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答问: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黄奕明)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17.11.0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
——《约翰福音》14章6-8节
腓力所求的很简单,就是“眼见为凭”,或者说“证明给我看!”这是一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人能知道什么?一定要眼见为真吗?以人类的有限智慧,所能观察到的宇宙万物,尚且不能穷尽,又怎么敢夸口说没有上帝呢?
到底有没有上帝呢?历世历代许多人想要证明有,也有许多人要证明没有。无论哪一方都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上帝存在最有名的是神学家阿奎那的五路论证,它用钟表匠制造钟表的比喻,说明上帝是第一因,是一切事物的推动者。而反对者则怀疑这样的推论也不过是出于想像,并不足以证明上帝的存在。
原来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罗》1:18-20
保罗用了一个可怕的字眼,就是“上帝的忿怒”。保罗说的重点其实不是上帝对人发怒,而是人的不虔不义。他所提出的并不是上帝存在的证据,而是说上帝已经将祂自己的永能和神性,藉着所造的天地万物,显明在人的心里了。关于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有一位造物主,这是无可推诿的事实。
我们所以相信有一位上帝,是因为祂的启示,而不是因为人的证明。腓力并不是怀疑论者,相反地,他是个渴慕真理的人,在《约翰福音》1章45节,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
可见他也有信心,但是仍然不能明白耶稣所说的:“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因此耶稣进一步向他解释,也是向所有渴慕认识上帝的人解释关于“将父显给我们看”问题的答案。
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约》14:9-11)这段讲论是关于三位一体的真理。
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
——《约》1:1-3
《约翰福音》开宗明义地介绍耶稣基督就是太初与上帝同在的道Logos,他假设读者们都相信有一位创造万物的上帝,这并不是用理性推论出来的第一因,而是希伯来人所相信的那位自我启示的独一真神: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出》3:14)。中文也可以翻译成“我是我所是”,这就是向摩西显现的那一位耶和华上帝的自称,祂是一切存在的基础。
祂也是忌邪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这位上帝在以色列人心中是超越的他者,独一无二。然而耶稣基督的回答却打破了这个信念!祂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上帝作为父亲在圣经中有3个面向的讨论:
1. 旧约中的父:“我说:我怎样将你安置在儿女之中,赐给你美地,就是万国中肥美的产业。我又说:你们必称我为父,也不再转去不跟从我。”(《耶》3:19)以父亲这种亲密用语称呼上帝,在旧约中是相当罕见的。上例是先知运用了父亲的意象,期望呼召以色列回到对耶和华的忠诚。
2. 耶稣的父:耶稣称呼上帝和介绍上帝的方式,完全集中于上帝作为父。对父最亲密的称呼——“阿爸”(abba),开始进到耶稣祈祷中重要的位置,因为祂与上帝的关系是独特的。
3. 所有人的父:在新约中,父“父亲”的身份,首先是和耶稣作为子有关的,并且由此而衍生至父与耶稣以及子民之间的关系,这个概念也可扩大至包括一切人在内。(注)
住在耶稣基督里面的父是非常新颖的观念,也是当时的门徒所无法领略的。
原来以色列人认为上帝是不能被看见的,正如保罗在《提摩太前书》6章15-16节所说:“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祂显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祂。阿们!”这位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上帝,却在耶稣基督身上表明出来了!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关于祂的荣光,熟悉摩西五经的读者,就会想起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时候,有云柱、火柱停在会幕之上引导他们,而百姓是围着会幕搭营的故事。
犹太拉比卢里亚Issac Luria提出上帝的舍金纳(Shekinah荣耀同在)之教义,上帝乐意住在祂的百姓中间,这个荣光也曾经在圣殿中彰显,并且在先知书记载的异象中出现在被掳之民中间。超越的上帝住在祂卑微的选民——以色列中,与他们一同受苦,也使他们预尝天上的荣耀。
“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1:18)独生子也有古抄本是独一无二的蒙爱者——上帝自己,简单地直译就是独生神。耶稣基督表明了那位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的父神,祂就是“将父表明出来的子”。
基督教信仰与其他独一神信仰(犹太教、回教)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相信的独一真神是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这个教义并不是数学,而是个奥秘,在莫特曼对三一位格的理解中,用互渗相寓(Perichoresis)诠释了三一位格之间的关系:圣父实存于圣子之内,圣子在圣父之内,并且两位都在圣灵之内,正如圣灵实存于圣父与圣子之内。非一分三也非三合一,是一种独一无二性的三一原理。
而另一个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义就是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祂是完全的人,所以能理解人类的软弱与痛苦,祂也是完全的上帝,所以能指引道路。祂在十字架上受苦,是真实地代替全人类牺牲生命,为要把我们从罪恶的控制下赎出来。三一原理不能离开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去理解。
《约翰福音》对于圣灵也有很独特的介绍。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
——《约》14:15-17
耶稣所介绍的这位圣灵保惠师,原来的意义是辩护律师,或翻译成中保,也可以理解为安慰者。三一位格之间的关系不但是互渗相寓的,并且也藉这圣灵在我们信徒心中的内住,人类与整个受造界都被邀请参与三一上帝的神圣团契,这不就是中国古代所谓的“天人合一”吗?
圣灵把属天的新生命带给我们,“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4-5)我们怎么能够认识上帝?又怎么认识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这都是因为圣灵的光照与启示,所以祂又被称为真理的圣灵,然而祂所光照的不仅仅是我们的理性,更赐给我们认识属灵真理所需要的信心。
主耶稣所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三位一体的真理,只能用信心领受,这是基督教的认识论。腓力的问题,问的是眼睛的看见与证明,耶稣的回答却是属灵信心的看见与显现。
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虽然没有活在主耶稣讲话的当时,却因着圣灵所赐的信心看见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并且也相信耶稣对我们所说的话:“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
注:
Veli-Matti Kärkkäinen,《上帝论全球导览》(The Doctrine of God: A Global Introduction),页46-50。
作者来自台湾,曾留学法国巴黎,专攻音乐指挥。现在美国休士顿牧会。
编者注:本文为黄奕明牧师“永恒的答问”之系列讲道第二篇。第一篇为《永恒的答问:我们怎么知道那条路呢》(发表于2017.09.04),可点击标题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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