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石河子12小区两家商场被罚款3万,只因未对市民…

2017-02-22 石河子网


新疆的安检有多严?看看不安检的下场就知道了

来源:“Nick_盛”的微博 特约记者:盛新鹏 通讯员:魏冬


新疆的安检有多严?近日,新疆两家企业因安检人员未对进入企业场所的人员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被警方依据反恐法罚款三万元。


2月10日,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北子午路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12小区某商场一楼西门安检人员李某某工作期间未着保安服,并未对进入商场的人员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12小区另一家服装贸易市场,一楼东门、南门处安检人员未对进入服装市场的人员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两家企业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遂依据反恐法,对违规商场作出2万元罚款处罚,对违规服装贸易市场作出1万元罚款的处罚。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石河子人点下方“阅读原文”找工作、招人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