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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青田街头多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炫技”

青田传媒集团 青田传媒 2020-10-20


前段时间

我们青田传媒发了一篇



共享电动自行车刚“现身”就被“逮住了”!青田人先不要着急尝鲜骑行~(点击图片阅读该文)



因为该共享电动自行车

 存在未备案、未配备安全头盔 

 没有保险、胡乱停放等诸多问题 

暂时还不能骑车上路

但是还是有不少市民骑车上路

甚至还出现了不带头盔

两三人同骑一辆车等现象

着实让人大捏一把汗!




在县城涌金街、江桥路等道路上,记者看到,有不少市民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就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有的还是未成年人,甚至还有多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情况。



不戴头盔

 相关法律法规  


2020年7月1日,浙江开始实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里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随车提供安全头盔, 如果违反将分别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载人

该APP的《电单车安全骑行规范》



驾驶人年龄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该APP的《电单车安全骑行规范》


而骑该共享电动自行车

以年轻人居多,尤其以中学生为主

我们并不清楚

他们在驾驶该共享电动自行车时

是否达到了年龄要求


//////////


 看着他们在车流中横冲直撞 

 路过的市民都表示非常担忧 

 ▽▽▽ 


顾女士


最近看到很多中学生骑这种小黄车,还不戴头盔,两个人一起载人的话,感觉就是很危险,危险性比较大,很容易出问题。

这种电瓶车,如果中学生两三个人一起骑的话太危险了,而且没戴头盔,也不知道那个载重,什么东西都没有标注,很危险。

张先生



 也有不少市民给我们留言表达了担忧 

 ▽▽▽ 


此外


共享电动自行车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上牌,被允许后方可上路。而目前,我县城区的大小街头出现的黄色共享电动自行车均未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呼吁市民暂时先不要骑行,下一步,他们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约谈投放方业主。


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该共享电动自行车 

 不具备上路资质 

 存在安全隐患 

在未达到安全行驶标准前

请不要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


— END —

来源:青田传媒集团

编辑: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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