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国企员工持股的新舞台:马龙国华员工持股解析 | 国企混改系列
在观望了一段时间后,国企尤其是中小国企和国有科技企业开始在新三板崭露头角,新三板已经与地方产权交易所一起成为未上市国企混改和员工持股的舞台。马龙国华挂牌新三板后,通过定向增发完成员工持股,颇有创新之处,值得关注。
文/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项目与投融资业务部 朱昌明/合伙人律师 刘林/律师助理
一、江苏马龙国华员工持股概况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龙国华”)是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云天化集团”)控股的以黄磷贸易为核心、同时利用供应链和资金优势兼营非黄磷化工品的贸易公司。马龙国华是云天化集团混改试点单位之一,于2014年8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2015年1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马龙国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国有控股企业,股东为云天化集团与江苏国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国华”),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
马龙国华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面临黄磷传统行业萎缩带来的发展瓶颈问题,寻求现有业务的转型升级和相关业务更大的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因此,为了增强外部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为了激发公司核心员工的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充分利用新三板平台带来的资本运作机会,培育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马龙国华决定在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向员工定向增发不超过250万股,探索构建更加符合市场要求的股权结构、内部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马龙国华员工认购不超过250万股,若员工未认购满250万股,剩余部分股票由云天化集团、江苏国华按持股比例认购。定增完成后,云天化集团持股比例由51%降至48.78%,江苏国华持股比例由49%降至46.87%,员工持股占比4.35%。
二、马龙国华员工持股分析
(一)员工持股模式
马龙国华员工持股计划采用以马龙国华股票为标的,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定向增发的模式。参加对象通过定向增发后以本人直接持股方式持有马龙国华的股份,成为马龙国华的股东。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马龙国华以下员工可自愿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各职能部门、装卸站点、销售区域正职、副职人员;公司从事销售、物流等业务的部分核心员工。上述人员须符合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及5年以上的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最终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18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1.18%。
(三)员工持股额度
马龙国华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250万股,具体员工持股额度分配方式为:根据拟持股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等因素确定个人的分配系数,个人可分配股份数量=股份总量*个人分配系数/ Σ所有激励对象分配系数,持股员工的最低分配系数为1,最高分配系数为总经理15。
最终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合计4人,合计认购170万股;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合计14人,合计认购80万股。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460号),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马龙国华评估价值为12,422.43万元,每股净资产为2.48元,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目前发展状况等多方面因素,马龙国华员工持股最终定价为2.5元/股。
(五)员工持股的股票和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马龙国华定向发行的股票。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六)员工持股方式
马龙国华员工持股不设持股平台,全部由员工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七)员工持股的管理
马龙国华股东大会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经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是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可授权(或委托)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持有人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解禁,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持有人在满足《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获得自由处置股票的权利。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84个月,自股票登记至持有人名下时起算,其中锁定期为前36个月,后48个月为解禁期。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导致本持股计划取得的股票也受前述锁定期的限制。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所持有的股票享有正常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不再受员工持股计划限制。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约束条件
马龙国华以净资产收益率和每年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期限为四年。其中,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10%。锁定期最后一年作为考核的第一个年度。每一年完成考核指标,允许25%股票解禁,未完成则不解禁。四年考核后仍未解禁的股票在次年全部解禁。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马龙国华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按照经审计的上年末每股净资产作为价格,强制转让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分公司及各营业部续签劳动合同的;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分公司及各营业部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马龙国华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按照其认购成本加持有期利息(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与经审计的上年末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的原则强制转让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持有人在云天化集团内部因工作调动离开马龙国华,导致不符合员工持股相关规定;因公司人员调整(指所在部门被取消)而被辞退;持有人职务变动后不符合参与条件的。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和审批流程
2015年5月20日召开职代会,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征求职工意见;
2015年10月30日,云南省国资委针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编号为云国资备案【2015】223号的同意备案函;
2015年11月5日,马龙国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5年11月5日,马龙国华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5年11月22日,马龙国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发行方案》。
三、马龙国华点评员工持股计划点评
(一)马龙国华员工持股是云天化集团混改的新尝试
马龙国华是云天化集团探索混改发展的成功案例,继引入战略投资者江苏国华、上新三板后,马龙国华员工持股成为云天化集团混改的新尝试。马龙国华通过员工持股,不仅为公司发展获取充足资金,还真正建立了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核心员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为优秀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确保马龙国华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这也为云天化这个大型国企混改提供了可借鉴的有效路径和经验。
(二)马龙国华员工持股未完全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马龙国华的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制定和实施,但是马龙国华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其员工持股应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即使按照《指导意见》,马龙国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也应符合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有关要求。
马龙国华员工持股实施中存在如下问题:资产评估报告未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员工持股定价未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产生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马龙国华员工持股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如何准确把握新三板国企适用混改和员工持股的政策和流程,将是后续新三板国企必须直面解决的问题。
(三)马龙国华控股股东已经发生变化
马龙国华在员工持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云天化集团从持股51%减少至48.78%,江苏国华从从持股49%减少至46.87%,员工持股为4.35%。因此,马龙国华民营持股总计达到51.22%,公司已经由国有控股企业变为民营控股企业,但是券商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认为,本次股票发行后马龙国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该结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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