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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情、任性与灵性——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信仰状况与出路

2016-01-14 张守东 OC举目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6.01.14

文/张守东


如果我们宽泛地界定知识分子,把古往今来凡是乐意求知并且以知识为谋生手段的人士一律囊括进来(包括古代中国的士大夫阶层),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知识分子有一些共同特征,那就是他们追求对宇宙和人生的深刻理解,尽力把信仰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之上,同时又积极按自己的知识和信仰去改变自己,乃至世界。甚至不惜抛头颅,洒热血。


无论是否是接受基督信仰,不少知识分子的智慧、美德,都堪称他人的榜样。比如,孔子一生致力于求学,并乐意分享自己的知识,同时把仁义当作一生奉行的道德标准,为恢复“天下有道”的社会而孜孜以求。


11世纪的安瑟伦,则为知识与信仰的关系提供了最精炼的表达:信仰寻求理解(“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他让我们明白:因为信,所以才要理解;为了理解,所以才要信;只有信,才能更好理解。


许多知识分子对信仰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执著精神,使基督教信仰有了系统而清晰的理论表达。知识分子是人类探求真理、担当道义的生力军。


一、享乐主义与自我立法


知识分子中也有许多人,在献身理想与及时行乐之间摇摆。正像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在其名著《知识分子》一书中敏锐指出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世俗知识分子的首要目标发生显著改变,即把重心从追求乌托邦转变为享乐主义。”(注1)




乌托邦理想追求的,是凭人的奋斗实现没有剥削与压迫、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社会。享乐主义则是把个人的福乐放在首位,属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人生目标。乌托邦主义号召他人为幻想献身,享乐主义则是人的自娱自乐。


知识分子的这一转向——从号召他人为理想献身,转变为自我放任或是自我完善,倒也不难理解:每当不切实际的理想幻灭,人即倾向于自我的满足。


传统中国知识分子也是这样为自己定位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如果不能“兼济天下”,那就“独善其身”。更有甚者,不能实现崇高理想时,就干脆纵情声色。


在从乌托邦诉求转向享乐主义的知识分子中,西瑞尔.康诺利(Cyril Connolly,1903-1974)格外引人注目。他典型地体现了知识分子的一个智力特点,那就是自我立法。


康德以来的知识分子提倡的启蒙精神,关键在于精神自治,表现在“自律”,即自我立法之上。知识分子自此喜欢为自己制定行为规则,自我立法。


无论是主张靠人力自行实现乌托邦幻想,还是提倡享乐主义,都是一种自我立法。


早在1946年,康诺利就为享乐主义的时代画出了理想蓝图,也就是为这个时代提供了新的法则。康诺利的法则,体现在他所提出的“文明社会十大标志”之中,其中两个标志1和标志7是:(1)废除死刑;(7)改造法律,不再禁止同性婚姻,及堕胎、离婚。


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怀疑:


“康诺利的计画一旦付诸实施,就等于实质上瓦解了基督教社会的基础,代之以普遍的享乐。”(注2)



康诺利的这些法则(包括未列举的其他几项),而今在欧美国家基本实现了。康诺利的法则,成了社会的法则。与此同时,也正如伊夫林.沃所预言的,基督教社会的基础瓦解了。其实,也可以反过来说:基督教在欧美的衰落,为康诺利的享乐主义理想社会铺平了道路。


废除死刑,等于把加害人的生命看的比被害人还重。把要求加害人在生命平等的意义上“抵命”的观念视为“野蛮”,把废除死刑视为“文明”,实际上颠覆了加害人与受害人生命平等的理念。


滥用死刑来维护专制政权固然应当遭到抵制,但一刀切废除死刑无疑也是对加害人的滥情。


知识分子如今成了这种滥情的主要载体。滥情是享乐主义时代知识分子的智力基调,意味着人在行为方面放松,减轻自己或他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享乐主义社会一方面通过废除死刑,来张扬滥情,另一方面通过同性婚姻合法、许可堕胎、离婚,来强化人的任性。法律固然不应任意惩罚同性性行为、绝对禁止堕胎和离婚,但把法律推广到放任的地步,甚至走得比康诺利的设想更远,则是任性的表现。


滥情和任性的享乐主义社会,有一种社会风尚,就是鼓励人放弃灵性,释放肉体,任凭肉体作主,消费自己的生命。这种社会风尚,在后现代主义的理论中,得到了论证。


二、理论基础:后现代主义


二战后享乐主义的社会蓝图,得到了后现代主义的理论支持。时隔20年,后现代主义理论大师福科(Michel Foucault,1926-1984),回应了康诺利的理想社会蓝图:


“未来社会的基本轮廓,还有可能是由人们最近的种种体验提供的,而这些体验均与毒品、性、群居村,以及其他各种意识形式和个性形式有关。如果说科学社会主义产生自19世纪的一些空想(utoplas),那么一种真正的社会化将很有可能在20世纪的一些体验中产生。”(注3)




后现代主义解构传统权威,提倡多元多中心,从理论上瓦解了政府、教会以及传统规范的权威。后现代主义揭示了现代主义背后的非理性实质,进而从康德的理性自律(其实是自我立法),发展到自我中心:自我也可以成为一个权力中心,抵抗传统权威的权力。


福科也是这种自我中心的生活的实践者。


“福科因其对肉体及其快感的彻底探究,实际上已成为一种幻想家。将来,一旦爱滋病的威胁消退了,男男女女们,无论是异性恋者还是同性恋者,都会毫无羞耻或毫不畏惧地重复这种肉体试验。正是这种肉体试验,构成了福科独特的哲学探寻的主要组成部分。”(注4)


1983年春,福科劝青年学生菲力浦.霍维茨,不必担心爱滋病带来的死亡后果:“如果同一个少男做爱会给我带来快乐的话,那么何乐而不为?”(注5)


在福科这里,后现代主义的理论和享乐主义的行为方式结合起来了。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后现代主义理论对中国知识分子都有很大的影响力。多元中心和个体叙事等后现代主义思想元素,至少影响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研究和写作方式。“以某某为中心”的论文,比比皆是。


后现代主义理论无疑有助于解构不正当的理论、政治和宗教等方面的权威。比如,后现代主义的多元中心理论,可以和政治自由主义结合,打击不正当的政治权威。


然而,后现代主义也导致知识分子进行错误的挑战,比如针对基督教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福科和德里达,都明确地把理论批判的矛头指向基督教。这种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的知识分子。


这样的思想基调,对基督徒知识分子也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后现代主义对权威的解构和反叛,使得不少知识分子基督徒无法正确面对教会的正当权威。


知识分子基督徒倾向于在读经方面“自学成才”,不尊重正统教会千百年来积累的解经传统,自恃才高,乱解圣经,甚至在缺乏相应的语言和神学修养的情况下,自行“翻译”圣经。总之,后现代主义影响所及,往往造成圣经无权威,信徒在教会不委身。


具体而言,后现代主义的精神气质就是滥情与任性。滥情与任性已经成为不少华人知识分子的文化特征。这也是知识分子归信独一真神与委身教会的绊脚石。



三、行为模式:滥情与任性


1. 没有受害人?


上帝的爱最显著的表现,就是祂的爱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血牺牲。上帝的爱并不牺牲公义,人的罪必须付上死的代价。


上帝要求我们彼此相爱的时候,并不要我们自以为是地爱人,而是应当以祂的十诫为基准。难怪保罗在著名的爱的颂歌里,把爱真理和爱公义作为爱的应有内涵: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6)。这也就是说,爱不是任凭自己宣泄情欲,也不是纵容他人自行其是。


滥情世界的终极状态就是“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滥情的教会也不例外。包括许多基督徒以私意界定表现的爱,即滥情。例如对罪的认同——奸淫不再是罪,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因为成年人相互同意,没有“受害人”。


“没有受害人”,这已经成为通行的辩解,为自己和他人违反圣经甚至违反传统道德开脱。同样的理由,同性性行为也得到了认可。


滥情,很遗憾地成为一些华人知识分子归信和按圣经真理生活的一大绊脚石。而因信称义的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仍需要不断用十字架钉死一再复活的老我: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13:13-14)


平淡生活中的敬虔操练,乃是基督徒品格成熟过程中的必修功课,否则,会把上帝的爱扭曲成滥情。滥情,用圣经的语言,就是“为肉体安排”。


2. 属灵个体户


比尔.雷蒙德(Bill Redmond)在2015年华人知识份子信仰论坛上说,


“当今福音派强调感觉而不是悔改(metanoia),这是不符合圣经的。”(注6)


过分强调个人的“属灵经验”,强调感觉,容易走上个人中心的宗教体验,最后突出的不是上帝,不是上帝的教会,而是一己之自我。


任性,常表现为对信仰和教会的疏离。许多华人知识分子成为了基督徒,却满足于当属灵个体户,拒绝教会。这样的情况,在文化基督徒(就是明确自己认信耶稣基督,但拒绝参加任何教会生活的知识分子)中,可能比较多见。他们喜欢指出教会的缺陷,但看不到自己的任性。


相对于委身教会的基督徒,属灵个体户更容易自义,并过上唯我独尊的生活,其结果是把自己当上帝。


3. 容易被强权征服


滥情和任性的行为方式,能造就猥琐的人格。


追求真理,担当道义,本是知识分子的共同追求。然而,享乐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却使许多知识分子成了“不求天长地久,但求一朝拥有”的现时(不是现实)主义者。


求知不再是探求真理,道义也不再是自己的使命,享乐和虚荣取而代之。这样的人特别容易被强权征服,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猥琐的人格特征。爱知识、更爱谎言,爱人类、更爱滥情,反权威、不反自我中心,这难道不是一种沉沦吗?



4. 虚荣、伪善和嫉妒


这几十年来,中国的福音运动、教会建造和神学反思,因为知识分子的加入,有了更强大的助力,因而也有了更为持久的发展势头。


地下神学院的开办、教会杂志的创办、众教会在基本真理问题上建立共识,进而开展联合事工,所有这些行动,如果没有知识分子基督徒的参与,几乎不可能持久进行(当然我们都知道,福音的传播和教会的建造最终是圣灵的带领。上帝兴起渔夫彼得,也重用知识分子保罗)。


不过,就我20年在基督徒知识分子(包括学生)中的经验,我发现也有不少人不愿意按照真理而生活,反倒从世界找借口,为自己的三心二意辩解。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虚荣——


因为有一技之长而看不见他人的优点。夸大自己的成绩,贬低他人的成就。甚至拔掉他人身上的羽毛,插到自己身上。


  • 伪善——


以虚假的方式博得他人的认可,从而拉关系,扩张自己在教会中的人脉和地盘。


  • 嫉妒——


不愿意与人配搭,不愿成为他人的合作伙伴。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目标。如此,不但不能公平待人,且张扬个性,而不是砥砺个人品德;但寻求领袖地位,却无意于委身教会、服事他人。


此外,私下里散布纷争,而非公开论辩。用说谎,挑拨、离间他人关系,损害他人的领导力。漠视“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祂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箴》6:16-19 )


因此不少人成了属灵工程的烂尾楼。


从这些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到享乐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在知识分子基督徒中的影响,不但不利于自在属灵生命的成长,也有损教会的建造。


四、灵性更新:症结与出路


如上所述,滥情淡化灵性,任性泯灭灵性。这两扇大门的敞开,使人有更多途径躲避耶稣的窄门。我们需要把关闭这两扇门当作我们的重要任务。



1. 症结——选用错误的遮蔽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的症结在哪里?我从“羞耻”以及“对羞耻的遮蔽”之中,找到了答案。让我们回到伊甸园的故事:


“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 )上帝又造男造女,“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然而,“……见那棵树的果子……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创》3:6 )


如此,满园的花果飘香被他们换成了一身赤裸。上帝的丰富,因为他们依据蛇的谎言反抗上帝,而变成人的贫乏。“他们…… 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创》3:7)


重新审视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发现“知识分子”的历史经验:人为了在上帝的祝福之外更有“智慧”,结果导致自己一无所有,只剩“赤身露体”的羞耻。虽然用注定枯萎、凋零的树叶编成了“裙子”遮羞,结果还是不免“要归于尘土。”(《创》3:19)。


树叶裙子仿佛是人的知识,不足以遮蔽一无所有的羞耻。知识分子在上帝真理之外求知,其实就像伊甸园里最初的“爱智者”用树叶编裙子。


2. 出路——真光


当羞耻、恐惧、愁烦,成为罪恶生活的常态时,知识分子真正的出路何在?


出路不在于遮蔽羞耻以满足虚荣,而在于转向真光的救赎,从而出离罪恶的黑暗。上帝的道是照亮世人的光,更是能够以肉身降临和显现的上帝自己:“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1:9-14)


知识分子的智力活动,以求异思维为特征。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中涌现出来的儒、道、墨、法诸家,各有其道,正反映了这种求异思维。然而,知识分子在思想上的纷争辩难,以及相互否定,却显示了知识分子的求索,最终不过是盲人摸象,虽然各自可以自圆其说,却都不是大象的全貌。


后现代主义思想的多元中心论,等于为各个盲人固执己见提供了理论依据。分裂的思想,强化了思想上各自为政的夜郎自大。结果,没有哪个思想上的盲人,能够引导他人通达人类及宇宙的终极真理之道。


因为,这个终极之道,并非如老子所言无可名状,也不像后现代主义理论所言存在多元中心,而是在耶稣那里得到了统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就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福科)坚信他自己的灵魂就是这样一种地方,是一个臭气冲天的牢笼,他自己的动物本能在那里遭受着隔离、污辱和扭曲,同时透过一种可怕的逆反运动,引出一种极其骇人听闻的犬儒主义。”(注7)


但作为知识分子的保罗,却是福科的对立面:智力活动用来反思自己活在肉体中的罪恶,进而献上自己,把肉体中的自我崇拜,变成以身体的圣洁作为敬拜上帝的圣殿。他主张,学问要服从真理,用真理抵挡异端并落实真爱。


知识分子的出路,就在这里。


注:

1. Paul Johnson,Intellectuals(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88),p.306.

2. 同1,p.317。

3. 詹姆斯.米勒,《福科的生死爱欲》,高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p. 266。

4. 同注3,p. 4。

5. 同注3,p. 478。

6. 摘自比尔.雷蒙德在2015年华人知识分子信仰论坛上的发言的PPT。

7. 同注3,p. 509。


作者张守东,任教于大陆某法学院,北京守望教会前任长老,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研究中国古代法、古代哲学、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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