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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关于处理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的通告,车主速看

2018-01-05 石河子网


关于处理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的通告

来源:石河子交警


为方便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现提供两种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方式,一是通过车管所,交警大队业务办理窗口现场绑定;二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绑定。


交管业务窗口现场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规则:


(1)用户同时在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


(2)用户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包括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用户绑定。


在窗口绑定规则的基础上,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增加以下条件:


(1)只允许绑定个人名下机动车,且被绑定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


(2)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


(3)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需绑定多辆的,到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此规定2018年3月1日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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