 (来13∶17)∶“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英文说 Obey your leaders and submit to theirauthority. 顺服他们的权柄。顺服就是顺服,没有什么绝对不绝对。顺服一半不能叫做顺服。
如果对牧师的决定不认同,是不是就是犯了“不顺服神”的罪?
不认同并不构成犯罪。比如,若遇事不曾与牧师表态、交流,仅仅把问题写来《举目》,就是背后说人,就是犯罪。许多信徒与牧师之间的误解,若能多开诚布公的交流,教会的见证就漂亮得多了。
八问
答
关于牧师权柄的问题,要从整体和个体来看。本题与前题所问类同,并且是针对一个教会的牧师。这样,就应该与该牧师个别交流。
不过简单来说,教会在初创时期,牧师要一脚踢(一手包办),有的牧师不放心别人做的事。如果牧师选的人对教会事工大有益处,岂不很好,有何危险?如果他排斥异己,一意孤行,选来选去都没选上你,上帝也饶不了他,何必着急?
牧师本就是主教 (长老、监督─主教、牧师),牧师要向上帝负责(accountable to God),也要向他所带领、服事的人负责(accountable to people)。一个不负责的牧师,上帝会把他放在抽屉里——被丢弃。虽然在教会仍占一席之地,也是白占地土,可哀可惜。若信徒和牧师都能做好他那一份儿,教会肯定和谐,兴旺。
作者为韩国华侨,19岁得救后即蒙神呼召,全时间事奉。曾在香港及美国数间神学院接受神学训练,自1982年迄今,任马利兰中华圣经教会主任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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