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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凤伟《命悬一丝》【中篇小说专号】

2016-10-24 小说月报
精彩导读

刚从电视上看了一部美国电影《林肯》,震动而浮想联翩。林肯总统在参院力主“废奴”法案时反复强调了自己这一观点:人生来并不平等,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有些绕的话实耐人寻味,让人感知法律的真实内涵。


而题材为司法的《命悬一丝》却似乎回避这一司法要义,宣扬一种可能破坏法律公正的怜悯之情。法官的职责原本是惩罚犯罪,为社会除害,小说中的这位法官却执意要将已判死刑的“准死人”庄小伟从鬼门关上拉回来。“捞人”减刑本是律师分内的事,对于法官则是瓦匠干了木匠的活,简直有些随心所欲。小说沿着汤的“越轨”一路写下去,直至结尾亦未“幡然悔改”。跑偏了吗?


资深的汤建法官何以如此,有些让人难以理解。有人会怀疑是原先的判决不公,汤法官勇于纠错,事实并非如此。庄小伟阴差阳错使行窃对象卜老太太致死,“杀人偿命”是自古律条,判死刑并不冤枉,合议庭出于社会现状的压力将死缓改为死刑也很难说是滥用权力。而汤建法官恰恰在这方面认了真,他认为既然法律给了一条缝隙,就应该设法让庄小伟钻出去。于是便不遗余力寻找这条缝隙,这过程死神却始终在庄的头顶上徘徊,命悬不是一线,而是一丝。


这个几乎是“源于生活”的故事,强烈地拨动了我的心弦,引发了我对司法这档子事的新的认识,原来铁面无私的法律内中也有柔软的部分,面对人的生死,执法者心存怜悯,不是丧失原则,更不是鼓励犯罪,而是一种悲悯情怀,是对法律的严肃与负责。


汤建不忍刚成年的庄小伟被处死,看似一种同情甚至偏袒,实际上,却是汤建对法律的价值和公正的内涵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庄小伟死与生的判决,是否取消一个刚成年的孩子的生命,本质上传达的是法律对罪与罚的一种深层认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对死刑的格外认真,正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汤建所做的努力,会让欲将犯罪者重视起法律这道保障人民权利的公器,罪犯将面对的不是以惩罚和警告为目的的条文,而是一种审慎,是切实可行的公正。这种审慎,正是汤建这位法官所体会到的法之大爱的精神。


爱仅逼仄于一己私爱(爱情、亲情、友情)是远不够的。爱应该辐射到更辽远之处,大爱无疆。我以为作品中的汤建法官是具有大爱情怀,具有悲悯精神的,他本人生活并不如意,仕途不得志,婚姻也不幸福,但他的悲悯并未由此而枯竭消弭,而是无声地生长,染绿大地,他是一位真正对法律的惩罚有着深刻认识的法官,愿意为守护法律的公正付出努力。


——尤凤伟





宣判前,汤建又去了一趟成山看守所,提审罪犯嫌疑人庄小伟。说提审并不准确,案件审判程序已成为过去时。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他十分清楚庄小伟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死是板上钉钉的了。所谓特殊情况,无非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家人满足了亡者亲属的赔偿期望,不再死磕。当然,倘若有某权势人物予以干涉,也有可能刀下留人。而从庄小伟的实际情况看,这几条都不现实,他独自作案,没他人可告发,何况关在号子里,想立功也没有机会。再是他的家人,七十有余的养父母,是村里最穷的人家,无力承担高额赔偿款。他曾与法庭为庄指派的陈凯律师一起去村里动员庄的养父母,屋里屋外一打量,便明白说什么都属多余,沮丧而归。至于有贵人搭救,则更是天方夜谭了。


在那间十分熟悉的审讯室,汤建见到了准死人庄小伟。他的心不由得疼了一下。一种微微的战栗从脚后跟往上传遍了全身,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是不应该有这种非职业条件反射的。不知怎的,这种反射在面对庄小伟时更甚,是因为他太年轻,生得眉清目秀,用时髦的说法可称之为“小鲜肉”?还有,觉得他倒霉,合议庭对其量刑为死缓,却被院里改为立即执行,有些于心不忍?还是……


他看出庄小伟比上次见到时气色要好,精神头也足些,新剃了头,额也变得亮堂了,这种变化更使他心里添了一份沉重。待押解他来的狱警出到门外,他问句:庄小伟,这些日子怎么样?庄小伟回答:报告法官,我很好。


哦?很好?


嗯,很好。


好在哪方面,你讲讲?


报告法官,队长让我吃营养餐了。


你生病了?汤建问。刚才还觉得庄小伟身体状况不错,怎么享受起病号待遇了呢?他知道,这里的病号待遇是每天增加一个鸡蛋、两根黄瓜。他还知道这里的潜规则——某些特殊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得到这种照顾。而庄小伟没资格“被特殊”。


报告法官,我没病。


这毕竟没什么重要,况且与庄小伟打了近一年“交道”的法官,渐渐积累起来的怜悯之情,也愿意看到这将死的人,在走向刑场之前能多点滴享受。


他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但是,下面的谈话该怎样进行,他倒有些茫然了。平常对犯人的程序化审讯,都在院里的审讯室进行,法警从看守所提出人犯,押解到市里。而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落实,为避免兴师动众,则法官自己跑到看守所,问完便走。问题在于,今天汤建在宣判前赶来,并没有明确目的,该落实的都落实了,属于本院的法律程序已走完,只等择日宣判。如果庄小伟上诉,后面的事就转到上诉法院,与己无关了。就是说,这次来,套用一句俗话就是“有枣没枣打一竿”了。能打到一颗让庄小伟免死的“枣”,就算不虚此行了。说白了,就是想搭救庄小伟。庄小伟抢劫杀人,这种严重罪行,从前是杀无赦的。现在司法改革,尽量减少死刑,这类罪犯只要有从轻的情节,也可考虑不杀。作为对庄案再清楚不过的人,他认为有从轻情节,合议庭其他人也有共识,所以他们的意见是判死缓。而报到院里遭否定,要求改为死刑立即执行。既如此,合议庭使用的从轻情节便清零不存。如若让庄小伟免死,只能另辟蹊径,找到让院里否决不了的理据。


说来说去,还是前面提到的几种“特殊情况”。他来是寻找特殊。这本来是庄小伟律师的分内之事,可那很喜欢被人称为“诗人”的陈律师自始至终不在状态,对案子不热衷。据说最近正忙于创作,准备参加市文联主办的“祖国大放歌”诗歌朗诵活动,连电话也不接了。作为法官,他有看法,却不便说破,只在心里不屑。


以前说“愤怒出诗人”,如今是“喜庆出诗人”啊。


庄小伟,这段时间有没有人来探望你呀?汤建看了眼一直低着头的庄小伟。报告法官,没有。庄小伟回答。


汤建看了看瞬间庄小伟抬起的葫芦样光头,以及那双明显带有讨好又迷离、还带有孩子般稚气的眼睛,心沉了一下,说:庄小伟,再回答问题不用先报告。


报……是,是……汤法官。


他没纠正他,心想,那诗人律师连最基本的都没对他说清楚。


他说:庄小伟,这些日子都想些什么?


想……俺害死了人,罪大恶极,服判,不上诉。


哦?汤建惊了一下,问:这想法和律师说过么?


说过。


他怎么说?


他说上诉也是百分之百驳回。


百分之百无良。这姓陈的。汤建心里愤愤。刚要再问,却听庄小伟开口问:汤法官,你说能判我死刑么?


他咬了下牙,没放出声来。他是最有资格回答庄小伟问题的人,但他不能回答,这是职业操守,或者说是纪律。他打了个怔,反问了一句:你自己觉得呢,庄小伟?问过又意识到不妥,这一问不应出自法官之口。


好在庄小伟没有回答,深深埋着头。


他就想,明明可以判死缓,院领导怎么非要判死刑不可呢?不符合新司法精神嘛。参加审判委员会的董庭长回来也表示不解,说:原先认可死缓的分管刑事的郜副院长怎么忽然改了口径呢?舌头一翻一正就是一条人命呐。


他说:庄小伟,怎么判决是法院的事,你首先得认罪悔罪;当然也可以为自己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是。


想想,还有没有对自己有利的话要对法庭讲吗?他启发说。


俺、俺不是故意杀人,是老奶奶自己从扶梯上滚下来的。还有,俺不是抢,是偷……


这些,他自然是清楚的。庄案不复杂,庄在商场的下行扶梯上,居高临下发现被害人的敞口包里有一个钱包,遂起邪念,行窃,生手不熟练,让被害人发觉,惊慌中一脚踏空,顺扶梯滚下,造成颅骨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他说:这个,法庭有你的笔录。再想想,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情况?他继续启发。


庄小伟用手抱着光头,手指绷紧,努力要从里面挖出东西的样子。他应该清楚,法官在宣判前专程来问询案件之外的事情,足见这对自己生死攸关。


汤建等着,为减轻对方压力,他将目光移开,盯着墙上那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看,心里想,此时此刻,这标语对庄已无意义了。他迫在眉睫的,就是找到“有利”理据来救自己的命。


汤建还等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心中原本尚有的希望一丝一丝消散。


对了!庄小伟叫了一声,同时将抱头的手松开,合抱于胸,犹同已大功告成,从头脑里抓出了一根救命稻草。


说。汤建心中亦生起了希望。


庄小伟望着汤建,说:报告法官,陈律师对俺说……


他说什么?汤建问。


他说有重大立功行为可以从轻处罚,问我有没有。当时没想起来,说没有,可刚才想起来了。


你有立功?汤建问,却不太相信。因为若有这方面情况,狱方会及时告知法庭的,供量刑时考量。


俺救过人。庄小伟进而说。


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汤建有些兴奋。


是北京开奥运会那年,在俺村,那年俺十三岁。庄小伟说。


瞬间汤建被失望淹没,不由自主摇了摇头,有言道:好汉不提当年勇,作为罪犯的庄小伟,往日之功是不能为今日所犯来折罪的。


显然庄小伟并没想到这一点,他是法盲,但凡有这方面知识,当看到老太太滚下扶梯时不要跑,那样更能证实自己是偷不是抢,犯案的恶性会减一等。


庄小伟还原的当年情况是这样的——天热,他和村里的小伙伴去村东的荷花湾洗澡,凉快了以后又比赛游泳,看谁游的来回多。游着游着,别的孩子逐渐败下阵来,上了岸,他还在继续。这时来了一个到这村走亲戚的城里小孩,都认得,他姥姥管他叫一。一在湾边望着还在游的他,嘲笑地叫:小狗刨儿,小狗刨儿。他不睬,继续游。一又说:小狗刨儿,土死了,瞧我的。说着脱了衣裳,跳进湾里游起来。示范似的游起蛙泳、仰泳、自由泳……陡然,一惨叫一声,头沉入水中,整个人不见了踪影。他晓得一出事了,一个猛子扎进水底,将挣扎着的一拖出水面,拖到岸上……


庄小伟说:后来知道他腿抽了筋,没人救就上不来了。


见义勇为啊。汤建叹息说。


尚法官,这,算是立功吗?庄小伟抬起头,望着他问。


汤建一时不知如何回答。答案是有的,当然是立了功,还是一大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问题是那时的功,不管今天的用。


庄小伟说:这件事全村人都知道的,都能证明。又问:是不是需要王天一本人……


王天一?


就是俺救的那个一,他姓王,叫王天一……


汤建“哦”了声,心里思忖:王天一……李天一,李天一的案子国人注目,司法界更甚,他和庭里的同事也多次议论过,除了案情,还有“天一”这个名字。小何说:天一,天下第一,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气势这么大。老曲说:气势就是大嘛,他爹一嗓子喊出去传遍天宇啊。对于如何判决,大家普遍认为,凭他爹的名望,会获轻判。结果正相反,他是同案人中判得最重的一个。这又成为人人议论的一个焦点。后来从网上得知,另几个同案人的背景了得,不用喊,打个喷嚏也能地动山摇,天一与其相比,小巫见大巫。


回到王天一,汤建意识到这应该也是一个“不一般”的孩子,由此他另一个思路被打开。问庄小伟:后来见过王天一吗?


没有,他姥姥说,去美国念书了。庄小伟回答。


他父母呢?也去美国了?


没有,在北京。


在北京做什么?


他爹开公司当老板,他妈……


哦,标配啊,汤建心里说。不过他感到欣慰,既然是这种情况,出钱帮帮孩子的救命恩人,应该是……


他问:王天一他爹妈知不知道你救他命的事?


庄小伟想想,摇摇头:这个不晓得。


他姥姥是知道的了?


嗯,知道。


有什么表示没有?


表示?


感谢啊。


不用,不用……


我问的是感谢没感谢你?


没。


汤建吁了口气。


看来庄小伟没跟上汤建的思路,仍停留在原点,眼巴巴地望着汤建问道:汤法官,这个,到底能不能算立功啊?


应该算吧。汤建说。这么说是为了减轻庄小伟的心理压力。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他十分痛恨罪犯对常人的残害,第一念头便是严惩不贷,替被害人申冤报仇,为社会除害。然而一旦深入案情,他的心情便渐渐发生变化。比如这个庄小伟,初次阅卷:在扶梯上抢劫,致受害老奶奶滚梯坠亡,照片惨不忍睹,应判死刑。而后信息扩展:该犯刚年满十八岁,穷苦,为买一张回乡的车票行窃,致人死非故意;还有……于是,他有所踌躇,最终意见为死缓。当审委会改判,他找庭长申辩,陈述理据。最后,庭长不得不向他交底:改判是分管院长力主,理由是今年抢劫杀人案频发,对社会造成很大冲击,故应严惩抑之。他反驳说,这不就是法理之外的“杀一儆百”么?庭长说,本案的特殊在于犯人无力赔偿,受害人家属死磕啊。他不为所动,不放弃,才来看守所“有枣没枣打一竿”,侥幸的是,这一竿应是打着了。王天一,庄小伟,一报还一报,理所当然啊。摆在哪里也是合情合理。他又吁了口气,想,有言事在人为,的确如此啊。


至此,汤建觉得已没必要再与庄小伟论究立功不立功的问题,便大体谈了谈自己的想法。又问了一些相关问题,便结束了这次问询。





车上,他接到妻子花花的短信:忘了吗?今天是秀秀生日。他会心一笑,看看手机上已下午5点,回去正当时啊。


赶回岳父母家,秀秀在那里,生日自然在那里过。进门,花花和儿子涛涛前后脚到,带去生日蛋糕和秀秀爱吃的糖炒栗子。岳父亲自下厨做秀秀爱吃的红烧肉拌饭。只听岳父母卧室的门“砰砰”地响,岳母说,秀秀闻到香味了,要出来。岳父在灶上说,做好了,请出来吧。涛涛去开门,一只狮子狗从里面走出来,跳到餐桌边自己的专座上,端坐等候,一副贵妇人派头。一家人笑呵呵地围过来,涛涛带头唱起《生日歌》,一家人拍手紧随。欢笑中,秀秀开始大快朵颐,斯文尽失。汤建心想,调教得再好的狗,终归也是畜牲啊。


秀秀吃好了,岳母用餐纸给它擦擦嘴,生日算过完了。全家人开始吃饭,除了提前拨出来的红烧肉外,还有用空气炸锅炸得焦黄的带鱼,这是涛涛最爱吃的。虾仁炒蒜薹,这是花花的菜。猪肉大白菜粉条,这是汤建百吃不厌的家乡菜。为此不断遭到花花的嘲笑,说他是不变的庄稼人的胃口。开始,他很反感;后来认为花花并没有说错。每逢春节,各类上品菜一大桌子,他还忘不了吃这一口。这就是应了那句“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水土异也”的话了。花花是生在城里的橘,他是生在乡下的枳。本两不相干,可毕业工作后,经人介绍,橘枳结为连理,不谐便渐渐表露出來。而花花强势,尽管汤建作了顽强的反抗,终是败下阵来。该争的也不与她争了,以沉默应对。日子便平静下来,“沉默是金”在此得到印证。


吃了一会儿,花花放下筷子,笑盈盈说:爸、妈,报告一个好消息,我考到律师证了。


除了涛涛,其他人都怔了一下,一齐望向花花。岳父问:花花,你在安达干财务不是干得好好的么,咋还考律师证?


花花说:转行当律师啊。


岳母说:当律师不错呀。


岳父瞪她一眼,转向汤建问:这事,你知道不?


汤建不知该如何回答。一年前花花与自己说过,要读一个司法班。他明白她的意思,第一个念头便是不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法官的配偶或家人纷纷进了律师楼,打什么心思昭然若揭。有人调侃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呐。很快便出了问题,最典型的是某区法院院长与在某律师所当主任的老婆东窗事发,双双入狱。他极力反对花花的做法,可花花不听,照考不误。一是无奈,另外,这些年挤这条道的人很多,越来越难考,他不相信她能考出来。可怕什么来什么,她竟然如愿了。


他只能说:知道。


岳父把筷子拍在桌上,吼:你们是好日子过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他不吭声。心想,训得好。


花花却不听这套,说:爸,你喊什么?这种情况很多,法律没明文规定不可以。


岳父横了她一眼,说:没明文规定也不行,不想想人家会怎么看。一个判案,一个当一方辩护,无私也有弊啊。


花花辩驳:各人遵循各人的职业道德呗。


岳父说:如今,连人性都不讲了,还讲什么职业道德?有些当官的几百万几千万几个亿地贪,心里有职业道德么?少来这一套。


在汤建眼里,岳父是个极其温良的人,总是笑眼眯眯,他这么大发雷霆还真没见过。他晓得花花这事办得让他愤怒,难以容忍。


花花不吭声了。


汤建说:爸爸,你这火发得对,有道理,回头我说说花花,这样的夫妻店绝对不能开。


花花哼了声,站起身朝涛涛嚷:走,咱回家!


汤建自然也得走。


刚进门,陈律师来短信:有新作发圈里,请指正。他“腾”地上来了无名火,代理的人要判死刑,你他妈还有心思写狗屁诗。在沙发坐下,他给庭长拨了电话,讲了今天见到庄小伟发现一新情况,待明天上班详细上报。挂了电话,他才上了微信朋友圈,果然最上面有陈发来的诗歌。他本来以为是先前说的朗诵诗,却不是,另辟蹊径。“放歌”的不是祖国,而是一种仙草药膏,诗曰:仙人号曰候庭泉,草药产自滇西南。谱出风云交响乐,写下医疗新诗篇。骨疼忽闻寸草心,病愈下榻步履健。传世良药除顽疾,奇效惊世美名传!


尽管心头有气,居然被陈诗逗笑了。油然想起前些天从网上看到的一则笑话——某女夜遇劫匪,颤抖着说:“大哥,我是写小说的,四十多岁了,工资还不到三千,逢年过节连奖金都没人给发,送礼的也没有,你看这是我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证。”劫匪闻听痛哭流涕,“姐姐,俺也有这证,写散文的,快三十了无房无车,娶不到老婆才出来做匪的。你走吧。对了,边上那条路千万不要走,更凶险,全是写诗的,都穷疯了!”


陈“穷疯了”才写这种广告诗么?非也,陈是他们律师所合伙人,收入不菲,还是几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固定收入也不低。论究起来,陈当是人们戏称的有“歌颂癖”吧。


他给陈发了短信:明天下午庭里一见,有事协商。


陈即刻回复:明晚如何?老地方。


陈要请吃饭,老套路。


他回:明晚有事,还是下午。


汤大法官赏点面子嘛,是安华老总请客啊。


他知道,陈是安华公司的法律顾问,曾试图在他与安华中间搭桥,他未响应。社会上说中国律师的硬功夫是拉法官下水,多少法官被律师溺亡,下场悲惨。


他不客气了:省省吧。


挂了电话,起身进到书房打开电脑,他想从网上查查各院有关杀人案赔偿数额的情况。





在院大门外下了班车,见一辆本院的警车从远处开来,拐到后面的门。他晓得是从看守所提来了犯人。三庭上午开庭,是政法学院同学兼好友何彬审理的案子,嫌疑人是外省落马高官,属异地审理。何彬说这个案子让他焦头烂额,其实不说也想得到。


在庭长室见到董宝川庭长,董庭正在打电话,边讲边示意让他坐。坐下后眼望窗外,干什么吆喝什么,董庭在和人谈案子,似乎是区法院上诉到中院的案子。他也懒得听,只想着自己这案子怎么与庭长讲。


董庭讲完电话,问他:小汤,你说的新情况是什么?能影响量刑么?你是知道的,经审委会定下的判决不会轻易改变。他赶紧说:这个我知道,可这新情况很重要,应该能免庄小伟一死。


董庭摇摇头。


汤建讲了庄小伟当年救了王天一那件事。


听着,董庭打了个哈欠。


他晓得董昨晚喝了酒,董喝酒海量,院里无人拼得过。他自己调侃说:死了泡在水缸里,过几天就是一缸董酒。


说到哪儿了?董庭问。


王天一在水里抽了筋,沉下去了。


是庄小伟把他救上来了,是不是?


是。


那是哪年的事?庄小伟多大?


2008年,他十三岁。


可他犯罪时已经过十八岁了。


汤建意识到董理解错他的意思了,酒精还在他脑袋里起作用。喝了一口茶,他说:我知道,我是说他救人立了功……


董庭寻思一下说:是有功,那时的功,现在顶个屁用?能抵罪?法律上可没有这一条。


汤建说:我知道,我的想法是……


他斟酌着说法:我的想法是,他立这功,受益人应该买单……


受益人买单?


对,现在这个时候,受益人应该出资,替庄小伟赔偿受害人。从目前情况看,恐怕只有这一条能免庄小伟一死。


董庭想想说:应该是这样,能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很重要,而拿钱才能买谅解。问题是人家能认这笔老账吗?


汤建叹了口气,董庭总算跟上了他的思路,他说:老账也是账啊,应该认的,何况是有钱人。


有钱人?


对,被救小孩的爹是一家大公司老板,钱不是问题。


董庭浅浅一笑,说:这就难讲了,不是有越有钱越抠门一说么?


汤建说:我们可以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董庭:我们?我们法院?这可是律师的工作啊。


他刚要讲院里指派的那个陈律师不给力,又把话咽回去,说:我已经约谈律师,把这事交给他去做。


董庭说,那得快点,否则……


他明白董庭的意思,按惯例春节前要集中“执行”一批死刑犯,便说:一定一定……


……


——摘自中篇小说《命悬一丝》,作者尤凤伟,原刊《北京文学》


阅读全文请关注《小说月报》2016年中篇专号4期,2016年10月出刊







中篇小说专号


隐疾__裘山山

(选自《作家》2016年第6期)

命悬一丝__尤凤伟

(选自《北京文学》2016年第6期)

山顶__王 棵

(选自《人民文学》2016年第8期)

老海__李金波

(选自《十月》2016年第4期)

春心__荆 歌

(选自《时代文学》2016年第7期)

阵亡__尹学芸

(选自《当代》2016年第4期)

驯牛记__陈集益

(选自《文学港》2016年第8期)

一百块大洋__邓宏顺

(选自《湖南文学》2016年第8期)

榻榻米下的秘密__光 盘

(选自《广州文艺》2016年第7期)

胭脂路__欧 曼

(选自《芳草》2016年第4期)



《小说月报》2016年增刊4期中篇小说专号,2016年10月出刊








小说月报2017 小说可以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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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月报》大字版邮发代号6-37,每月16日出刊,定价10元;

《小说月报》中篇小说专号邮发代号6-139,每年4期,定价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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