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时代: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践行者 | 阳光行动
清洁健康的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是构建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精辟论述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指明了前进方向。环境治理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能否留住绿水、青山、蓝天,除了政府的努力更关键的是全民参与。一直以来,阳光所在环保路上奋力前行,立志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践行者,为我国的环境事业奉献一份阳光。
文/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环境业务部 文黎照/博士
且不论远古的玛雅文明,单从有确切记载的历史开始,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狩猎文明、农业社会时期的农业文明,及工业社会时期的工业文明。自18 世纪工业革命开始至20 世纪的这个时期,又称为灰色文明,是人们不断地用智慧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和掠夺自然的过程,在创造繁荣的同时,也制造了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
进入20世纪中期,人类开始反思曾经的行为,开始认识到自身与自然乃是统一整体,人类中心主义受到批判,生态中心主义兴起,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得到认可,生态文明拉开序幕。我国从2005年开始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此后的10 年中,随着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逐渐从倡导生态文明转变为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一种新的社会发展形态和人类文明形态,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理念,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党的十八大已将生态文明纳入我国五位一体战略总体布局,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
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法治的要求
从历时性角度看,生态一词的出现,不过百年的历史,但是,已然对我国的战略发展、大政方针、法律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生态文明的建设,对我国的法治产生了一种革命式和渐进式的影响。生态文明要求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方面,都要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依法推进,发挥法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调整和保障功能。
具体来说,首先在立法层面,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环境领域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如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2015 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都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法目的之一;《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立法目的,体现出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推进的核心思想。2013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降低入罪标准、加大污染环境行为的刑事制裁力度。《侵权责任法》和《民事诉讼法》中对环境民事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从环境侵权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出发构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为受害人寻求救济提供制度保障。此外,针对造成环境和生态损害的排污行为,专门设置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让普通公众为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代言!
其次,在行政层面,针对目前严峻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我国的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已成为必然选择,因此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的行政执法新思想全面展开,实施了一系列党政同责、绿色GDP 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政策,此外,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要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因此政府部门已号召全社会共同向水、大气、土壤三大污染宣战。
最后,在司法层面,环境司法也在走专门化道路。目前为止,从最高人民法院至基层人民法院,在全国的四级人民法院中已建立约550个环境法庭,普遍采取“三审合一”的模式,专门审理环境与资源相关刑、民和行政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救济提供专门法律通道。
生态文明建设对海洋环境的要求
海洋是生态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生态文明建设也体现在海洋文明的建设上,因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建设海洋强国,是21世纪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这么说,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根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编制海洋功能区划,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点上开发与面上保护相结合,控制海洋开发强度;二是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综合评价,最大程度减少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积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综合开发水平,同时控制海水养殖,科学养护海洋渔业资源;四是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五是加强海洋环境治理、海域海岛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有效保护重要、敏感和脆弱海洋生态系统。
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这是一个特殊的环境时刻,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遭遇环境瓶颈时期,各类环境问题频发,严重威胁到公众健康、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在生态文明的召唤下,在生态文明主导的环境法治背景中,在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布署下,阳光所在行动!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立法目的的环境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因此说,有了史上最严厉、“长了牙齿”的环境立法,有了零容忍的行政执法,有了环境司法专门化,有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具体制度建设。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法治和海洋生态的道路上,阳光人决不能缺席。
为了小小阳光的大大环保梦,为了“知行合一”,为了满足社会及市场的环境法律服务专业需求,为了生态文明建设,为了海洋强国,阳光所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环境业务部。环境业务部成立近一年来,为政府环保部门提供法律咨询,为能源环境企业防控法律风险,为环境公益组织贡献专业力量,为关注环境人士搭建交流平台。我们代理浙江省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举办环境诉讼研讨会,与国内外高校一起研发环境律师培训课程,主办或参加多场环境法律责任主题会议、宣讲环境法治……我们怀揣绿色梦想,时刻在行动。
过去20年,阳光人服务于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的能源类企业,共同为经济的腾飞做出贡献!下一个20年,阳光人要引领和鼓励这类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共同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期望,共同为当代和后代的碧水蓝天、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贡献阳光人的光和热!为最优秀的客户,提供最优秀的环境法律专业服务,是环境部业务部的宗旨。
环境部将以改善水、土、大气质量为最终目标,放眼国内、国外市场,既为环境公益事业服务,代理环境公益诉讼,同时也满足有专业需求的企业事业单位,为环境法律风险防范、诉讼,节能环保项目融资并购提供专业支持。在环境压力逐渐加大的背景现状中,环境业务部肩负着与国内外高校合作,从实务视角培养和指导环境法专业研究生的责任,为社会培养更多既懂环境法理论又懂实践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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