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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疫情重点地区有关人员返回园区的通告


扩散!周知!



苏州工业园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延迟疫情重点地区有关人员

返回园区的通告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输入途径,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现就延迟疫情重点地区有关人员返回园区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用人单位目前仍在湖北、温州的人员暂不返回。各单位要抓紧摸清本单位仍在湖北省、温州市境内的人员底数,逐一通知到位,落实到个人,详细了解和登记其健康状况以及计划返回时间、方式等相关情况。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企业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所在功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其他用人单位(含个体经营业主),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所在功能区或街道(社工委)。各用人单位要统筹负责返回人员的情况申报,强化信息沟通,做好计划安排,做足防范措施。
二、园区所有生活小区(含各类集宿区、人才公寓、优租房)实行全封闭管理各产权和管理主体(含房屋出租者和二房东)必须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对来自湖北、温州等地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列入信用黑名单,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来(返)园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在园区没有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包括自有或租住,但不包括群租房、厂区内集宿区,下同)居住的,必须配合到园区指定的集中观察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在园区有成套住宅居住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并居家观察14天。其他地区来(返)园区人员,应自行居家观察。居家观察实行“红黄牌”制度管理,由各街道(社工委)组织实施。
 四、对来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但隐瞒不报而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对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病但拒绝接受隔离、故意传播的;对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但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治疗的,以及各类责任主体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如对本通告有关内容有疑问,请拨打0512-66680924电话进行咨询。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3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保障保供工作组
协同各相关部门
向社会征集防控物资采购渠道


当前,医用口罩,告急!
防护服,告急!
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保障保供组希望各有关单位、社会爱心人士及时提供有效的防控物资采购渠道,以更好地保障疫情防控。
紧缺防控物资N95口罩、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隔离衣(防渗透)、一次性医用帽、非接触式红外测温仪、护目镜、消毒液、医用手套、耳温枪、额温枪等。
采购信息联系人
联系人:钱新竹 张敏高办公电话:0512-66681047/66681039手机:13962123406/18662599799邮箱:qxinzhu@sipac.gov.cn/zmg@sipac.gov.cn




疫情相关消息汇总

(持续更新中)


园区疾病防治中心
2月10日恢复企业招工体检

为应对节后用工体检高峰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保障园区企业2月9日24时复工后能尽快恢复生产,苏州工业园区疾病防治中心将于2月10日起恢复健康体检服务,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上午7时—11时。

据了解,疾防中心目前已开设24小时咨询电话(13382109437),并安排专人指导企业等工作。为尽量减少体检者往返疾防中心的次数,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可以选择中国邮政进行体检报告、健康证有偿递送服务。
同时,园区疾防中心提醒体检人员,如果不属于入职体检、即将超过国家要求期限的法定体检(从业人员体检、职业健康体检、托幼工作人员体检),可视疫情形势选择恰当的时间,延期进行健康体检。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园区疾防中心将控制人员进出流向,所有人员从南门进(苏虹西路)、东门出(星明街)。外来机动车统一停放在疾防中心西侧公共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在疾防中心南侧的公用非机动车停放点,步行进入疾防中心,并接受体温监测。如发现体温异常,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询问及后续处理。

关于延期办理

苏州工业园区婚姻登记业务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经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3日开始办理婚姻登记工作。自2月3日起延期办理园区所有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办理登记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与配合!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2月2日

园区司法行政
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9日前暂停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下办理业务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法律服务需求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平台办理。主要线上服务渠道提示如下:

1.法律援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法律服务需求,可拨打公共法律热线12348或登录江苏法律服务网(苏州站)(http://sz.js.12348.gov.cn)。特殊情况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预约办理:0512-66683798、0512-66683719 (法律援助中心)
2.法律咨询:如有法律事项需要咨询,建议登录12348江苏法网:http://js.12348.gov.cn/ 进行网上法律咨询,也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进行电话法律咨询。
3.人民调解:如有纠纷需要申请人民调解,建议优先通过电话的方式咨询或申请,咨询电话:0512-66683792、0512-66683793

4.社区矫正:如有社区矫正入矫报到等事项需要咨询,可通过拨打0512-66683787进行电话咨询。
5.行政复议:拟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请优先选择邮递渠道申请行政复议,邮递渠道的相关信息:(1)收件人: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2)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3)邮政编码:215021;(4)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联系咨询电话:0512-66683725
 三、因特殊需要预约来办事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接待。

友情提示:我们建议广大市民“法律服务事项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尽量选择线上办理途径,减少现场办理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守护您的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全力有序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来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2020年2月2日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院本部及东沙湖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立案信访窗口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在此期间,您若需立案登记,具体方式请参见:
二、疫情防控期间,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本院反映,也可拨打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913162322)反映。被执行人系承担疫情防控防治职能的医院以及相关疫情防治人员,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供应企业或其人员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疫情防控期间,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信访接待暂停。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将信访材料邮寄至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立案庭或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信访材料。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的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告。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信访接待不便,请予谅解。
六、涉本院的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申诉信访等事宜,请及时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或公告通告。
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0年2月2日


苏州久光百货营业时间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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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江韵  编辑:October、Dount来源:园区新闻中心、姑苏晚报、引力播、园区经发委、园区社会事业局、园区人民法院、园区司法局等

防控疫情,驰援灾区,致敬这些园区人!

这些园区人,不在家里蹲,一直在外面!

★防控疫情,园区要做到“五个最”

★没有讨价还价,园区党员一直在第一线


万众一心,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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