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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开车再也不用带证件!云南机动车行驶证、驾照电子化时代来临(附详细攻略)

2017-12-10 听红河

各位开车出行的小伙伴们

是否都有未带行驶证或驾照的经历?

一路战战兢兢,

生怕惹来交警蜀黍的注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处理如下: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为解决大家开车时没带证件被处罚的尴尬,深入推行“互联网+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云南省公安厅定于2017年12月11日零时起,在全省实行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化管理。

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车主,可凭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在云南省境内接受路面执勤检查、信息查验、办理部分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现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等。


此项措施是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为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推出的便民措施,不能替代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其他需要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办理的业务仍需带上实体证照办理。

驾驶证和行驶证均属“正常”状态的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和车主,可通过微信关注“云南公安”公众号(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根据提示办理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


办理流程


1、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或在微信公众号搜索“云南公安”。


2、注册用户

点击“个人中心”,点击“立即注册”后选择“同意”然后填写手机号码、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密码并再次输入密码确认,最后点击“注册”,提示注册成功。若已注册用户则直接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


3、实名核身

点击“个人中心”,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然后选择“实名核身”,选择“快速验证”。

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正面和反面,上传成功并识别正确后选择“下一步”,在弹出的窗口中记住数字,然后根据提示信息点击“下一步”,手机调整为前置摄像头,然后开始录像并朗读刚才的数字,朗读完成停止录像,然后上传。

上传录制视频系统验证,系统验证成功,完成实名核身,然后点击左上角“关闭”返回微信公众号主界面。


4、办理驾驶证二维码

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交警服务”后点击“电子二维码”进入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然后点击“办理驾驶证二维码”后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再点击“我的驾驶证二维码”就会看到我的驾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


5、办理行驶证二维码

在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点击“办理行驶证二维码”,输入车牌号码(注:该车为本人名下),选择车型,然后点击“办理”,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若办理成功则系统自动变成“我的行驶证二维码”,点击进入后再点击“已办理机动车行驶证二维码”就会看到我的行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

驾驶证和行驶证“正常”的情形


(一)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核发机关为云南省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是指:无超分、停止使用、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转出、暂扣、注销、吊销、撤销、锁定、事故未处理、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三)机动车行驶证状态“正常”是指:无逾期未检验、扣留、转出、停驶、注销、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查封、锁定、事故未处理、被盗抢等情形。


已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驾驶证或行驶证状态发生改变,不符合条件的,由系统自动比对收回电子信息二维码。


来源:云南新闻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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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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